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卷 第14章 想喝果茶了(第1页)

老爷子运筹帷幄大半生,这还是第一次对某个人有种完全无法掌控的感觉。

“他惹你不爽的原因无非就是站队你大哥,当初把沈氏交给你我就说过,要兄友弟恭,不能一人独大,你倒好,今天在董事会居然合众议踢你大哥出局,沈厉征,你这样做把我放在哪里,你又让外人如何诟病我们沈家!”

“兄友弟恭,顾名思义,先兄友,后弟恭,就沈临安在背后做的那些小动作,我不信您不知情,既然您之前不阻拦,如今我反击您也无需多言。”

“至于外人如何诟病沈家,那是您的事,我不在乎。”

“你!”

老爷子何曾被人如此当面怼得下不来台过,一张老脸都气黑了。

“沈厉征,我警告你别太猖狂,我如今还健在,沈氏集团的董事长还是我!”

沈厉征眼底蕴着一抹极淡的笑,慢悠悠放下茶杯,起身理了理衣服。

“那您最好祈祷自己多活些日子,别太快给我继承大统的机会。”

沈厉征说完,不顾身后气得快要吐血的老爷子,直接往外走。

路径楼下客厅时,扫了眼眼巴巴看着他的那对无脑母子,毫不掩饰地露出一抹讥讽。

老宅外,秦默一身黑西装端正笔直地站在车旁。

看见那道颀长挺拔的身影出来后,立即拉开后座车门,恭敬地喊了声“征哥”,扶着车门顶护着他上车。

沈厉征坐上去,扯了扯衬衫领口,长腿抻直,调整了下坐姿。

“去魅蓝。”

是沈厉征常去的一家会所,司机应了声“是”,打转方向盘往目的地开去。

途径市区时,沈厉征无意间看到一家奶茶店,忽然想到什么,拿出手机翻了个号码拨出去。

一直响了两遍,对方才接起来,声音软软的,还带着点鼻音。

“您好,哪位?”

哪位?之前不是还给他打过电话吗,这是没存?

沈厉征嘴角不自觉勾起一抹笑,“黎小姐这么早就睡了?”

黎小满确实睡了,之前跟尚抒意喝了酒,后面又跟程宥齐来了那么一出,感觉很累,很困,早早就洗澡上床了。

她缓了两秒才听出对方是沈厉征,瞬间瞌睡没了,从床上坐起来,“沈总,您这个点打我电话是有什么事吗?”

沈厉征“嗯”了声,“黎小姐还记得之前答应过请我喝果茶的事吧?”

什么之前,明明就是昨天,她记性再差也绝不可能忘。

只是,黎小满把手机拿开看了眼时间,马上就快十点了,她揉了揉头上的小卷毛。

“当然记得,沈先生是现在想喝吗?”

沈厉征没说要不要喝,随口报了个地址,“我在这里等你。”

黎小满挂完电话,使劲揉了揉脸,快速换了身衣服。

出去时,尚抒意还在客厅赶稿子,看见穿戴整齐的黎小满,一脸懵。

“这么晚了,你这是要去哪?”

黎小满摇了摇手里的手机,“沈厉征,要喝果茶,我买了给他送去。”

昨晚被沈厉征救了的事,黎小满已经跟尚抒意讲过了,当时她还感叹之前被沈厉征半路打劫的果茶发挥了其茶生最大的价值。

只是,沈厉征这么大一总裁,大半夜想喝果茶就算了,关键哪里不能买,非得让黎小满亲自去送?

她有点不放心,合上笔记本就要起身,“满宝,我陪你一起去吧。”

黎小满明白她担心自己,但她今天为了陪自己庆祝,已经耽误很多时间了,不然也不至于到现在还在赶工。

黎小满于心不忍,连忙摆手拒绝,“就送个果茶,不会有什么问题,再说了,你看看我,从上到下大写的‘安全’二字,沈厉征跟我在一起,该害怕的应该是他。”

尚抒意最不喜欢黎小满妄自菲薄了,她只是微微有些丰满,跟丑,难看根本不搭边。

之前奶奶在世时曾给她看过黎小满七八岁时的照片,那叫一个软萌可爱,奶呼呼,让人看了就忍不住亲亲,抱抱举高高。

尚抒意毫不夸张地说,也就黎小满不愿减肥,不然,她要是瘦下来,根本就不会有江芙那样庸脂俗粉的女人什么事。

“再这样说自己我真的生气啦,满宝,在我心里,你是这个世界上最最最可爱的女生。”

黎小满总是能从尚抒意的话里接受到源源不断的善意。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