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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就传开了,视线一刻也不停地缠在明香身上,其实心里打的什么主意大家也是心知肚明。
只是她们怎么也想不到,就连刘红梅也向糖瓜子妥协了!
她居然为了点瓜子,主动过来弯下腰身要帮死对头的帮!
稀奇啊!那她以前那么欺负人算什么?
众人想到这里,再看刘红梅卑躬屈膝的模样,忽然觉得有些好笑。
刘红梅蹲着,自然看不见她们的表情,明香却看得清楚,心里冷笑一声。
当初把人可害惨了,现在见着吃的了,来讨好了!
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
就算有,在她明香这里也不许有!
是的,明香是穿过来的。
这是一本男性向年代文,写的是男主从微末到富豪的发家史。
这种故事么,自然是少不了扯一扯男主复杂的情史的。
男主名叫郑清禾,有个青梅竹马,也就是书里的女主,名叫苏玉晓。
两个人,一个是自命不凡大男孩,一个是娇里娇气小作精,一天到晚上演“你爱我但我不爱你,我爱你了但我不能说,也不能让你不爱我”的恨海情天暧昧戏码,连站在一块儿都要避嫌。
男主终于烦了,转而去撩明香。
这个被牵扯到男主女伟大爱情里的炮灰就是原主,也叫明香,是文工团里一朵空有业务能力没有交际能力的阴郁蔷薇花。
男主好不容易把淡漠清冷的她追到手,女主就不自在了。
女主把明香当情敌,颠倒黑白,默默抑郁、默默难过,在一次闲聊中,“不小心”把原主勾引她对象的事透露给了自己的最忠实迷妹--刘红梅。
刘红梅本来就嫉妒原主的优秀,偏偏紧追慢赶怎么比都比不上,会怎么做可想而知。
一夜之间,原主半夜偷会苏玉晓对象,并撺掇人家分手的事成了团里下饭的八卦。
原主被人截胡就算了,却反倒成了人人喊打的“小三”,走哪儿听到的都是不堪入耳的辱骂。
“我早就说了,明香跟她那个离了男人就会死的妈一样不要脸!”
“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就她那样儿,能配得上人郑记者吗!”
“就是,玉晓出身比她好,唱歌跳舞也不比她差,还这么平易近人,倒是她,一天到晚拉着张死人脸,膈应谁呢!”
原主根本没法反驳,就只能把委屈往肚子里咽。
偏偏杨主任不知道从哪里听到了这事,把她拉过去谈话,暗示她作风不好,希望她自己离开……
原主崩溃了。
她赖着没走,努力演出希望能留下,自然遭受了更多的白眼和排挤。
她更加没精打采,在演出上频频出错。
好不容易勉强把状态调好了些,却又在一次演出中,被人踩脚,摔下了舞台。
这次摔倒让她踝骨骨折,也直接断送了她最心爱的表演事业。
后面,她会被迫离开文工团,最后落魄到为了生计嫁给村里一个五毒俱全的二流子,在家暴和欺辱下抑郁而终。
那天,得知明香接手会接手自己的命运时,原主满脸泪水。
“真对不起你,我吃饱了撑的非去谈什么对象,死了还连累你。”
“同志,我的钱都给我那不争气的老娘了,但我这段时间没力气去找她,所以手里还攒着三百五十五块八毛钱和四尺布票,都在柜子里。”
“我吃的也都锁在宿舍的柜子里,那是我每次个人表演拿奖时得的,都给你了。”
她最后又抬眼看了看她。
“你这么漂亮,像烈日下绽放的牡丹,希望你能好好活下去!”
明香对着她又傲气又殷切的眼神,笑了一下。
“你死了,东西自然就归了我,我还用得着你给?”
原主于是露出些局促来,消散的时候,眼神却是亮的。
明香想到这里,看着蹲在自己脚边的刘红梅,把嘴里的糖果翻了个个。
她漫不经心地提起脚来,一拦,拦在了自己那搪瓷盆和刘红梅之间。
“哎呀,红梅同志,您这是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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