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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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我不是阿姨生的(第2页)

“妈妈做的鱼最好吃。”

姜于泽胃口很好,不挑食,规矩也很好。

原来是阿姨做的,难怪和另外三菜一汤区别很大。

“你阿姨做菜的手艺确实不错。”

姜志远乐呵呵地用公筷给姜淳于夹了块鱼肉,“我记得你小时候就喜欢吃鱼脊梁上的肉,现在还喜欢吗?”

“喜欢。”

姜淳于举起碗,接过姜志远夹的鱼肉,“谢谢爸爸。”

姜于泽立刻将自己的小碗举起来:“爸爸,我喜欢鱼肚子上的肉。”

“给你。”

姜志远笑呵呵地给姜宇泽夹了一块鱼肚子,调转筷头又给赵亚楠夹了一块鱼鳃上的肉。

夫妻俩对视一笑,一室温馨。

姜淳于穿来后,就没有在周家待过一天,更没一起吃过饭。

在原主的记忆里,周家吃饭可没这么愉快。

周云云姐弟从小就自私,吃饭的时候会挑好的往碗里扒。

两个大人还好,姜淳于就倒霉了,因为她根本不知道去抢去争取。

周庆国不制止,蒋晴更不好说。

刚开始还提醒两句,后来见他们反而变本加厉,就没再提。

不过蒋晴也会偷偷给姜淳于留菜,后来被周云云现闹了几次,就不好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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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晴也怕别人说她是后妈,偏心眼这些。

为了自己和女儿能吃好吃饱,蒋晴只能掏钱去黑市买高价肉高价粮。

粮食和肉菜多了,就不用抢。

孩子慢慢长大,原主也越来越懂事,懂事到为了妈妈少去黑市,直接把自己的饭量给减了一半。

周庆国说她挑食,蒋晴也以为是。

其实只不过是因为原主一直缺乏安全感,因为周家姐弟经常说,你住的是我家,是我爸爸在养你们。

明明她妈妈有工作,亲爸每个月寄钱。

哎……

目前来看,姜淳于还挺满意现在的生活。

可能因为赵亚楠是医生,所以家里竟然用公筷,别说这个时代,就是姜淳于上辈子,也很少有家庭这么讲究的。

家里有小袁,不用洗衣做饭打扫卫生,这点姜淳于也更满意。

她又没有洁癖,所以不是天生勤快的人。

在周家,这些事情原主是要做的。

比如蒋晴做饭,洗碗擦桌子打扫卫生洗衣服这些事情,就要她和周云云周文分工合作。

周云云周文喜欢搞小动作,暗地里就会少做。

原主老实,又心疼蒋晴,不知不觉会多做。

这个家有小袁,吃完饭碗筷一推,装装样子都不用,在厨房吃饭的小袁会过来收拾。

看着低眉敛目,任劳任怨的小袁。

姜淳于确定了,这个小袁就是家里的保姆。

一个保姆对她不满,大概是因为家里多了一个人,她就要多做事吧。

总不能是因为雌竞,身份不对等,没有雌竞的可能性。

姜淳于对自己的未来有很好的认知,只要姜志远不倒,未来十几年的风雨飘摇都和她没关系。

她穿书,就该是来享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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