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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曾认为生命无限漫长,所以才信口许下数不尽的承诺,约定了很多要一起看的风景、要一起完成的成就、要一起体验的事,就像把无数美好的期待打包成礼物,送给了未来的自己,可惜现在这些礼物已经没机会拆了,它们将堆积在无人问津的时间线上,暗自衰败,腐朽成灰。妈妈送走几位学生后,回到路潇的卧室前,抬起手臂却迟迟没能叩响房门,正当她犹豫不决时,身后忽然传来一声突兀的炸响,路潇打开门跑出来,和妈妈面面相觑,而客厅暖气前则铺了一层鹅绒,犹如下了一场微型小雪,原来是路潇羽绒服口袋内的摔炮被暖气烤炸了。“没事没事!”爸爸拿来扫把清理地面,信口胡诌,“果然还是我女儿懂事,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路潇在家里住了六天,直到年节结束,爸妈都去工作了,她才不得不装作上班的样子离开了家,来时炸坏的外套早丢掉了,现在只能从柜子里拿一件旧的应付。她慢吞吞地穿上外套,走出家门,清脆的落锁声后,身边一下子安静下来,之前无论是离家上学还是去外地上班,都没有此刻一般的离愁别绪,从未放在心上的时间突然有了实感,她真切体会到了生命在流逝,像这样宁静平和的居家时光,以后都不会再有了。转身下楼,提前接到通知的接洽人早已等候在小区外,接上她直奔机场。路潇顺手把手机装进衣兜,手指却不经意地扎进了一堆密密麻麻的颗粒里,她茫然翻开口袋,发现两边衣兜里都装着半下五色谷子,楞了一下,忽然意识到这不是她的衣服,这是冼云泽的,他们两个同款衣服太多,经常混在一起穿,难免有穿错的时候,这样说来她前几天扔掉的那件其实是她自己的。路潇把手机丢在旁边座位上,侧头看着窗外,冷淡地说:“替我接几天电话。”接洽人从后视镜观察着她的表情,紧张地问:“你也要走吗?”“嗯。”“语音和视频我们可以处理,但万一你家人要求见面怎么办?”“你们就说我从事保密工作,在封闭基地出不来,逢年过节让市长去我家慰问一下。”“这个好办,但我们要扮演多久?”“能装多久装多久,实在装不下去……就说我失踪了吧。”接洽人猛打方向盘把车停在了路边,熄了火,回头盯住她。在特设处的人看来,宁兮他们这些凭空现世的神仙,其实都算远道而来的客人,早晚是要走的,所以他们“回去”是一件可以接受的事,但路潇是一个从出生到长大都有据可考的人类,她无处可回,哪怕特设处原地解散了,她也应该在的。接洽人不可置信地问:“你说你要去干嘛来着?”“渡劫。”倒也没有骗人。“那你还回来吗?”路潇想靠撒泼把这个难以回答的问题混过去:“你什么意思?是不是想昧我的钱?我跟你说,我不在的时候工资福利给我照开!”接洽人却不上当,严肃地说:“原则上我们无权干涉你们的私事,但……你要回来。”路潇回到了北辰明君降临的地方。这里仍处于封锁状态,里外一共设置了两层封锁线,路潇跟内层警戒人员借了一把刀,让他们离开,又动手拆了监控摄像头,之后安静地解剖起北辰明君遗落的残翼。这片残翼本不属于娑婆,也不能被娑婆世界的生物圈接纳,所以数日之后依然维持着原貌,路潇小心地从残骸中清理出一节一米长的骨骼,斩断两端筋络,然后拎着骨头跳回了地面。路潇找了一块平坦的石头坐下,翻出衣袋,把谷子都撒到了地上,空中路过的飞鸟便盘悬着靠近,降下来啄食谷粒,路潇则用匕首慢慢削尖手里的骨头,认真得像是在制作一件艺术品,森森白骨渐渐被她雕琢成短剑的模样。对她来说,人类的肉|体只不过是一副精致的装饰,可有可无,长久以来,她的灵魂屈居在这狭促的牢笼内,如同一只早已长出翅膀的蝴蝶固执地蜷缩在茧里,假装着自己仍只是毛毛虫而已。所以身体是很好解决的,难的是怎么解决掉自己的灵魂。路潇是赑犱不可再分的精魂,娑婆世界的物质杀不掉她,但北辰明君身为赑犱的同族,即然可以同类相食,当然也能杀死赑犱,用她的骨骼做武器,再合适不过了,如此想来,北辰明君这番降世也算作一场机缘了。忽然,残翼高处放哨的小鸟啼鸣一声,路潇身边啄食的鸟雀立刻齐齐逃走。路潇停下手上的动作,望向声息传来的方向,入眼即见一撮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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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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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