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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宁默然不语。
沈濯冷冷的睨着她,过了会儿坐到对面沙发上处理邮件去了。
他应该有很多事要忙,晏宁没出声打扰他。她烧的头晕脑胀,也不想看手机,盯着输液管看了一会儿,静脉滴壶里药水匀速滴下,顺着青色的血管缓缓流入体内,微凉,并不太舒服,但是奇异的具有催眠效果,她很快又开始犯困,眼皮沉的睁不开。
不知道什么时候睡过去。
沈濯再次从手机屏幕上抬起眼时,她已经靠着床头睡着了。
很多当时看起来不起眼的事情却能长久的扎根在记忆里【1】,比如沈濯以为他早就忘记了当年晏宁靠在病床上睡觉时是什么样子,如今记忆里早就褪色的画面却越发清晰起来,逐渐与眼前看到的画面重叠,像一张旧照片忽然活了,连窗外秋风敲着玻璃呼啸而过的声音都那么清晰。
他们俩当年分手时并不算友好。沈二少生在罗马,世间一切美好皆唾手可得,头一遭被甩,恨不得撞烂全世界,连周聿安那段时间都避着他走。
所以他选择去北美创业,第一年整个人浸在工作里,自我封闭,没有任何娱乐活动,也尽量避免看到或者听到有关晏宁的任何消息。去年回国,他和周聿安开车经过铜锣湾,商场外的大屏幕上正在循环播放晏宁的一支香水广告,周聿安担心的不得了,不停睨他的脸色,而他只是默默看了一会儿就挪开视线,甚至还有心思调侃:“她离开我之后倒是混的越来越好了。”
那天以后所有人都以为他早把晏宁忘了,只有他自己知道,那种感觉就像钝刀子割肉,从他们分手那天开始割,不是遗忘,而是早已麻木。
沈濯靠在沙发里,下巴微微抬起来,望着晏宁。他维持着这个动作,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脊背都开始僵硬发酸,才站起身。
输液瓶空了。
他走过去按传唤铃。
病床上,晏宁的皮肤在灯光下泛着白瓷般的光泽。或许是高烧的原因,她看起来睡的并不踏实,眉心微蹙。
也不知道她这些年过得都是什么鬼日子,越来越爱皱眉。
鬼使神差的,沈濯伸出手去,想抚平她眉间。
指尖触到皮肤的那刻,晏宁忽然睁开眼。
那一瞬间被拉的很长,像电影慢镜头,沈濯并没有动,微微俯身,指尖点在她眉心,居高临下地与她对视。而晏宁也没动,被他身上优雅的木质香包裹着,甚至连呼吸都放轻了三分,抬眼望去,灯光在他肩上漫延出一圈金色的光晕。
静的连彼此的呼吸声都能听见。走廊里医用推车的轮子划过地面的声音近了又远。
或许是灯光迷眼,晏宁竟然会在这种情况下生出一种不知今夕何年的错觉,恍惚间觉得还是三年前,他们还在香港的时候。
太要命了,她想。
“咚咚咚……”
护士的敲门声及时拯救了他俩。沈濯仿佛刚回过神,猛地缩回手。
或许是认出晏宁,护士多看了他们几眼,晏宁被看的心虚,视线飘来飘去,再飘回沈濯身上时,他已经恢复了以往那副淡淡的样子,面无表情,眉目冷若冰霜。
等三瓶药输完,已经是深夜了。因为那段小插曲,晏宁再无睡意,靠在床头一小口一小口地喝水。风依旧敲着窗户,沈濯从床头柜子的抽屉里拿出一支老式水银体温计,借着灯光看了眼刻度,才递给她:“再试温,还有哪不舒服吗?”
晏宁很自然地把水杯给他,然后乖巧地接过来夹在腋下,指着喉咙说:“有点痛。”
她是江南人,读大学四年,如今又三年,至今仍然不适应北京秋天里干燥的气候。
沈濯听了没什么表示,略一点头,等她量完体温就出去了。
晏宁不知道他去做什么,也懒得去想,靠着床头放空。
茫茫秋夜十分安静,风大了起来,拍在窗户上发出沉闷的声音,外面肯定降温了,室内仍然温暖,这令晏宁感到怪异的安全感,像小时候在室内,撑起雨伞躲进去,偷得片刻安宁。
睡意逐渐涌上来。
沈濯就在这阵风声里回来了。
他手里拿着一个黄色的圆形铁盒,边缘反射着白光。
低沉的嗓音混着呼啸的风声响起:“润喉糖,还是你以前吃的那个口味。”
枇杷糖,不太甜,药味比较重,清清凉凉的。晏宁大学时常备这个,后来养成习惯,觉得喉咙干涩时就含一颗,效果很好。
晏宁剥开银色锡箔纸,丢进嘴里一颗,清透的凉意顺着喉管流下去,痛感立刻消退不少。
“谢谢。”
晏宁把糖抵在腮边,有些不解地看着他,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以她对沈濯的了解,他明明应该恨自己才对。
“看什么?”
晏宁嘴唇动了动,最终什么都没说,只是摇了摇头。
“关灯睡觉了。”沈濯说。
“啪”的一声,室内陷入黑暗,过了一会儿,晏宁才适应过来,她翻了个身,借着窗帘缝隙里漏出来的一点月光去看陪护床上沈濯的身影。
他背对着晏宁侧躺,合衣而睡,双腿委屈地蜷着。
不知过了多久,在药效的作用下,晏宁昏昏沉沉地睡过去。
一夜多梦。
梦见一只怪兽追着她跑,黑漆漆的夜令人毛骨悚然,跑着跑着面前只剩一堵墙,她绝望地回头看,那只怪兽一脚踹在她喉咙上。
疼。
猛地惊醒,额头汗涔涔的。
四下静悄悄的,晦暗的天光从窗帘缝隙里漏进来,天色将明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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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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