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2章 安生已经攥着阿梅的小手移到了自己的下腹部(第1页)

安生眸光微闪,语气却毫无波澜:“谁说咱家要亲你了?”

边说,边迈着沉稳的步伐,几步踏到阿梅眼前。

阿梅一下子愣住了,她眨眨眼,不确定道:“可是,每次夫君亲阿梅,都是那样的神情呀。”

安生微微低头,居高临下望着张着小嘴一副呆愣可爱模样的阿梅,嘴角带着隐隐的笑意:“是么,那你同咱家说说是一种什么样的神情?”

阿梅认真的想了想,努力组织语言:“就像要吃了阿梅似的,很霸道,很热烈,一开始阿梅还有些怕,可是时间长了,阿梅能感受到夫君对阿梅的在乎和情意,阿梅就一点也不怕了。”

安生微微一怔,细长的眸子溢出点点笑意,整个人都温柔了下来。

“原来咱家亲你,一开始阿梅还怕咱家。”安生低声道。

阿梅娇羞的哎呀一声,整个人撞进安生的怀里,红着小脸软软开口:“也不是害怕,就是刚开始阿梅不懂嘛,总以为夫君要吃阿梅。”

安生顺势环抱住阿梅。

安生抱得略微有点紧,阿梅觉得有些喘不过气,嘤咛一声扭了扭身子,虽没什么力气,但安生还是自觉松开了些。

这时怀里传来阿梅娇滴滴的声音:“夫君,阿梅想问你一个问题。”

安生嗯了一声:“你说。”

“夫君有想过同干爹一样,收个干儿子或者干女儿么?”

此言一出,安生神情一变,眸中闪过一丝锐利,语气却依旧轻柔:“哦?阿梅怎么会突然这么想?还是阿梅想要个孩子?”

阿梅此时偎依在安生怀中,没有注意到夫君的神情变化,她轻轻摇摇头,滑嫩的脸颊在安生的胸膛上蹭了蹭:“阿梅不想,夫君对阿梅这般好,阿梅有夫君就已经足够了。只是,阿梅在想,夫君如今是官老爷了,已经有干爹,有阿梅了,是不是再收养个孩子,才圆满。”

“圆满?”安生冷冷嗤笑一声。

他突然攥着胸前的小手,顺着胸膛腰腹向下移去,一边移,一边望着阿梅惊疑的眼眸,缓缓开口:“阿梅啊,你想错了,你的夫君不需要圆满,圆满对咱家不重要,你要知道,咱家是个太监,这个地方什么都没有。”

说到都没有三个字,安生已经攥着阿梅的小手移到了自己的下腹部。

安生又哼笑道:“自打少了这二两肉起,咱家唯一的执念就是好好活着,活的出人头地,活的比别人都好。”

“你年纪小,与咱家成婚也不久,咱家便一直没同你讲,咱家虽是个太监,可与旁的那些只知道认干儿子认干女儿的太监不同,对于子嗣传承咱家毫不在乎,不单单咱家不在乎,咱家也要求你这辈子同咱家一样不能在乎。”

安生声音从轻柔逐渐变得尖锐起来:“你嫁给咱家,就注定了此生同咱家一般断子绝孙,复宗灭祀。你是咱家的妻子,无论你做什么咱家都会宠你,爱你,敬你。唯独这一点,咱家绝不能容忍,咱家宁可杀了你也不会让别的男人染指你一分!”

“你,可明白?”

阿梅瞪大了双眼,久久没有动弹。

好一会儿,阿梅才找回自己的声音:“阿梅明白,不,不是,夫君你误会阿梅了,阿梅不是想要孩子。”

安生直接掐着阿梅的脖颈低头吻住了她,这是一个热烈的掠夺性的吻,好一会儿,待阿梅憋红了脸,安生才放开她。

安生在阿梅耳边低低喘息着,声音带上了暗哑:“咱家知道,乖阿梅,没有误会你,也知道你的心意,只是咱家想趁着这个契机将这些讲给你听。”

阿梅湿润润的眼角带着淡淡的粉色,她乖乖点头,小声解释着:“阿梅今天去逛街,听旁人说男人都是在乎子嗣的,所以阿梅才会问夫君的,夫君没误会就好。”

安生在阿梅的眼角处细细吻着,柔声哄道:“就你这个小脑瓜,咱家自然是不会误会你的,乖。”

“况且咱家是太监,又不是真正的男人,子嗣于咱家来说,那可就是是下辈子的事了。”

阿梅一下子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她抱着安生软软开口:“若下辈子夫君是男人,那阿梅下辈子也要嫁给夫君,给夫君生孩子。”

安生只觉心儿都炸了,化了,他爱怜的抱着阿梅软软的身子,胸中热意盈盈,低叹的嗓音中带着万般柔情似水:“胡说什么,你要知道女人生孩子可是要从鬼门关走一遭的,咱家可舍不得你受这个苦,下辈子咱家是男人也舍不得让你生孩子。”

话没说完,阿梅猛地踮起脚尖,这次换成阿梅将安生的唇堵住了。

……

喜欢夫君是太监又怎么了?请大家收藏:dududu夫君是太监又怎么了?小说网更新度全网最快。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