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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白黎表面勉强镇定,其实一颗心也是急得乱蹦,时间确实是不够了。忽然拉开抽屉取出一面小镜,他举着镜子照了照:“你看我……假如我们一口咬定我们是忘年恋的话……我再去高级理馆理理刮刮脸,蜡也打起来,那么……”
林笙断然判断:“气质不对。”
张白黎叹了口气:“的确,我一看就是个老家伙了。况且真林笙的丈夫是要比她小三岁的,虽然不知道程静农那边知不知道这个情况,但我们还是谨慎第一,争取把一切都做到尽善尽美。这样,”他一指她:“我说小——”
她当即打断了他的话:“林笙,现在我就是林笙,你别叫差了。”
张白黎连连点头,又将林笙二字反复默念了几遍,然后才继续说道:“林小姐,这样,你千万不要慌,现在最重要的是不能自乱阵脚。真林笙是携丈夫一起回国的,所以我们以林笙的身份去见程静农时,当然最好也有一位丈夫作陪。但如果实在实在是临时找不到人了,你就一个人去程家认亲,也未尝不可。”
“那人家问起我的丈夫呢?”
“就说半路死了。”
“这听着会不会稍嫌草率?”
“别急,这不是还没到让你一个人去撒谎的地步吗?还有几天的工夫,你别管,我去找。要不然让我小舅子从天津来一趟,坐津浦线快车的话可能也来得及。那人年纪合适,长得也行。”
“机灵吗?”
“一般。”
“和嫂子比呢?”
“不如你嫂子的十分之一。你嫂子是集她娘家的天地灵气于一身了,她们家就她聪明,她那几个弟弟都平平。”
“笨笨的可演不好这出戏啊。”
“我知道,我尽量不用他。还是那句话,这些事归我张罗,你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别跟着我胡着急。记着去成衣店取你那些新衣裳,取的时候想着先试一试,尺寸不对了就改,不能感觉穿得进去就凑合着穿。那林笙虽然后来都闹得要跳河了,但人家原本也是娇生惯养的,你一看她那性子就知道她是个细致人,一定活得讲究。她既是讲究,那你就不能大马金刀的,你也得跟着她讲究。”
“现在我才是林笙,没有别的林笙。”
“我又忘了。”
*
*
林笙走出丁生大厦,在路边叫停一辆三轮车,坐上去直奔了霞飞路的成衣店。她在店内定制了好些套春夏衣衫,料子和手工都选顶好的,算是一位大主顾,伙计对她自然是格外的有耐心。她倒是很识货,能够摸出高级衣料那令人愉悦的手感;衣服一上身,她在穿衣镜前转上一个圈,也立刻瞧出了哪里太肥哪里太瘦。
伙计把要修改的地方全用别针别起来做了记号,陪笑夸她“小姐眼力好”,双方约定了过两天再来取那几件改好了的旗袍。尺寸正合适的几件春装,伙计用印着成衣店商标的大盒子装了,外面十字花的系了彩带,方便小姐拎着。林小姐摇曳生姿的出了店门,不能就这么回家,还得去珠宝店取预定了的一挂珍珠项链和一对钻石戒指。头也得烫,不过现在已经是傍晚时分了,今晚烫肯定来不及,明天再说吧。
在珠宝店里,贵客的待遇更好了,有柔软的沙椅、新鲜的热咖啡以及最新的外国杂志可以享用。新定制的珠宝存放在店后单独设立的金库里。她喝着咖啡等待伙计从金库取宝贝来,因为心事沉重,丈夫丢了,所以胃里堵得慌,一杯咖啡外加两块黄油饼干下了肚,似乎可以顶上一顿晚饭。而等她提着个紫红天鹅绒的小袋子走出珠宝店时,天已经彻底黑了。
小袋子里有棱有角,装的是芬芳精美的珠宝盒子。这两样饰珠光宝气,再配上一身鲜艳衣装,足以扮出一位养尊处优的年轻小姐,也不用太时髦,因为据她所知,林家当年是避祸去了日本,虽然后来在日本他们活得挺安全,但始终还是免不了心惊胆战,加之在经济上是坐吃山空的局面,所以做父母的是深居简出,也不许女儿出风头。
她不肯带着这样值钱的饰满街走,想要叫辆洋车,可现在正是下班的时候,大街上车水马龙,并没有闲着的空车。她不便干站着,只好沿着那热闹大街慢慢走。
街上常有西装革履的男子经过,一辆电车叮叮当当的开过去,她扭头一看,就见车内挤满了人,其中也有好些青壮年先生。她对着满街男士若有所思,一时想到张白黎向来有办法,心内稍微安定一点,一时想到张白黎的杀手锏无非就是他那个傻乎乎的小舅子,心内又是一阵火烧火燎。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东风半路转了南风,这不是要活活的急死谁?
急到这里,她忽然感觉周遭变得冷清黑暗了许多,抬头一看周围,她很错愕,心想自己真是想迷了心了,竟然不知不觉的走到了这里来。
这是一条又僻静、又清洁的小街,道路两侧高墙耸立,全是富贵人家的后院。而她近前这一道红砖墙是格外的高大结实,因为墙后便是程静农的公馆后花园。
在这之前,她和张白黎已经掩人耳目的围着这座公馆溜达了好些次。这里未来便是她的战场,她哪能连战场的环境都不摸清?结果可能是摸得太清了,印象深入脑海,所以一失神便自动的走了来。这种地方想来不会闹强盗,但终究还是太冷清太黑暗了,万一有巡捕看见一个女子在这独行,少不得要来盘问几句。而她作为一名大戏尚未开幕的女主角,还是不要提前在舞台旁闹出动静为好。
可她刚向后转身迈出了一大步,墙后忽然爆出一串枪响,与此同时一道黑影翻过高墙,挟着疾风落到了她身旁。
她这半天没断了想男人,现在终于诚感天地,派遣一名男子从天而降。男子降落之后一把攥住她的胳膊,她惊骇的哈了一声,因为冷硬枪管抵上了她的侧腰,而她侧腰有痒痒肉。
然后男子低声开了口:“别吵,往前走,走到路口就放了你!”
第2章九曲十八折
林笙被那男子推搡着向前走,一条胳膊又被他那铁钳似的手攥了个死紧。血腥气味在空中弥漫开来,男子微微有点喘,不知道他是疼得直喘,还是吓得直喘。
林笙疼是不疼,但论恐慌的程度,只怕她还要更胜于他。拥有林笙这个名字的人,乃是程静农十几年未见的世侄女,这世侄女新从东瀛远渡重洋回国、正预备着过些天就登门去和老世叔相见相认。如今登门的日子还没到,世侄女先趁夜溜到了老世叔的后院外,这若是让老世叔察觉了,成了什么事?她在东洋十几年,这是学会了做飞贼、要到老世叔家显显本事了?
更要命的是方才高墙后传出一串脆响,她怎么听都像是枪声,而这男人分明就是被乱枪崩出来的一名歹人。自己和这个歹人扭作一团,若是被程家的人现了,那就更是百口莫辩。
为了几天后的登场,她和张白黎这半年耗了无数心力,经费也花销了许多。除去眼前的这些损失不提,程静农现在更是他们唯一的机会和道路,他们错失不得。
所以在高墙之后的追杀声逼近时,林笙为了尽快离开这是非之地,索性迈开大步:“快快快快快。”
她向前疾行,那男人攥着她的胳膊不放,被她拽得一步一踉跄。她见这歹人既拖自己的后腿、又抓着自己不放,急得干脆伸胳膊一揽他的腰,想要连扶带架的让他跟上自己。他没说什么,单是从鼻子里猛的呼出两道气流。
一阵风似的走过小街,他们前方豁然开朗,正是又回到了繁华大街。大街两侧除了路灯,还有无数的霓虹招牌,各自放着光明。林笙这时收回了那只搂腰的手,借着灯光,她抬手低头望去。
她搂他,搂了满掌的鲜血。
顺着自己的血手再向上看,她看到了一张惨白的脸。平心而论,这脸有点眉目如画的意思。
她心慌意乱到这般地步还能瞧出他的眉目如画来,可见此君当真是画意十足:很年轻很光滑的一张面孔,偏于瘦的一方面,长眉长眼直鼻梁,配着两片薄薄的樱唇,以东亚的审美观来看,这一副五官拿出去,真是做美男也行、做美女也行。
但他炯炯的眼神中没有一点美的成分,垂眼冷盯着她,他开了口,面貌年轻,声音低沉、可不年轻:“小姐,劳驾你陪我再走一段。”
街上人来人往,林笙不便总晾着这一手血,另一只手拎着昂贵的大包小裹,也没法子掏手帕。将血手在对方的黑衣服上蹭了蹭,她也认为此地不能久留,不怕别的,怕这位失血过多、咣当一声忽然倒地死了。莫说程公馆还在他们身后,兴许正有持枪的程家保镖往外追赶。就算没有程公馆,只要是在这么一条热闹大街上,只要是他死在她身边,闻讯而来的巡捕就必定不会轻易放了她,不把她调查个底朝天不算完。
“走哪儿去?”她移开目光,装着看那面包房的霓虹招牌,轻声又问:“你还能走。”
他不回答,迈步时依旧紧紧的抓着她,一是要用她打个掩护,二也是怕自己一松手,这娇滴滴的小姐会立刻尖叫着喊巡捕。
两人紧挨着走在大街暗处,看起来正是一对如胶似漆的男女在轧马路。走过一条大街,再过一条大街,她也看不出他那血流得怎么样了,反正他是一声不吭的一味走,从大街转入了小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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