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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野种(第1页)

是日,万里无云。

三喜手握一条两根指头粗细的铁链,亦步亦趋跟在一人一狗后面。

那狗,不是寻常的狗,是吐蕃进贡的獒犬,性子烈,体格壮,是当今皇上特特向吐蕃使臣要求的,讨来就为博十公主一笑。

同那獒犬并行的,便是十公主,皇后嫡出,众皇子公主中最小的一个,生具倾国之姿,自然千娇万宠。

“贝贝,站住。”说话的人正是十公主薛柔,她口中的“贝贝”则是爱宠的名讳——上百斤重的烈犬,被她赐了个顶顶无害的名字。

帝后曾有言,“贝贝”这名不合适,薛柔偏不听,铁了心定夺下来。

薛柔知道,大家嫌那名俗气,她才不以为意,她本就是个俗气之人,不论是给狗取名,还是给贴身丫鬟取名,她都拣顺口的来。

三喜便是受害者之一。不过三喜对主忠心耿耿,漫说一个名字,让她一辈子不嫁人单守在公主身边伺候,亦无不可。

贝贝乃薛柔亲力亲为养大,最听她的话,让站住绝不多走半步,当即屈了后腿,蹲坐下来,仰着脑袋吐着舌头看主人。

整洁的宫道上,迎面走来两个人,一个身着墨色锦袍,一个作内侍打扮。

“真巧啊,到这也能碰上你。”薛柔扬着下巴,嗓音尖尖的细细的,不大悦耳,乃至有些尖酸刻薄。

说来荒谬,墨袍男子乃当朝太子,名唤薛怀义,对这个妹妹可谓毕恭毕敬,唯命是从。当下举步前来,和颜悦色道:“妹妹这是往何处去?”

薛怀义明年及冠,身量不矮,身形却略显单薄,兼之肤色苍白,容貌秀美,颇有几分阴柔之气。

薛柔足足矮他一头,气势却丝毫不输,昂起来的小脸充斥着轻蔑:“我上哪,用得着告诉你么?倒是你,一大清早不在东宫抄佛经,出来乱转什么?”

薛柔反感太子,说是厌恶也不过分。

他虽为太子,可是个行宫宫女生下来的野种,沾父皇子嗣稀薄的光,十多岁上过到母后膝下抚养,从此摇身一变,有了太子之尊。

薛柔看不起他,从不肯唤他兄长,素来直呼其名。父皇母后疼她,未尝因此怪罪她。

薛怀义倒也乖觉,任凭她如何羞辱,总是和和气气的。譬如眼前,微微笑道:“听闻母后染了风寒,我又闲来无事,特意前去侍奉。”

薛柔讥讽道:“母后凤体不适,自然有我服侍,我竟不知,几时轮到你献殷勤了?我劝你,快快收起那心思,免得弄巧成拙,徒惹母后头疼。”

皇后亦不喜太子,然皇后识大体,明面上不显山不露水。二人的关系,尚过得去。

面对薛柔犀利的讽刺,薛怀义面不改色,“从善如流”道:“既然如此,那我便不打搅母后养病了。”

说罢,点一点头,欲离开。

他愈是礼遇有加,薛柔愈觉刺眼,扭头对贝贝说:“去,把那个穿黑衣服的衣袍咬烂。”

贝贝大力摇动尾巴,双眼亮晶晶的,后腿一蹬,飞冲出去,扯住那飘逸的袍角来回撕咬。

内侍吓得魂飞魄散,口里乱叫唤:“哎呦呦,老天爷!哎呦呦,太子殿下!”

漫说贝贝是条骇人的大獒犬,就算是一只刚生下来的奶狗,这宫里的人都是万万不敢对它动手的。

倘若伸一根手指头,挨打受骂且是轻的,被撵逐出宫那才是天塌了。

内侍惊叫不迭,贝贝撕扯不放,薛柔冷眼旁观。

而薛怀义,纹丝不动,身板挺得像棵树,任由衣袂四分五裂。

贝贝叼着布料,兴冲冲奔去主人跟前,摇尾乞怜。

薛柔决计不肯触碰那片绸缎,不止因为上面湿漉漉的全是贝贝的口水,更出于它是薛怀义的东西,她嫌腌臜。

“乖贝贝,把它吐了。”薛柔一面弯腰俯身,一面朝三喜伸手讨贝贝的零嘴,讨来仍给贝贝当作奖励。

主人之外,贝贝凶狠恶劣。

主人面前,贝贝俨然是个讨人喜欢的好孩子。

拿嘴含了牛肉脯,贝贝匍匐于薛柔脚下,津津有味地啃咬起来。

“不知如此,妹妹可满意?”薛怀义垂手伫立,视线横扫面目全非的衣袍,最终停留在正笑吟吟逗狗的薛柔身上,“如若还不够,那——”

“那你当如何?”薛柔冷笑着打断他,眼光轻浮,摆明了挑衅他这个东宫太子,“我不满意,你当如何?”

薛怀义浅浅一笑,撩起衣摆,顺着裂痕一路撕开,赫然小半截袍子分离下来,荡于他掌心之间:“够不够?”

薛柔笑意退却,红唇轻启,吐出两个字:“虚伪。”

是的,在她看来,薛怀义惯会做小伏低迎合别人,尤其是父皇,否则凭他低贱的出身,拿什么和她平起平坐,还捞到太子的宝座。

论起来她就气恼,以前父皇明明对薛怀义很冷淡,近来不知怎的,频频唤他上御书房说话;下朝回来陪她们母女用膳,提及太子的次数亦多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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