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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筠喜欢我。
方可颂被这个认知搞得有些晕,他在感到诧异的同时,心中油然升起一种自豪之情:他没有使用任何光环就把最难搞的那个检察官迷住了,这怎么不算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呢!
他不由得挺了挺背,脸上扬起灿烂的笑容:“哦,这样呀!”
但听到罗筠的后半句话,又有些不满地说:“你这是什么意思,我很简单就看出来了。”
罗筠很给面子地“喔”了一声。
他没有问方可颂对他是什么感觉,这对现在的方可颂来说估计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他不打算为难他。
他有的是时间,可以慢慢温水煮青蛙。
“所以跟我一起回去吧。”罗筠回到刚才的问题上:“我有一套大房子,你可以住在最大的房间里。”
方可颂眼睛一亮,听到大房子的时候就已经恨不得飞过去了,天知道他有多久没有住过大房子了!
不过他仍然摆出一副真人思考才勉强答应他的样子,很矜持地说:“那好吧,不过我可不是什么随便的人,是你要我去我才去的。”
罗筠忍不住想笑,点头附和道:“是,是我要你去的。”
又可以住上大房子,并且不用交房租,这对方可颂来说可是非常值得高兴的大好事。
“但是,”方可颂忽然想到什么,面上露出烦恼的表情:“我的工作怎么办啊?马上就要发工资了。”
罗筠仔细地看了他一眼才确定他居然是真的在烦恼,他简单调查过方可颂的公司,知道了他一直遮遮掩掩的工资,不认为那样的工作有什么继续的必要。
不过方可颂每天都有很努力地在上班,虽然上班的时候不见得有多全神贯注,但为了不扣工资硬是晚睡早起没有迟到过。
所以他还是说:“没关系,劳动法有规定,辞掉之后会按照你工作的天数来发工资的。”
“哦,那就没事了。”方可颂的心情又变得好起来了,决定明天就去把他的工作辞掉。
今晚受到的惊吓也因为这件事被冲淡了,他脸上洋溢着激动的红晕,看了看浑身上下都写着精英的罗筠,还是没忍住问:“你为什么会喜欢我呀?”
问完他就一瞬不瞬地看着罗筠,意图非常明显。
罗筠笑了一声,顺着他的意思说:“因为你漂亮、聪明又勇敢,我很迷恋你,这样够吗?”
他说话的时候双眼一直望着方可颂,深灰色的瞳孔映着他的影子,显得非常真诚。
作为一个非常爱听夸奖的人,方可颂觉得非常受用,他耳朵和脸颊都在泛红,仰着脸自信满满地说:“是的,我确实是这样的,你喜欢上我我完全可以理解。”
他就是一个漂亮、聪明又勇敢的人!
他说话的样子像一只神气的、翘着尾巴的小猫,罗筠忍不住想要在他的头上摸一摸。
方可颂想,罗筠这个追求者确实非常的上道,说的话很得他心,所以决定给他一个追求自己的机会。
方可颂知道罗筠喜欢自己的第一件事,就是罢工洗碗。
他懒洋洋地靠在沙发上,面对罗筠的质疑,又心虚又理直气壮地说:“洗碗很累的,作为我的追求者,你怎么能让我洗碗呢?”
“是吗?”罗筠环着双臂,低头看着他:“你就是仗着我喜欢你。”
方可颂挠了挠脸颊,睁着圆圆的眼睛说:“不然呢。”
当然是仗着你喜欢我,不然难道是仗着你人好吗?罗筠这个人可不怎么好。
罗筠睫毛微垂,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发现自己的无奈里竟然掺杂着更多的高兴,他承认对于方可颂毫无保留的依赖,他有点没办法抵抗。
于是他耸耸肩:“好吧,你说的对。”
确实是仗着自己喜欢,以后说不定会更加造作,蹬鼻子上脸。
方可颂是这样恃宠而骄的人,他不是早就知道了吗?然而他就是喜欢方可颂带点坏心眼的造作。
活了这么多年他也是第一次知道自己还有这样的癖好。
罗筠这么漫不经心地想着,转身去了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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