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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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初识新地十八(第1页)

十八

因为贾庄是公社所在地,又是两条大公路的交汇处,是两个地区四个县的交接处,所以比一般的农村稍微繁华一点,村里买不到的东西,这里一般能买到,所以,三里五村的都来这里赶集,这里天天有集市,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文秀骑车带着二嫂孙小红来到贾庄集市上,按照单子买东西,她突然看见佩轩的姐姐在摆摊儿,于是走过去打招呼:“姐,你在这儿出摊儿啊?”

姐昨天见到文秀回来了,她看见文秀打招呼,赶快说:“是啊,文秀你们来赶集了?”

文秀笑着说:“我跟二嫂来买点东西。”

然后指指着二嫂介绍:“姐,这是我二嫂。”

又指着姐对二嫂说:“二嫂,这是我姐,佩轩的姐姐。”

她俩呢,孙小红急忙称呼“姐”,姐急忙称呼“二嫂”,三个人都笑了,文秀笑着说:“你们俩论证一下吧。”结果呢,俩人同岁,都是五七年的,姐生月在前,但是文秀的二哥是五六年的,所以,姐说应该她称呼“二嫂”。孙小红听到这么复杂,就笑着默认了。

姐问文秀买什么,文秀拿单子给姐看,姐说:“红布我这儿有,不用去买了。”于是就扯了三尺红布,文秀拦住说:“不用三尺,两尺红布就够了。”

姐解释说:“多一点好,办喜事红花不能小,大了好看。”

文秀要给钱,姐坚决不要。文秀说,这是要出总账的,回去要报账,但是姐说什么也不要钱,文秀只好把钱收回来。姐又领着她们去买其它物品,很快就买齐了。集市上不少人知道文秀,都说大根家的来了,不少人来看,顺便也看了新媳妇儿孙小红。人们看到这两个女的都很漂亮,都对姐说,“你爹娘好有福气,你这弟媳妇儿长这么好,人也这么好。”

姐得意地说:“是啊,我们一家都对文秀特别满意,文秀来俺家,是俺家的福气。”

孙小红大大方方倒无所谓,文秀羞得满脸通红。

买齐了物品,姐诚恳地说:“去家里吧,咱妈在家。”

文秀实话实说:“我昨天去了,今天就不去了,这些还急着用呢。”

于是,告别了姐,文秀带着二嫂回刘庄。

路上,二嫂打趣说:“你这大根家的在这名气好大啊。”

文秀红着脸愤愤地说:“滚一边吧,你也欺负我。”

二嫂大笑起来:“我是夸你呢。”

文秀愤愤不平地说:“你明明是在笑话我,还说是夸我,人家羞死了。”

二嫂俏皮地说:“人家那么多人看你,说你漂亮,你还不该高兴?”

的确,佩轩和文秀是这镇上的知名人物,因为佩轩从小学习好,读书多,又考上了名牌大学;文秀条件好,长的那么漂亮;他俩谈恋爱的事无人不知,所以他俩成了这镇上的传奇。

二嫂笑个不停,说:“农村这样子就是挺有意思的,互相都认识,哪里都有认识的人,热热闹闹,城里呢,有些对门都不熟悉,甚至不认识,人情冷漠,不如农村。”

文秀不以为然地说:“城里互相不认识有不认识的好处,没有那么多事,乐得清净。不像这,一听说我,都过来看,比看新媳妇儿都热闹,有啥好看的?”

二嫂争辩说:“秀秀你得了,你看咱家办事,一呼百应,虽说是咱爸德高望重,其实也有风俗习惯的因素。在城里办这么大事只有找饭店,自己没法办。可是找饭店没有这样的气氛。”

文秀坦承:“你说这倒是不错。”

二嫂跟文秀拉家常:“秀秀,我看你这个大姑姐大大方方,不像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文秀不假思索地说:“那当然了,她十四、五岁的时候,在地区文工团呆过一、两年,好像是借调过去的。她唱歌跳舞可好了,特别是唱歌,嗓子好,唱的好。”

二嫂试探着问道:“有你唱的好吗?”

文秀坦承:“比我唱的好多了,她受过专业培训,是专业水平,我是瞎胡唱。”

二嫂惊讶地说:“啊,水平这么高啊,想不到这小镇上藏龙卧虎啊。你嗓子好,唱的够好了。我虽然也喜欢唱歌,但是唱的不好,仅仅是爱好而已。”

文秀直白地说:“我唱歌跟她没法比,除夕那天晚上,我俩一边做饭,一边聊天,所以我知道她是专业水平,以前她在学校里教音乐课。唉,人才埋没了。”

二嫂接着说:“你婆家的人不错。”

文秀不满地说:“你老是说婆家婆家的,让人家多不好意思。”

二嫂哈哈大笑:“婆家就婆家吧,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女人不早晚都是婆家的人吗?”

文秀苦笑着说:“那不是还没到婆家吗?如果到了婆家也就没什么不好意思了。”

二嫂打趣说:“嗯,那你赶快去婆家吧,赶快结婚吧。”

文秀正经说:“早着呢,还要好几年呢。他工作了才能考虑这事。”

二嫂玩笑说:“等不及了吧?”

;文秀不满地说:“谁等不及了?等不及的是你,可不是我。”说着,就“咯咯”笑起来了。

二嫂虽然被她戳到了痛处,但是并不生气,反而笑了:“你个秀秀,还将我的军呢,哼,你也有那一天,看我怎么说你。”

二嫂继续以前的话题:“秀秀,你咋不领我去看看你婆家呢?”

文秀不在意地说:“有啥好看的?就是一般的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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