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特案组在上海滞留了一段时间才回京。回去后,去办公室上班第一天,程锦还没下车,便闻到一有点怪异的香味,等走进办公室,他知道那是什么味道了,是花香。办公室里的休息区堆满了花,清一色的百合。
叶莱道:“头,我问过陆昂了,他说是北风和景行止送的,每天都送。”
程锦愕然,“他们一起送?”重点是“一起”,景行止难道进安全组了?也好,死贫道不如死道友。想到这,程锦又想,司码已经不是他当年那个同学,现在他是北风,需要重新调整他们之间的相处方式了。
步欢说:“不,是分开的,北风已经连续送了十天了,景行止比他少一天,我感觉像是在跟风。”这是他特地问的陆昂。景行止送花还挺怪的,这像是找存在感:你们可别忘了我哦,我还会回来的!
程锦注意到大家今天都已经到齐了,没一个人迟到,很难得。其实,主要是没人想在他心情不好时引起他的注意。“把白花送这来做什么,怎么不送到墓地去。”程锦确实心情不好,“都扔出去。”
“好。”叶莱立刻拿出几个巨大的垃圾袋,走到休息区开始收拾那些花,步欢、小安过去帮忙。韩彬和游铎看他们人已经够了,便没过去,继续做着自己的事。
步欢摸了摸那些洁白花朵,小声道:“丢掉多可惜,可以卖掉嘛。”
“不行,丢掉才是最强烈的拒绝。”小安严肃地说。
步欢叹道:“就算不卖掉,也应该装做不在意,让他们送个够啊,看他能送多久。”他确实很好奇。
“你脑子短路了?”叶莱冷冷地道,“这又不是金子做的花,送再久他们也不会破产。”
“哎呀,别发火嘛,你们都这么压抑,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
程锦在他的办公桌后坐下,他又有一堆书面工作要做——关于之前上海的案子的,这难免让人阴郁。
杨思觅把他拉起来,“去楼上。”
“思觅,别闹。”程锦道,“我有工作。”
杨思觅道:“没闹。适当的运动对改善心情有好处,也就是磨刀不误砍柴功。”
程锦听得脸上泛了一丝笑意,顺他的意被他拉走了。
所以,陆昂来时,没看到程锦,“你们头儿呢?”
叶莱道:“在楼上。”
步欢为了配合其他人严肃的脸,也板着脸,一脸严肃,“他在揍沙包。我敢肯定他更想揍人。”
“是吗?”陆昂看看楼梯,决定还是等程锦下来再说,反正他也没什么急事。他在休息区坐下,“诶?花呢?难道被你们卖了?”他越来越了解特案组的风格了。
步欢道:“不,我们头儿叫扔了。”
扔了?好吧,看来程锦心情真的不好。陆昂心想自己不上楼的决定是对的,虽然他没做什么,但说不定要被迁怒呢。“他还在为上海那个案子心情不好?”
上海的案子的情况陆昂基本上都知道了。虽然程锦的书面报告还没写,但他已经先从公安部那边知道这案子的情况了。为什么是从公安部知道的?因为破案后,特案组仍滞留在上海不走,一直在找证据为那两个凶手脱罪,当地警方已经恨上了他们这些没事找事的人,向帝都这边投诉了他们好几次。公安部那边便找到屈跃那去了,屈跃便叫陆昂去办这事,陆昂便叫程锦回来,然后程锦硬是拖了两周才回来。现在回来了,居然还不高兴。他一不高兴,他这些属下全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往常全都闹得不行,现在全都死气沉沉。这日子可没法过了……
“他心情不好这么久,过了点吧?”陆昂道,“那两个凶手——我的意思是公安那边的人认为他们是凶手,那两人虽然无法被无罪释放,但估计几年后便能出来了,这都是你们努力的结果,这个结果已经不过了。”
这都是你们努力的结果——步欢他们怀疑陆昂是在故意讽刺他们,“呵呵,那你去这么和我们头儿说吧。”他们后来是找到一些证据证明陶玉林和莫邪不是故意杀人,但却没法证明这些事是许趁意计划的。许趁意准备了太久了。一个聪明人,如果能耐下性子做一件自己本就擅长的事,那怎么犯下致命错误呢。
“诶?我说的是真心话。”陆昂真诚地说,“你们真的很厉害,把被告律师的工作都给做了。”
“……”还说不是讽刺他们?嘴这么贱,活该没人爱。
陆昂又道:“对了,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对你们来说应该是好消息。许趁意自己辞去了公安部犯罪心理顾问的职务。”
其实程锦已经提交了许趁意不适合做公安部顾问的建议书。许趁意大概已经猜到程锦会这么做了,也不等别人辞退她,自己先主动辞了。
“哦……你去告诉我们头吧。”
凡是这些人说去做的事,都不要做。陆昂心想,看来还是不要告诉程锦了?
两小时后,程锦才下来,头发是湿的,应该是洗了澡。他身旁的杨思觅头发也湿的。这种情况让人想得有点多。
程锦看到陆昂后,朝他微笑,“什么时候来的?”
“刚到不久。”陆昂道。他心想,程锦看起来心情也不差啊。
“有案子?”
“不是,你们回来了,我便过来逛逛呗。”陆昂说得很轻松随意,“攀岩墙试了吗?好用吗?”
嗯?还没人试过……所以没人能回答他这个问题。
程锦道:“有问题我们会找你的。”
真是不客气。“谢谢你们哦。”陆昂看看窗外,“下雪了。”他与程锦闲聊起来,好像他真的是特地来闲逛的。
“这又不是今年的第一场雪。”程锦走到窗边,看着外面。
陆昂也走过去,玩笑道:“冬天到了,春天还未远吗?”
这话却让程锦若有所思,“我有时候会想要不要退出这行。”
陆昂大惊,诶?这是要辞职?别啊!
程锦继续道:“但我又想,总不能把这一行都让给你们这些变态。”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穿越不稀奇,但是穿到坟场成为地缚灵的,耿梨怕是古今以来第一个。好在天无绝鬼之路,困了好些年的她稀里糊涂被路过的四阿哥胤禛带回家还穿到他刚意外去世的格格耿氏身上。终于不用再做阿飘的耿梨兴高采烈地接受自己的新身份,但就在她摩拳擦掌准备在四爷的后院好好看戏吃瓜的时候,突然就被四爷打包送到了庄子上。耿梨她这是要改走种田流了吗?...
姜以宁人生的前十九年,顺风顺水。出身豪门的漂亮小少爷,如珠似玉般被众人捧在手心,视金钱如粪土,学艺术弹钢琴,不染尘埃的白月光,追求者如过江之鲫。二十岁那年,家族破产留学断供,姜以宁被迫中断学业,成为联姻筹码换取注资。好在丈夫英俊多金,对他一往情深,豪掷千金送他世纪婚礼,许诺要一生一世和他在一起。转眼结婚十三周年,姜以宁马上满三十三岁,满心欢喜策划纪念日和生日,却意外撞破爱人出轨。年轻的第三者躺在爱人身下,侧脸恍惚像他年少时的模样。而他年华老去,青春不再,曾经的白月光成了饭粘子,与丈夫大吵一架后不欢而散,一纸离婚协议,净身出户扫地出门。三十三岁生日当晚,姜以宁住进破旧漏水的出租屋,廉价的切角蛋糕被老鼠偷吃,此生最落魄的时刻,他终于忍不住痛哭出声,房门忽然被邻居敲响。泪眼朦胧中,他对上一双漆黑晶亮的眼睛。十八岁的少年人,青涩而澎湃的爱意和体温一样炙热,如同荒芜夜空中的一点星火,再次点燃了姜以宁枯萎的心年下15岁,换攻文学,狗血文小狼狗治愈大美人,前夫哥火葬场直接火化支持骂角色,不支持骂作者,谢谢大家...
...
千尧睁开眼。面前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大殿,只是地上满是尸体,华丽的地毯几乎被血浸满。而他穿着一身太监的衣服,瑟瑟地跪在柱子后面。还没等他弄清楚眼前的情况,就听刺啦一声,刀剑划过地面。千尧抬起头,然后就见一个穿着龙袍的男人提剑向他走了过来,剑身反射着冷冽的光,他脸上沾着还未干涸的血。千尧愣了一下,闭上眼睛使劲儿掐起了自己。这一定是一场梦。只要睁开眼还是这场梦!救命QAQ岐岸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他能听到别人的心声,只是每一次听完都会难受很久,因此他决定把这个能力放到最关键的时刻,比如杀人的时候。看着那些将死之人在他面前痛哭流涕,苦苦哀求,心底却疯狂唾骂自己不得好死,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那天他的皇弟谋反,被他斩于剑下,然后他血洗了整个大殿。整个宫殿只剩下了一个倒霉催的,在他皇弟谋反前来送茶的小太监。这人无辜,却也不能留。然而他提剑来到小太监身前,却发现他和自己以前杀过的人都不同。没有痛哭流涕,没有跪地求饶,没有抖似筛糠。只是闭着眼睛,薄薄的嘴唇微微张合,不知在念些什么?是在给我下咒吗?岐岸心想。于是难得地把能力用在了一个太监的身上。只是他听了一会儿,眉头微微皱起。然后用剑挑起千尧的下巴,语气中带着几分好奇,什么是民主?宫中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容色绝姝的小太监是陛下心尖尖上的人,朝夕相对,昼夜不离身畔。只有皇帝不这么认为。用得再顺手,也不过是一个低贱的太监,他随时可以再换。可是没想到有一天,那个被他把玩于掌心的人却没了。他怎么都找不见。岐岸这才知道,那是自己的心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