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65章 手控(第1页)

将木盒子重新埋藏在土壤之后,血知遥便去了祈闻笙的书房。

她鬼鬼祟祟地从窗户探出了一个脑袋偷偷摸摸地在观察祈闻笙。

早在血知遥来的那一刻,祈闻笙就注意到了他,停下了笔假装在看书,实则注意力在血知遥身上。

良久,见血知遥毫无动作,祈闻笙放下了书,佯装不经意间对着空气说道:“好想殿下啊,也不知道这时候殿下在干什么?”

血知遥藏在窗外无动于衷。

祈闻笙见血知遥没有任何动作暗自偷笑,自顾自说道:“如果殿下在的话,我应该能更快忙完工作吧。”

血知遥一脸茫然,啊?不是有她在,他的工作效率会低很多吗?

于是在血知遥的心中,给祈闻笙下了个定义,没有自知之明。

书房内的祈闻笙见血知遥还无动于衷,只好换了一个办法。

他一脸苦恼状,“哎呀,这里有点难处理,要怎么解决才好呢?”

血知遥蠢蠢欲动,看着祈闻笙苦恼的模样寻思着要不要进去。

祈闻笙见血知遥逐渐有了想法,再接再厉:“不解决这个问题,看来今晚又没法睡好觉了。”

血知遥走到门外,礼貌地敲了敲门。

祈闻笙见计划成功,眼中划过一抹得逞,一本正经地问道:“谁啊?”

血知遥清了清嗓子,“是知遥啊。”

祈闻笙起身去开门,“殿下以前进来都不敲门的,这会怎么敲门了。”

血知遥总不能说刚刚在窗外偷窥了很久心虚,只好将祈闻笙推进书房转移话题,“哎呀,知遥就是来看看你忙完没有。”

祈闻笙意味深长笑了一下,“哦”

血知遥顿感头皮麻:“你忙到哪里了呀?需要知遥帮忙吗?”

祈闻笙拉开书桌前的椅子坐了下来,让出一条腿。

血知遥十分熟悉地坐在了他的腿上,祈闻笙将她圈在自己的怀中,两人的动作十分熟悉,仿佛做了千百次一般。

“来,麻烦殿下帮我看看这里要怎么处理。”

血知遥看了一眼,不过是一个很小的问题,类似这样的问题祈闻笙应该解决过很多遍了,怎么会不会呢?

见血知遥愣在那里,祈闻笙开口唤回她的注意力:“殿下,在想什么呢?”

血知遥摇摇头,直接给出了一个简单的方法,“就这样这样,然后好了。”

祈闻笙低头看着怀中的人儿,什么都没有听清,胡乱应了一声,“嗯,殿下真聪明,我懂了。”

“懂了就行。”血知遥的视线忽然移到了祈闻笙的手上。

祈闻笙动了下手指,“殿下想要摸一下吗?”

血知遥双眼放光:“想!”

祈闻笙调整了一下姿势,使血知遥坐得更舒服,伸出两只手在她的面前,“殿下喜欢就摸。”

血知遥碰上那双手,骨节分明,白皙修长,“还是跟以前一样,一点都没有变化。”

祈闻笙嘴角微微扬起,他一直都知道小殿下很喜欢他的手,所以他怎么会让他的手染上一点伤痕呢?

血知遥将他和自己的手作比较,小声嘟囔:“为什么你的手比起知遥的手这么大啊,不公平。”

血知遥的手嫩嫩的,肤色很白,像小朋友的手一般。

祈闻笙笑着哄道:“殿下的手也很好看,软乎乎的,很可爱。”

血知遥将祈闻笙的手高高举起照耀在灯下,一脸羡慕:“可是你的手指很长呀,知遥也想要你这样的手。”

祈闻笙失笑:“男女本就有些差异,这是天生的,殿下不必在意这么多。”

血知遥撇了撇嘴还是不满意。

祈闻笙下巴抵在血知遥的肩膀蹭了蹭,“再说了,我的就是殿下的,殿下日后想要看想要摸,找我便是。”

嗯,最好不要找那个林听澜。

“对了殿下,你在外界历练认识的那几个野……朋友,他们的手好看吗?”祈闻笙将“朋友”咬字咬得特别重,像是恨不得折断他的骨头。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骑虎

骑虎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山形依旧枕寒流

山形依旧枕寒流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红楼之挽天倾

红楼之挽天倾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我不做妾

我不做妾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