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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很想我死吗?”褚明彰说。
“如果有一天,你真的要我死。”他捉住李知的手放在自己的心口,隔着胸膛,火热的心脏在李知的手上跳动着,“你亲手了解我。”
“李知,我爱你。”
***
那晚上李知大发慈悲,没将褚明彰赶走,把他扔在客厅过道让他睡了一夜,隔日醒来两个人都没提这些事,褚明彰歉疚又小心地看他,“我耍酒疯了。”
“下次回自己家去疯。”李知抿了一口咖啡,“你吓到朱古力了。”
褚明彰看向那只猫,朱古力偎在李知腿上,察觉到褚明彰的目光,她斜了斜眼睛,尾巴大力地甩着,在李知腿上拍了两下。
“好了,不生气,好吗。”李知低下头,在她绒绒的头顶亲了亲,朱古力又往他怀里腻了腻,舒服地打着呼噜。
褚明彰看着他们,这一幕完全地展现出这平静早晨的安宁幸福,尽管这份幸福与他半毛钱关系也没有,但褚明彰的唇角还是轻轻地勾了起来。
长毛猫的毛一年四季都掉不完,李知放下与朱古力腻了一会,脸上就沾了几根,褚明彰一直看着他,此时下意识地伸出手来想替他将那猫毛捻走。
可当他的手即将伸到李知面前时,李知又倏然反应过来,极快地躲掉了。
褚明彰的手伸在半空,注意到李知警惕的脸色,褚明彰有些尴尬,悻悻地将手缩了回来,他指了指自己的脸,提醒李知,“有猫毛。”
李知伸出手指,轻轻将脸上的猫毛拂走了,褚明彰跟个学生似的正襟危坐在他面前,紧密地注视着李知的每一个举动,绞尽脑汁地想说些什么,好活跃下气氛,拉近与李知的关系。
“一早就喝咖啡吗。”
“很伤胃。”
咖啡的苦涩,带着一丝草莓的甘甜,李知眯起眼睛,只是说,“我喜欢。”
“那我去给你煎个三明治好不好?”
李知当然不会说“好”,他会说不要,但褚明彰不能不做,李知其实很挑,他不喜欢机器煎出来,嫌太干,他喜欢浸满蛋液的面包片,然后再煎,煎到微微焦脆,放上一样恰到好处的培根鸡排,还有翠绿的生菜叶。
油烟的味道与煎三明治的香气萦绕在身侧,褚明彰装好盘,将三明治端出去,隔着一扇透明的玻璃门,他看到李知蹲下身,拿手指逗弄朱古力的小鼻子。
一层染了雾气的玻璃模糊了眼前的场景,明明是真实发生的一切,却像一张老照片,宽松的白衬衫衬他脖颈越发修长,鬓角的碎发柔和他的脸颊轮廓,纤瘦的一道身影,如一株只绽放在梦里的,似有若无的铃兰,泛着淡淡的香气……像捉摸不着的一缕幽魂。
“褚明彰。”李知忽然出声,将褚明彰的神魂叫了回来,他有些不满地看向他,“你还要站在那里多久。”
“对不起。”褚明彰端着东西出来,他坐在另一边,看着李知喝一口咖啡再吃三明治,看他因为对食物满意而猫一样的眯起眼睛,却想起这东西是褚明彰做的,所以极力掩饰着喜欢的样子。
真的……褚明彰在心里长叹…
真的,好可爱。
如果一辈子可以这样延续下去,延续到生命的尽头,他愿意永远这样,将李知放在他的心尖,要他汲取自己源源不竭的心血所融汇的爱,他爱李知。
李知是他活下去的唯一理由,是他的上帝,信仰以及全部,李知笑一笑,他的世界万里晴空。
他渴望这样的日子永不结束,然而“死期”比他想象当中要来得更早。
当然,当飓风真正来临之前,人们总是对此毫无察觉的。
只是在某一个普通的早晨,褚明彰的办公桌上出现了一份新的文件。
第102章孤儿他的名字叫敏漂,一……
他的名字叫敏漂,一个缅甸名字,意为聪慧、漂亮。
具体年龄不详,没有出生记录,显示的最早记录是他被卖给了居住在腾冲的一对云南夫妇家里。
卖过去的一年后,丈夫开始酗酒,酒醉后开始家暴妻子,妻子不堪忍受,逃走了。在逃跑之前,她将孩子丢到了腾冲当地的一家孤儿院内。
孩子在这家孤儿院内长到了四岁,然后开始尝试逃跑,总共逃跑了五次,前四次都失败了,没跑多远就被抓回来,接受“教育”、“管教”……实则就是惨无人道的折磨。
他的左腿骨多次骨折,落下了终身残疾。
这是一个小瘸子。
第五次,他终于逃离出了那座牢笼,离开腾冲后却到了缅甸境内,几经辗转被拐卖到了缅北克钦邦的一家孤儿院内。
孤儿院由废弃的佛寺偏殿改造而成——它建在密林之中,却还是不免被周围的炮火殃及,顶部的三分之一都没炸没了,只用一层油布草草地盖着用于遮雨,贴在墙上的佛像早已脱落,端坐在殿内正中央的大佛被炸没了一半,身上蒙了一层灰翳,慈悲之面也狰狞。
二十来个大小不一的孩子东倒西歪地倒在地上,三个里面就有一个缺胳膊少腿的,他们争先恐后地去抢着吃一碗玉米糊,还有比较瘦小地缩在角落里生啃刚挖来的野菜……最角落里,一张脸吸引了李知的注意。
照片不多,寥寥几张,几年生平写不满一张纸,但是每个字都像是用鲜血写就的,哪怕这是一个陌生人也不免让人动容,更何况……
“这一张。”站在李知面前的那个男人将照片捡出来,“就是他。”
李知将照片翻了个面,照片背面写着敏漂两个字,男人继续说道,“这是前两年一个美国记者拍的,他想写一篇关于这家孤儿院的专访,离开之前,他提出了要收养这孩子。”
“为什么?”李知问,“那么最后怎么没收养?”
“因为……”男人叹了口气,“您将照片转过来就知道了。”
李知将照片翻转过来,不同于先前那张缩在角落里,是以面容有些模糊的照片,这张照片拍的很漂亮,孩子似乎不太会无所顾忌地大笑,所以勾唇的样子是羞涩的、内敛的,但他应当很开心,因为一双眼非常明亮。
“这个美国记者,曾有传出过恋童癖的传闻。”
李知愣愣地抬起头来,抓着那照片的手都在无可遏制的发抖,肉眼可见的,他的脸色刷白,而后死死捂着嘴,飞奔进盥洗室,男人在房间外也能听到他呕吐的声音。
李知吐了个昏天黑地,再出来时连站都站不稳了,手里那张照片被攥的皱巴巴,他红着眼睛看向对面的人,“之后呢?”
“那个记者已经要将他带走了,但不知道为什么,这孩子又跑回来了——”男人摇摇头,“当然,也不是因为那地方好……只是因为边上更加混乱,跑也跑不远,想保命只好回去了。”
李知的脸色又变的极其难看,他目光如刀锋:“褚明彰让你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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