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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大侠江别鹤(第1页)

客栈二楼。

老板娘心疼的看着厉朝峰后背上的长长血痕,伸手轻轻按了按,发现没有任何血迹流出,心中安定了少许。

“还好刀口偏了一些,不然你小子命就彻底没了。”

扫了眼厉朝峰插在腰带上的短刀,又是一个巴掌对着厉朝峰后腰拍了上去。

“被那种货色睡了,老娘又不掉二两肉,拼什么命啊!”

厉朝峰只是没有流血,此时忽然被打,伤口也被挤压,疼的那叫一个龇牙咧嘴。

刀口偏了?

当然不是,只是厉朝峰的皮肤韧性很强,才没有丢了性命。

至于短刀为什么插在腰带上,那自然是他用刀多在杀鸡宰鱼的时候,总不能和杀人一样来个短刀消失术。

老板娘倒是看出来厉朝峰身体和短刀都有些异常,不过人生有时候就得糊涂一些。

血痕也是需要上药的,老板娘拿着金疮药在厉朝峰后背血痕细细涂抹着,厉朝峰也趴在椅子上,神态轻松的说出一句。

“我要走了。”

听着这话,老板娘手上一停,随后又继续涂抹起来,一直到涂抹结束,才语气淡淡问了一句。

“待不住了?”

“嗯。”

听着厉朝峰只是鼻尖哼哼的回答了自己的问题,老板娘立刻一个巴掌拍在厉朝峰脑后,臭骂起来。

“我家莹莹哪里不好了,你就这么看不上?还是说你的心被巷子里狐狸精勾走了。”

嗯,莹莹就是老板娘的女儿,也是刚刚那个差点被欺负的少女,今天才十三。

在这个时代,女孩十四岁就可以嫁人了,厉朝峰这五年做事沉稳细致,干活卖力,身材高大,年龄合适,当然是老板娘最满意的女婿人选。

可惜厉朝峰看似是一个十六岁少年,内心早就是一个成年人,第一次见到莹莹时,她才八岁。

这都不是好妹妹了,这几乎是好女儿。

别说亲手带了五年,就算他真的不在意这点,现在的莹莹他也喜欢不上。

连身材都没长开豆蔻少女,可不是他的菜。

虽然他身体年龄才十六,但他的心理年纪可不是十六。

想着这些,厉朝峰微微眯起眼睛并不回答,而老板娘看着闭眼装死的厉朝峰,心中也是叹了一口气。

好男儿志在远方,他家男人也出门闯过几年江湖的。

而她五年前捡来的孩子,也到了该回去的时候了。

是啊,能穿那么好衣裳的孩子,怎么可能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

想着这些,老板娘不再劝说,起身走向了床后,在厉朝峰诧异的眼神里打开了一个箱子。

箱子里整整齐齐的堆叠着一套衣服,老板娘看了一眼,点了点头,也就全都拿了出来。

“早知道莹莹勾不住你的心,这是你当年穿着的脏衣服,我给你改了改,你看看合不合身。”

人心都是肉做的,五年相处,厉朝峰不是没有感情,此时离开也是做了心理建设的。

不管是让五虫刀继续成长,还是想看看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回事,他都该去出去走走了。

但听到当年的衣服,厉朝峰抬头一看,脸色忽然一黑。

这不是他穿越前穿在身上的睡袍吗?

蓝黑配色,纯棉制造,七天无理由退款,快递三天到达。

而现在,它已经被改造成了双袖自带护腕,腰间串着一条夹丝腰带,倒是能看出是侠客外套。

但...这是睡袍啊。

“当年这身脏衣服我拿走后本来想扔的,可是一拿在手里就知道这种材质的衣服怕是富贵人家才会穿的。”

“洗干净后老娘可是天天想着啥时候把它改改,给我家那混账玩意穿了,可想到这可能是你...最终还是给你留下了。”

虽说这个世界里已经有棉花了,但这种用现代工艺制作的纯棉睡衣浑然一体,可不是布料套棉料凑出来的长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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