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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姨一走我就开始收拾东西,说是收拾,不过就是一个小包,身份证、现金、手机一拿,我就走了。
迟非凡明显已经变节了。这两个男人都居心叵测,我要继续住在这儿,就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要打乱敌人的布署,首先就是脱离敌人的包围,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不管这孩子我是不是可以生下来,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我撒丫子就溜了。
用小言的说法这就叫带球跑,用香港黑片的说法这就叫跑路,用电视剧的说法这就叫离家出走,不辞而别。
陈默那儿肯定不能去了,我知道那两个男人都不是笨蛋,所以他们一定会想办法找我。尤其迟非凡还是个子弟,谁知道子弟会有多大的能量啊,按小言的写法那可是上可通天,下可彻地,没有他办不成的事,更甭说找人这种没有任何技术含量的活计,所以我一定要远走高飞。
我现金不多,趁着现在还没人发现我已经跑路,打了个电话给陈默,向他借钱。
我坐在小公园里等陈默。天气渐渐凉快了,公园里没有多少人,池塘里芦苇的叶子开始泛黄,我想起那个夏天的黄昏,我坐在这里,然后认识了陆与江。
那天我坐在垂柳下的长椅上,看着他徘徊在池塘边。因为他很帅,我向来喜欢看帅哥,所以很注意他。池塘里有一片睡莲,开着胖胖的莲花,他低着头沿着湖边的小径走过去,然后没一会儿,又走过来。我坐在长椅上,在一个小时里,看着他饶着池塘走了五六趟。
在这一个小时里我听了十来首MP3,吃完了口袋里所有的口香糖,还去公园外边的小店里买了一个蛋筒拿回来。蛋筒还没吃两口,忽然看到他跨过池塘边的白玉栏杆。
虽然是人工湖,但这里的水很深,去年就有位癌症患者在这里跳湖自尽,最后被路过的巡警救了。没想到这么年轻的帅哥也会想不开,我急中生智,大叫一声就把手里的蛋筒朝他砸过去了。
结果……结果当然是陆与江怒气冲冲瞪着我,身上全是冰激凌,他问:“你干什么?”
我十分鸡婆地劝他:“别想不开,年纪轻轻的,什么事都可以明天再说!你看看这水,跳下去多难受啊,再说淹死的人很难看的,你长的这么帅,死得难看太不划算了。”
他哭笑不得:“谁想不开了?我的手机掉在里面了,我想想还是捞起来,免得电池污染。”
这事最后的结果就是,本来想去捞手机的陆与江,被我用蛋筒砸了个一塌糊涂。最要命的他还是个有钱人,身上的那套衣服,把我卖了都赔不起。
我都忘了自己在那混乱情急中最后是怎么诳到他的,反正最后我巧言令色骗得他不让我付干洗费,还终于承认我是好心。我唯一记得的就是他乌黑明亮的眼睛,他说:“噢,我不会跳湖自杀的,我会游泳。”
害我误以为他要跳湖。我腆着脸向他解释:“我不会游泳,我怕你一跳下去我又不能救你,所以才砸你。”
他说:“你觉得一砸我就不会跳湖了?”
我振振有词:“我一砸,你衣服脏了,一般人肯定要跟我扯皮啊,一扯皮我就可以拉着你了,你也跳不成湖了。”
他说:“如果人真想死,谁会为衣服再跟你扯皮?”
这倒也是,可我不是情急之下吗?
我说:“算了算了,要不我请你吃饭吧。”
本来我压根没指望帅哥会答理我这么低级的搭讪,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肯和我去吃饭。后来才知道那天他心情不好,所以我才撞了狗屎运。
那天吃的是红烧肉,在我最喜欢的学校西门外的小馆子里,我吃了很多,吃到撑,他吃得也很多。后来他送我回宿舍,我简直受宠若惊。
后来要实习,我厚着脸皮给他打电话,问他能不能帮忙,我都没指望他还记得我是谁,结果他还真替我安排了。所以我打蛇顺杆上,经常请他吃饭,说实话那红烧肉我都吃腻了,可是能够和他一起吃饭,不管吃什么,我都好高兴。
再后来,我就央求他教我学游泳。我没想过他会答应,等他真的答应的时候,我又觉得挺不好意思,于是拉着姐姐跟我一块儿去。
再后来,他见到了我姐姐。
再后来,他就喜欢我姐姐了。
在游泳池里,我套着游泳圈,晃来晃去地玩水,看他教姐姐。他教得耐心,姐姐学得认真,学憋气,学划水……姐姐很聪明,不过半天就学会了。他在前面微微托着姐姐的手,姐姐就敢往前游。
姐姐皮肤白,身材又好,在游泳池里,就像一条美人鱼,而他就是王子,牵着美人鱼的手,两个人游过一圈又一圈,旁边的人看着就羡慕。
后来我一直也没有学会游泳。
用他的话说,我又懒,又笨,还不愿意努力。
那时候我们已经结婚了,在俱乐部的游泳池里,我舒服地搂着他的脖子,让他抱着我浮在水里:“反正有你嘛,我就算学不会又不会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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