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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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第1页)

陈琰的心中长了一片绿绿草原。

当初她为了逃避皇帝(已黑化,已神经病)的追杀,收拾包袱滚蛋。虽说在这个年代,这是很危险的行为,但俗话说得好,搏一搏,单车变摩托!赌一赌,摩托变吉普!有多大的风险!就有多大的机遇!人生如果不试一试!怎么知道处处是深坑,坑坑不一样呢?!

她抵达杭州的前一天,被人贩子黑了。

她一路小心谨慎,凭借阅遍千书的丰富理论避开无数的坑,谁能想到人贩子好他爹的简单粗暴明目张胆,直接几个彪形大汉用麻袋套啊!操啊!这社会不行!

然后,人贩子带着她北上,途中甚至还经过了京郊。

前面那段路算是白走了。

直接劝人贩子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肯定没用,陈琰试图洗脑对方把她卖到江南或京城,凭她的资质能卖多亿点钱。

但人贩子卖人无数,有眼力,判断她是大户人家的闺女,才不往富庶地方卖,防止被她家人找到。

想安全地把她卖多亿点钱,有一个办法:往漠北送。番邦这些年流行这口。

陈琰表面装乖,心中拼命煽动咸鱼系统,让这家伙争点气,就不求它弄出个金手指,镀铜的都好啊!

系统装死。

就在陈琰佛了并开始阿Q式自我洗脑“啊也不是没有男主角是番邦人的,可能这就是我的故事线吧”时,被拐卖受害者+1。

是个很漂亮的小鲜肉,长得跟陈琰的儿砸……不,是她的本命爱豆,不能说一模一样,只能说没有差别,连小动作小表情耳朵上那颗小痣都相同。

操!这才是我的故事线吗?!和爱豆一起穿书!

陈琰喜极而泣!

但问题很快显现:爱豆他失忆了。

陈琰跟他说“奇变偶不变”,他一脸茫然;陈琰跟他说“3.1415”,他歪头茫然;陈琰跟他说“一派高岗千古秀”,他蹙眉茫然;陈琰对他唱“我爱你你爱我”,他默默往后缩,离她远一点。

生活的重任终究还是她一人担负。

她爱豆穿书前是个美丽废物,没理由穿书后就能指望得上,是她想多了。

哦豁,现在她得一拖二了,呵呵,她也要黑化了!

阿瑾很茫然。

他不记得自己是谁,来自哪里,只知道自己被人从河里捞起来,然后就被卖了。他身上除了衣服,只有一个护身符,拆开看里面是一张没什么稀奇的符纸和一小撮头发,唯一特殊的就是内里角落处绣着小小的“瑾”字。

坏人给他取名南雁,但他觉得自己应该叫阿瑾。

……

方孝承获救时已遍体鳞伤,久久昏睡。这一个多月来,他日夜遭受酷刑,能撑到此刻已属不易。

镇北军将士见状,极为愤慨,反倒军心大振,积极争抢迎战机会,誓要为侯爷报仇。

但耶律星连狡猾多端,见状连夜退兵。

正所谓穷寇莫追,何况方孝承身受重伤,两边便心照不宣地止战了。

两日后,方孝承终于醒来,得知五巷城无碍,同时得知成瑾下落不明。

春桃与谷音跪在地上请罪,他沉默许久,最终道:“继续找。”

待那二人离开,方孝承终于忍不住,呕出一口血来。

是他的错。他明知北疆不稳,却为一己私愤将成瑾带来。他将人带来,却又没将人护好。成瑾娇弱,不会水,此刻恐怕——

方朴进来时看见方孝承挣扎着下地,他微微皱眉,上前制止:“已经派人沿河搜救,你此刻状态帮不上忙,也不会有人同意你去。”

方孝承何尝不明白这道理,可——

他僵在那,半晌,狠狠地一拳捶向床沿,牵动伤口,剧烈咳嗽起来,又吐了几口血。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方朴心中这么想,却无意多说。情爱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方孝承又不是他儿子。

他等方孝承冷静下来,汇报公事:“皇上让你略好点就回京养伤。”

方孝承断然拒绝:“我不走,阿瑾还没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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