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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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庆隆霸道得很:“瞧着也不行。你低头研墨,研完去念书吧。”

方戍但笑不语。

于庆隆咬咬唇,低头深呼吸,慢慢投入到新一版的故事中去。

这晚弄得比较晚,两人洗漱的时候都轻手轻脚。于庆隆躺进被窝便有些困了,方戍想想便没说什么,只是侧身在黑暗中看着于庆隆。

其实是看不真切的,但他就是觉得,哪怕是不真切,能隐约看到个轮廓,知道于庆隆在他身边,他也很高兴。

于庆隆很快睡着了。方戍又蹑手蹑脚地爬起来,去书房点了灯,把于庆隆最后弄完的书稿改好。

他逐字逐句地检查用字是否有错,之后再把全部内容细细润色,读起来情感更丰沛些,语句也美了,这才回去重新躺好,轻轻抱住于庆隆。

第二天便是于庆隆先睁眼的。

他瞧着方戍还在睡,也没叫醒,因为今天开始不用去那么早,就可以多睡一会儿。

他穿好衣服先去书房看看昨晚写成了什么鬼。昨晚写到后面时就已经困得不行,他不确定是不是写得有什么纰漏。

哪知到了桌边一看,在他写的那份手稿旁边,还有一份字迹工整用词精练的稿子。

出自谁手自不用问。于庆隆小心翻看完,心里不由的感叹,能年纪轻轻考上秀才确实是有原因的。

明明是同样的故事,情节顺序也没变,但用词一改整篇文章效果就不一样了,情绪一下变得特别饱满。

落魄秀才本就家中穷困,在学堂屡遭富家子弟刁难。如今接得难以完成的任务,那名伪装成汉子的仙哥儿斗大的字不识几个,又是个纨绔,如何是好?!

于庆隆读完稿子想写个“请听下回分解”。可看看上头方戍的字,再看看自己的字,还是算了。

方戍再写那是画龙点睛。他再写那就是狗尾续貂了。

不过这个闷骚的家伙,居然半夜不睡跑来把这事干完。这么可爱,说什么得给点奖励。

于庆隆去厨房找到方吴氏:“娘早,家里有未用过的粗布和细麻绳么?”

方吴氏说:“没有存下的。你要用?”

于庆隆说:“我想给守城做些东西。”

方吴氏一听是给自家儿子做什么,笑说:“那也没,你要用得去镇上买。或者到时让长捷帮忙带回来一匹也行。”

这倒也是个主意。反正他不说,方戍也不知道他要拿来做啥——

作者有话说:方戍:我是全天下最爱夫郎的好汉子[让我康康]

庆隆:你是全天下最暖的暖宝宝[狗头]

第54章第54章他家隆哥儿的嘴……

于庆隆不好自己去找武胜,就跟方戍说自己要用点粗布和麻绳。

方戍也不问他要做什么,只问要什么颜色的粗布,多细的绳,知道之后就去告诉武胜,并留下钱来,没两日武胜就把东西捎回来了。

于庆隆打算给方戍做个书包。

他上午去上溪村上课,下午回来复习所学内容,顺便做做家里力所能及的事。

晚上吃了饭之后他要继续写故事,但在写故事之余,他还找了点时间出来做包。

这里的包袱皮虽然也能装东西,但每次都得系来系去,麻烦。而且也不能分格装,挎着还只用一头出力,长远看也不利于身体平衡。

书包就不一样了,能做出分格层,还可以双肩背。

他把自己脑子里的书包图样先偷偷画下来。没有拉链就把包弄成信封款,东西装完可以把上头折起来。至于内层,他分成了三格,外面也有几个小隔兜。两侧还可以放竹筒和笔筒。

笔筒是没有的,这里的人拿笔一般用笔帘比较多。他或许可以给方戍再加做个笔筒,可以放墨条,还可以放砚台的那种。砚台最好也做成可以放进笔筒里的款式,这样就能配成套。

于庆隆反复进行几次修改,终于把设计图终稿弄好。之后他用旧布弄了个小的十比一的先试一遍,免得做出来跟想象的有区别。做完确定可行,这才裁了新布开始缝制。

至于那麻绳,是要用来编织内胆的,因为布虽是粗布,但单纯地用于做书包还是薄了些,耐磨度不太够。他用细麻绳编出一个大片的“麻布”,再缝得跟内衬差不多大,就可以放进粗布里了。主要就是个桶形的衬,隔断倒是不用。

他不会织毛衣,但他有旧的布料,拆一拆就知道这东西是怎么织出来的,按照这种织法把经线跟纬线的“线路”搞明白就行。

这天,他终于把书包做好。他趁着方戍没醒,把最后一个小兜缝好之后背上肩试试。

为了结实耐用,他在缝肩带的布里也各加了一条拇指宽的编织款麻绳带。这样上肩之后结实,多放点东西也没那么勒。书包跟包袱皮放一起对比,唯一的缺点也就是比包袱皮重。

为了防止洗的时候缩水,他甚至在做之前已经做过预处理。

这里的一切都来得太珍贵,必须谨慎使用。

好在成果是让他满意的。

外面响起第一声鸡叫的时候,终于完活。方戍也悠悠睁开眼睛。

这会儿天是蒙蒙亮的,但他发现他的夫郎还是比他醒得早!

另一边的被窝里已经凉了,起这么早又去写画本子?

方戍赶紧穿衣服去了书房,果见于庆隆端端正正坐在椅子上伏案写故事,就是没写多少。

他看着夫郎略有些发青的眼底,不无心疼道:“早知如此,我就不该在夜里给你修好新增的内容。知上进努力是好,可你也不能不顾着些身体。”

他已经连续多日起早,可每每都是没有他夫郎早。每次醒来总是看到夫郎在要么写,要么思索。

“今天最后一天了。”于庆隆说,“往后就不起这么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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