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靠!
熟人!
这不是她穿书的女主,李烟吗?
怎么她成了白家的真千金,白明珠了?
姜淳于记得她穿的书名叫《清冷美人嫁绝嗣军官,一胎三宝。》
“系统,系统,假千金里的男主叫什么?”
【沈爱国。】
这个名字一点不男主,反而像不太友好的,喜欢捣乱男配。
姜淳于还有点遗憾,两本书竟然不是同一个男主。
她记得李烟的男主叫林向东。
两个女主扯头花多好看。
可惜!
姜淳于看着刚刚挤到她身边,假装不认识她的林小七。
“林小七,你叫什么名字。”
一句话,把刚刚情绪稳定的林小七问毛了:“你竟然连我名字都忘记啦?”
他那神情,好像是看见了负心汉。
姜淳于运气吸气,安慰自己,不跟傻逼计较:“你认识林向东吗?”
不会林小七就叫林向东吧?
这可是男主,如果林小七是男主的话,姜淳于肯定是要远离的。
众所周知,男女主身边,总会有一堆的麻烦和危险。倒霉的还都是他们身边的人,好运气都是男女主的。
这次林小七真生气了:“你竟然记得林向东的名字,都不记得我名字。”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一句都没回在重点上!
“我知道。”
一旁的姜于泽拉了拉姜淳于,“小七叔……小七哥哥叫林笙,他大哥家的大侄子叫林向东。”
姜淳于随口问道:“林向东多大了?”
姜于泽简直就是百事通:“向东哥哥今年,过年的时候陶婶子骂向东哥,说向东哥再不找媳妇就老了。”
就判定绝嗣了?
姜淳于觉得,小说作者给男主立这么一个人设,纯粹就是噱头,吸引读者的视线。
一旁,被姐弟无视的林小七攥紧了拳头。
他决定等大侄子回来,就揍一顿,不,早中晚各一顿。
小时候他和小鱼关系最好,大侄子就经常时不时来找存在感。
没想到小鱼连他名字都记不得,却记得大侄子的名字。
林小七气哼哼的,刚准备走,就被人拽住了袖子:“小七,我们中午去哪吃饭?”
看着自己袖子上的修长的小手,林小七所有的怒气突然烟消云散。
“去荣光大道的国营饭店吧,它家的大厨祖上是御厨,做的海味味道尤其好。”
“那行,等中午我们就去荣光大道的国营饭店。”
姜淳于一手拽着林小七,一手拽着姜于泽,将他们往旁边拉了拉。
看热闹,也要注意安全,边边上的位置就很好。
此刻的林小七,比姜小雨还乖。
姜淳于让他往边上站站,他真的就乖乖地站在边上。
所有看热闹的人,在看到林小七的时候,都自动在他周围隔离出一道屏障。
谁也不敢靠近林小七的身边,生怕这个性子阴晴不定的小子翻脸。
就好像,林小七用他有些单薄的身躯,将姜家姐弟俩隔出了一个单独空间。
喜欢穿书六零:拳打恋爱脑脚踢凤凰男请大家收藏:dududu穿书六零:拳打恋爱脑脚踢凤凰男小说网更新度全网最快。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