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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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5章 一爝火中(第1页)

罗彬瀚的温暖计划最终还是未能实施。魔犬的体型其实不算很出格,况且全身上下都腐坏透了,就像煮到烂熟的筒子肉那样容易散架。可它冲撞撕咬的力量和狂的野猪也差不多,而对他的攻击欲望之强烈则堪比未受驯化的罗嘉扬——两者的共同点是都非常喜欢朝他的膝盖与眼睛招呼。

万幸的是它咬人的准头很差,力扑袭的架势也很缺乏章法。可能是蒙着白翳的眼睛害它在视力上先天不足,不过罗彬瀚更倾向于认为是路弗还没适应它的新形态。它以前在幻觉中扮演莫莫罗时就经常摆出些诡异的动作,恐怕还没深刻理解肉体生命在生理构造上受到的种种限制。毕竟当一颗星星时只管吃人就行了,而做一条狗需要考虑的可就多了。

在制伏魔犬的过程中,罗彬瀚难免也被抓咬了几下,胳膊与小腿上落下道道皮肉翻卷的裂口。他说不准沾上魔犬脓血的伤口是否还会引起狂犬病或细菌感染,但如今这点小事已不必挂怀于心——他把手伸进路弗嘴里使劲掰扯,原想弄掉它的尖牙,结果竟不小心把整块下颌骨给拆了出来。他瞄了一眼手中这块骨头架子,见它上面几乎没有血肉,只剩下点沾满口水的腐皮,于是就把它远远丢开了。而尽管他不知道是什么原理让一具腐尸得以说话和行走,对口腔结构的严重破坏依然影响了犬躯的音能力。

“嗷嗷嗷嗷嗷!”路弗含糊地怪叫着,用它被掰断过好几次的腿脚狂蹬罗彬瀚的脸。它的叫声里没有丝毫痛苦,唯有渴望伤害对手的亢奋,罗彬瀚由此确信它根本就不是在受罪;无论这魔星的鬼魂现在是否拥有痛觉,它都不会为肉身的伤势而感到折磨。它的确是个彻底背叛了生物性的怪物。

他气喘吁吁地避开利爪挥舞,又逐一把它的四肢撕扯下来,丢到躯干绝对够不着的位置。这样做倒也并非蓄意虐待,但他现单纯的折断肢体对这具魔躯毫无意义,所有的骨折伤在几次呼吸间便会恢复。他有点心气不平地瞧了瞧自己血如泉涌的伤口,然后死死按住那蛆虫般翻滚蠕行的犬躯。

“能帮我把打火机拿来吗?”他无精打采地问。蹲在旁边观看许久的菲娜只是一动不动地瞧着他;直到罗彬瀚已经要自己伸脚去勾,它才慢慢叼起掉在草丛中的打火机,往前放到罗彬瀚触手可及的位置。

“真乖。”罗彬瀚说。他知道米菲自有办法和宿主交流,因此并不奇怪菲娜能听懂他的意思。“你最好先往旁边躲躲,”他把打火机的调节阀推到最大,“我可不知道这鬼东西烧起来会不会爆炸。”

火苗刚冒出来时菲娜就嗖地蹿了出去,彻底消失在他的视线范围之内,而路弗的四条短肢却在草丛里蹦蹦哒哒。罗彬瀚瞧出它们是在向躯干靠近,立刻就把火苗放到了魔犬的肚子上。他挑了一块最干瘪枯燥的皮毛作为引火点,亲眼看着火舌舔舐上他挑选的祭物。一股恶臭刺鼻的黑烟冒了起来。

他仰头避开扑面的烟气,再低下头时却看见了令人沮丧的一幕:喷口的火苗已被冒出的刺鼻烟气给扑熄了。他把打火机拿开后重新点燃,又在不同的位置重复尝试了几次,结果还是一样失败。这身沾满脓血的皮囊原本就是潮湿的,活像在下水道里泡了十年的烂抹布,火舌的舔舐无法留下丝毫痕迹。而即便他挑了尾巴梢这样最干净的地方,冒起的浓烟也会迅将火熄灭。他不死心地试了好几分钟,直到打火机开始变得烫手,这场魔物火刑庆典还是没能顺利地搞起来。

路弗幸灾乐祸地狂笑着,用残缺的嘴部出一连难以理解的怪声。罗彬瀚懒得研究它说了什么,只是用手摸了摸它被火焚烧过的部位;毛皮上是能稍微摸出点滚烫的感觉,可仍旧沾了他满手粘湿的脓血。这些湿漉漉的腐皮毫无炭化迹象,更别提要烧出灰烬了。

看来这只狗注定无法成为屋中人索要的祭物。他只得承认这个事实,不无遗憾地收起打火机,又使劲朝对方的肚子补了几脚,直到里头的脏腑都零零碎碎地掉了出来。他停下来观察情况,见狗躯的每一条肌肉都蠕虫似地扭动不休,那些受击变形的脏腑也如被吹鼓的气球,一点点膨胀成原本的形状,随即被无形之力牵引着钻回了犬腹内。

在这过程中,路弗始终兴高采烈地鬼叫着。“你没法干掉我,”它在下巴回归原位后说,“我和那魔鬼说好了的,凡人!我可不要像你们这些臭肉袋子一样摸两下就报废。现在我可以到处跑啦!哇呀!自由的生活!再也不用整天被困在老妈身边!”

“你还觉得挺满意的?”罗彬瀚费解地问,“用现在这具躯体?”

“嗷?干啥不满意?”

罗彬瀚摇了摇头。他决定尊重旁人的选择与喜好,于是又一脚把对方踹飞了出去。

“没工夫跟你瞎耗。”他嘴上说着,心里却并没彻底放弃送魔星上路的念头,因此他在考虑是否要折返屋中,拿回自己的魔法弯刀。不过如今他才注意到一处细节:被仙子火焚烧的东西实际上很少产生灰烬。他用这种火焚烧过各种各样的古怪事物:伪装成寻亲少女的虫群、幽冥河道上的国王幻象、被野兽拿来当替死鬼的影子逃犯……它们在焚烧过后似乎都不曾留下灰烬,只是随着火星熄灭而彻底消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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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烬是不完全燃烧的产物。他朦朦胧胧地想着。或者是燃烧的原料不够纯净,里头掺进了不可燃的杂质——他并不知道自己这些想法到底对不对,因为他在理化科目上向来学得不怎么样,更别提还要往里头加入魔法要素。

他还是朝自己的来路回望了一眼,现那里压根就没有任何建筑物。在薄雾轻烟后矗立的乃是一面高耸入云的暗青山壁,其陡峭处如受刀削斧斫,猿猱羚鹿亦不可攀及。他的视线在山壁间来回逡巡,试图找到任何隐藏起来的门窗,但积郁在崖底的雾气却干扰了他。那扇通往噩梦之屋的门扉真的消失了吗?他无法下定论,除非现在就走到山壁底下细细搜索一遍。

菲娜又爬上他的肩膀。“你在找什么?”米菲问。它的宿主似乎对嘴里伸出来的怪异寄生虫毫不在乎。

罗彬瀚回答说:“找我出来的地方。你有注意到我之前是从哪儿出来的吗?”

“我不知道。”米菲说,“之前我的宿主在被那个奇异的生物追赶……你就像是突然从雾里掉出来的。”

罗彬瀚没再追问什么,也没有立刻去山壁底下搜索。他知道如果那个东西真对他有所图谋,屋门迟早会再度向他敞开。奇迹之物在他的人生里一向是如此面目蛮横:他求之若渴时它便无比吝啬,而厌憎逃避时反倒来纠缠不休。如今事已至此,他也不妨放平心态,先把眼前的处境搞搞清楚。当然,还有关于灰烬的问题。不过他对搞定这个任务并不是很担心,既然那东西特意把打火机还给他,这地方总归该有什么东西能被凡火焚化。

他先把眼光放到周遭的草木上。这片绿野像是一处山中盆地,遍地蔓草横枝,碧树青藤。在他们头顶上方,天色朦胧晦暗,难辨晓暝晨昏;而远山岚霭氤氲,不见路途远近。这处秘境瞧着很美,足以叫寻幽探胜者乐而往返,可倘若凝神静听,就不免察觉出那个米菲向他提出的问题:除了路弗和菲娜,他没现任何普通动物的存在。

这里没有一丝虫鱼鸟兽的响动,唯有山风之歌于流水伴奏中长吟不休。这天籁乍听时并无韵律可循,无非是气流在峡岫回环间忽急忽缓地振动,可这股振动却能渐渐地从耳朵传进体内,渗入呼吸与脉搏的涨落;它在聆听者的心头跳动,以他的胸膛为鸣箱,而神经和血管为丝弦,不知疲倦地弹拨着脆弱的灵魂。他几乎要在这群山的曲乐中丧魂失魄……继而疼痛又使他自失神中醒来了。他身上的伤口虽已自行止血,却仍然皮开肉绽,稍一牵动便如火烧针刺。

他揭开衣服的破处检查了一下。伤口流出的血液是鲜红的,肌肉与皮肤的颜色也很正常,并未有中毒黑的迹象。这不能说明魔犬的噬咬毫无后遗症,不过眼下他也不太担心生死问题——他已跨出了凡尘俗世的界限,身上的阴影之力虽然莫名消失,料想那召他至此的人也心中有数,不会放任他倒毙路边。在短期内他应该是安全的,至少是能派上用场的。

这个“用场”会是什么呢?他暂时还没有头绪。曾有一次李理警告过他,认为他可能会成为周雨的接任者。可眼前情况好像跟她猜测的不大一样,反正他没看出这地方有任何现代化城市的痕迹。那份遗嘱上倒确实有要他替周雨偿债的条款……可是,说老实话,他觉得就他当前的境况,能去一个有老朋友居住的阴间城市长期上班,就职岗位还是大权独揽的高级管理层,这能算什么替人还债呢?这简直就是一种奖励。

李理恐怕是搞错了,罗彬瀚感觉自己不像是要继任为下一任市级阎罗王;而周雨也搞错了,那东西轻而易举就从阴曹地府里溜了出来,让他所谓的封城计划变得一文不值——不过真的如此轻而易举吗?他不知道。现在他对那怪物了解得还太少,猜不出它想要他干什么。他需要保持耐心静观其变。

现在,他手头得到的任务只有一件不足挂齿的小事:拿着打火机去野外制造点灰烬。这任务听起来未免太轻松,他总觉得其中藏着点别的玄机。可能这地方的草木一遇火烧就会活化狂,把人吊起来赏一顿狠抽;或者全都长出眼球与毒牙,再引起一场石破天惊的大地震……反正这些烂事他都已经遇到过了,再碰见一次也没什么稀奇。

他唯独忘了考虑一个非常现实的小障碍:这盆地里的环境太湿了。空气里弥漫的薄雾不止是惑人心神的障眼法,它们实实在在地浸润了这片绿野中的每一寸土地,使青草和树皮都润如油酥,根本无惧打火机冒出来的寸许焰苗。他试过从地里拔出来的草茎,还有附近那些密叶如圆莲的巨树;它们的树皮和树枝都青嫩如新苗,就连最粗壮的树干里也会沁出滴滴汁液,闻来清香醉人,然而阻燃性能极佳。

这下罗彬瀚终于明白了过来。落到他头上的果然不会是什么美差。而当他忙活着钻研野外生火技巧时,菲娜就安安静静地在旁边看着,有时凑上去闻一闻被他扯掉的树皮或草根。魔犬早已恢复原样,并且屡次三番地偷袭他。罗彬瀚不厌其烦地踹开它,最后甚至尝试把它丢进水里溺死——他现流水声的源头是自山壁裂隙里涌出的一道活泉,水流积蓄在山岩的陷窝中,最深处足以淹死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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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原本并没抱很大的希望,只是想着至少把这丑东西涮涮干净,但路弗对浸泡泉水这件事的厌恶程度出了他的预计。

“停停停停停停——”路弗被他倒悬着,鼻尖贴着水面时说,“好吧,我们俩暂且休战。嗯?在你有事要忙时我就先不找你玩了。别让我沾到这些讨厌的玩意。”

“你比以前懂事了嘛。”罗彬瀚说,“终于学会保持社交距离了?我还不知道你原来怕水呢。”

“嘿,我可不怕水!但这里的东西不一样……”

它还没说完,罗彬瀚已经松开手,让断折四肢的犬躯倒栽葱似地坠入泉池。魔犬刺耳的嗓音变成了咕噜噜的水声,他满怀舒畅地在水边坐下,每当路弗滚近岸边时就一脚把它蹬回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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