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章 楔子(第1页)

楔子,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这样一句讹言竟然搅得天下大乱,而朝廷衡帝为宦官所制,乃至朝政混乱,无暇他顾。

百姓流离失所,于战火杀戮中挣扎,命如草芥,朝不保夕。看着不远处冲天而起的火光,隐约传来的凄厉惨叫,还有鲜血飞溅起时那特有的铁腥味,竟是我茫然而来的世界……

“阿墨,你冷吗?”鲁维悄悄地往我这边凑了凑,小声地说。他声音很细,脸部的肌肉紧绷,好像在拼尽全力让自己不要发出颤抖的声音。

初春的天气确实不暖和,但是我知道,他冷是因为他害怕,一个不到十四岁的孩子初上战阵,内心的紧张可想而知。他问我这个问题,也只是想求得一个认同或安慰,他颤抖是因为冷而不是胆怯。

其实自己的心也跳得厉害,尽管这也不是我第一次经历战场了。我尽量表情平和地低声说,“有点儿。”鲁维显然放松了点,他一咧嘴,刚要说话,突然脸色一变,立刻埋下了头去。

下意识地一偏头,我与鲁仲冰冷的眼神碰个正着,他脸上疤痕趁着月光显得越发狰狞。我立刻移开了眼,不想和他有过多接触,哪怕只是眼神。从我第一天出现在他面前开始,好像彼此八字就不合,更何况…我无奈地搓了搓脸,我还抢了他的“妻子。”

低下头,我借着夜色掩盖了自己的表情。今夜没有月光,是个偷袭的好日子,周围除了强行压抑地呼吸声,就是人身上因为热度而发散的臭味儿。

臭男人……忽然间想起来红楼梦里宝二爷对男人的形容来,在现代因为社会发达,大城市里的男人们非但不臭,反而香水擦得比女人还勤。

可在这里,在我周围,全部是些汗水淋漓,肾上腺素分泌旺盛的汉子。他们有的为了功名,有的是因为犯了罪,有的是为了吃饱饭,而更多的是被兵役强制送到这里来的。没有盔甲,没有合手的武器,大部人甚至光着脚,这样的组合也许不能称之为军队吧,或许,应该叫,炮灰……

而我,也是这样的一个炮灰……

莫名其妙来到这里已经半年了,很多事情,我依然不适应。水墨,是我在这里的名字,衡泰三年,是我所处时代的年号,同时我还有了一个美丽的未婚妻,元爱。

一闭上眼,之前发生的一切,如同老旧的黑白电影一样,在我脑海中闪现着。在现代已经算是个待嫁女青年的我,在相了十几个对象而终于撞到一个有感觉,有前途,有房子车子的白马王子的时候,竟然被送到了这鬼地方。

那天周末,白马王子约我去爬山,我兴高采烈的就去了,一路上都维持着美好的姿态,轻声慢语,适度地表现一下自己的涵养和贤妻良母的优秀本质,而王子的一言一行也当得起风度翩翩几个字。

就在彼此感觉大好,眉来眼去的时候,突然发现好像是迷路了,还没等王子表演一下他的英雄气概,一转头的功夫他人就不见了。我也顾不上什么淑女风度了,放声狂吼,可除了隐约的回音,一时间,什么声响都没有。

手忙脚乱地赶紧从包里掏手机,打开一看傻了眼,屏幕上居然一个道道都没有,眼睛一眨,手机变手表了,只剩下了时间闪烁,12:00。

“鲁志,你在哪儿啊,你听得到我吗!”我边走边喊白马的名字,玩命地回忆着之前来时的路线。可越走越觉得不对劲,四周一片苍翠,颜色浓的像要滴出来一样。若是平常,这样的绿色足以让我惊喜,现在却让我心悸,这绿色太纯净了,仿佛从未被污染过,B市有这样干净的青山吗?

突然天上开始下雨,泼水一样,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在开始变得泥泞的山路上,这时候我真的开始害怕了,虽然还在用力地喊,可声音开始破碎。

“哎呀,”我尖叫了一声,脚下猛地一滑,虽然手拼命挥舞着,可人还是整个趴在了地上,胸部被地上的石头硌得生疼,眼泪刷的一下就流了出来,我边哭边骂,那个死白马死到哪里去了?带我来的又是什么鬼地方?

这时背后突然传来一个有些稚嫩的声音,“就是这个人吗?”

我吃了一惊,紧接着送了一口气,居然碰到人了,太好了,有救了。赶紧抹了一把脸上的脏水就想扭回头看,刚一抬头,一道黑影夹带着雨水风声从我耳边掠过,只觉得重重的一击落在脑后,眼前顿时一黑。

也不知过了多久,再醒来时只觉得自己在摇晃着,鼻间隐约有马粪的味道传来,恍惚间有人喂我吃了些什么,就这么昏昏沉沉地过了几天,才算彻底清醒。可随之而来的打击,让我觉得还不如不醒过来呢。

简朴的茅屋泥舍,穿着类似汉服的村民,狩猎的弓箭,还有,还有一个未婚妻,一个很美丽的未婚妻,即使以现代的标准来看。想到这儿,我忍不住苦笑,一个女人居然有了一个未婚妻,而且还不能拒绝。

元爱的爹一开始说得也很清楚,当初之所以把我救回来,就是为了帮自己的女儿摆脱那个恶人,他那低沉的嗓音一直在我耳边回响,“至于你是男是女,我根本不在乎,现在就需要一个陌生人......当然,如果你不想担这个名声,那就拿命来换,我不是平白救你的!”

“起戈!”“起戈!”“起戈!”一个接一个的士卒低声给身旁的同伴传达命令,我的手越发冰冷,只能死死地攥住了刀柄。上了战场后学会的第一个词就是“起戈!”准备战斗的意思,也是再无退路的意思。戈为武器代指,若不起,人头落地。

鲁维不自觉地又往我身边靠了靠,我看了他一眼,暗淡的月色衬得他脸色越发青白,我无声地叹了一口气。穿越小说果然都是骗人的,我被穿越之后,既没有如花美貌,也没有惊天之才,有的只是杀戮,或被杀……

衡历二年,元月初十,夜,“河谷奇袭”之战役大胜。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傅先生今天又跑了 完结+番外

傅先生今天又跑了 完结+番外

本岛丢失财务总管傅楚希,如有拾到请联系我,必有重酬!莫辰第二日,江湖快报头版头条傅先生今天又跑了,莫岛主寻爱走天涯。傅楚希X莫辰①架空历史,无具体朝代。②内容涉及戏班时以京剧为主。…...

穿成反派的病弱竹马

穿成反派的病弱竹马

一场意外,乔文穿成了一本七十年代港风大男主爽文中早死的同名炮灰。炮灰是书中大反派的竹马,死于病重没钱治疗。他的死也是大反派黑化的导火索,让其从此走上一条为钱财不择手段的血腥路,最终落了个被乱枪打死的悲惨下场。刚从病床诈尸的乔文,看着为了筹钱给原身治病,准备拿刀去砍人的帅逼大反派。我觉得这货还可以再拯救一下。乔文一边阻止反派黑化,一边努力发家致富走出贫民窟。办工厂搞实业必须要。买股票炒地皮不能少。拍电影搞娱乐紧跟上。顺便斗斗恶势力弘扬人间正义。我不是炮灰,是传奇。正当一切顺风顺水时,乔文发觉大反派看自己的眼神越来越不对劲,貌似还是黑化了。他拍着对方的肩膀顺毛好兄弟,一辈子。某人两眼放光嘿嘿坏笑嗯,好兄弟一被子。身娇体弱但carry全场美貌受VS武力值爆表谁动我媳妇我就锤爆谁狗头大帅逼攻俩贫民窟小伙儿发家致富斗恶人升级流苏爽文,男主苏苏苏苏苏苏。港风年代,穿书平行空间,非现实。...

沦为丧尸O後白眼狼们真香了

沦为丧尸O後白眼狼们真香了

沈旭得知直A副官和omega谈上恋爱,一气下注射了omega丧尸体病毒。要麽死要麽变成omega!劳资非郝文彦不淦!沈旭如愿变成了丧尸o,却成了个只会麽麽的娇软哑巴,一身骨质疏松的毛病。再次相见,他以臀示人,晃着PP麽麽叫郝文彦!劳资有o体腺了!在屁股蛋上!小丧尸被打成了马蜂窝,却有了新家和新名字,叫郝萌萌,郝指挥官起得。指挥官很忙,沈旭死了都不让他称心如意。指挥官心情好,沈旭死了,他坐上了总指挥官的位置。沈旭被宣告死亡,尸骨无存,八年相识,生死作伴,葬礼上,指挥官没有为他掉下一滴眼泪…小丧尸哭了,骗自己不在乎,他已经是指挥官的O,可指挥官不怎麽喜欢他。小丧尸O体腺的气味能为异能者镇定精神力,指挥官吸完就把他寄放在丧尸园。软萌好吸的小丧尸成了园区香饽饽,引来一衆大佬异能者吸他…全是以前的熟面孔们。破防竹马,偏执神父,腹黑双生…一个个居然对小丧尸玩起了沈旭的替身文学,神经不安到连精神力墙都摇摇欲坠。?活着时狗都嫌弃,死了後颈儿这麽大?以前怎麽没发现一个个这麽爱劳资!奈何丧尸身娇骨脆,总被人粗暴地rua哭,指挥官会抱着小丧尸接胳膊揉pp,保养护肤。他不接受小丧尸的示爱,却喜欢闭上眼睛舔吻着小丧尸的下唇说,我不讨厌你,你不像沈旭哦,直说你讨厌沈旭呗…突然有一天…指挥官不要小丧尸了,打算把他白送人当媳妇儿。小丧尸气鼓鼓得找人算账,房间里,浓郁的alpha信息素和暴走的精神力冲毁小丧尸的人智。那夜…郝文彦的精神力墙崩塌,小丧尸迎来了omega的第一次发热期。丧尸病毒失控,他疯狂咬食人肉,可强行抱着他驰骋的男人吻住他的下唇,发出从未有过的窝囊调调,沙哑唤道旭哥…末世ABO火葬场年下打脸...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