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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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7(第17页)

殷宿酒根本压制不住内心的恐慌,他几乎是暴怒地吼道:“你们特么的是疯了吗?!她是你们的圣女,是你国内的二把手,你们这些狗东西到底是脑子里哪根筋搭错了,好端端的给她喂这种药做什么?!”

对面依然是一片死寂。

惧意和恨意开始逐渐发酵成了杀意,殷宿酒几乎不敢想他本人也是罪魁祸首,他不愿意去想那个极有可能已经发生的惨烈后果。他再次抬起眼睛时,就站在他面前的毕鸣错愕而惊恐地发现,总督的眼睛已经近乎成了赤红色。

一片死寂之后,他听见那个已无从分辨是暴怒还是恐惧的声音问道:“你喂了多少?”

入眠的人体最高摄入量是一克。一次性喂入至少三百毫克,才能起到温顺化的效果。而摄入总量一旦超过一克,服用者的大脑就会受到不可逆的损伤——思维迟钝、记忆缺失、情感模糊,她近日来的一切反常忽然就有了解释。

“安布罗休斯,你喂了多少?!”

那个曾经被殷宿酒嫌弃过绕口的圣辉语的音译词,被他以极准的发音,从齿间如磨碎了般狠狠咬出。

对面已经挂断了通讯。

冷冰冰的挂断音回荡在观景台的夜风里,殷宿酒像是一个雕塑般站在那里,他的身后是维特鲁王宫灯火通明的辉煌灿烂。

毕鸣一句话都不敢说。

他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但他的生存本能告诉他,此时此刻,绝对一个字都不能多说。

通讯器被那只要宣泄怒气的手砸在了栏杆上,碰撞的轰鸣声中,夹杂着碎裂的声响。

然后又是一片死寂。

指尖的烟,已经因为手指无意识的用力,被折成一个不正常的弧度。烟灰簌簌落下,一点星火已经快要烧到他的指节,而他毫无反应。

他就这么呆滞地站着。

他脑海里很乱。

很多杂乱的念头,像是走马灯一样,在他的脑海中飞速闪过。

他想起奚绮云死前留下的遗言。

奚绮云在遗书中写了很多生前无法诉诸于口的秘密,他的身世,其他地方军阀总督的秘密,张清然的秘密,以及她对这人间的诸多感悟——那是他记忆最清晰的部分。

她说:很多人骂我是疯女人,骂我死后一定会下地狱,怪好笑的。

她说:我活了四十多年,不长,但也足够意识到,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不断从一个地狱走向另一个地狱。

她说:他们说我会下地狱,我就纳闷了,难道他们觉得,自己现在所处的就不是地狱了吗?让他们失望了,从没什么地狱可下。我奉劝他们,醒醒吧,这世界唯有在用一次次的失望把人活剐的时候,才是最公平的地狱。

他当初不以为然。他依然抱着一腔热枕,即便已经对这个国家,乃至对半岛、对世界、对人类失望,他也没有放弃过对未来的希冀。他依然盼望着有朝一日能跳出历史轮回的怪圈,能和自己心爱的人一起,奔向一个没有束缚的自由之地。

而现在。

他站在这个国家的权力巅峰,手握能震撼世界的军事力量。他前所未有地强大,却前所未有地清晰感受到了梦想碎裂的清脆声响。

混乱的思绪中,他听见一个声音在问他。

——你认为教皇国和新黎明共和国于她而言是地狱,那你又从哪来的自信认为,你身边就不是呢?你们活在这世界上,你们永远逃不掉。

那支烟终于在烧灼到皮肤后,灼痛提醒了已经陷入梦魇的总督。他像是被什么东西突然重击了一下似的,忽然就把烟朝着王宫的花园狠狠扔了过去。

那一点余烬划过夜风,在半途中就熄灭了,留下一道颓然无力的坠落曲线。

“备车。”他说道,声音沙哑得惊人。

毕鸣立刻领命:“是,总督!”

顿了一下,他又问:“哪辆?”

殷宿酒已经走到了观景台楼梯的脚步顿了一下,他思维有点混乱,随口报了两辆装甲车的型号后又说道:“不对,不对……找辆低调点的,就我们俩去,别让第三个人知道!”

毕鸣很想问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从没见过自家老大如此模样,这并非是焦虑、恐慌或者急躁,这根本就是六神无主,不知所措。

毕鸣不敢问。当年在蓝湾时候,他就对自己的老大又敬又怕,今时不同往日,但那种畏惧与日俱增。

他赶紧去找了辆足够低调的、近日用于布曼森夜间巡视的军用车,让自己手底下的一个副官开着车,以有紧急机密任务的名义,刷脸一路开出了布曼森的戒严关隘,随后在城外将副官一脚踹下了车,让他自己找地方过夜,便上了驾驶座,载着自家总督朝着郊外的那栋教堂开了去。

……

一路上,毕鸣都觉得格外压抑。

他回忆着今天发生的一切,他意识到很多事情都在发生改变,或者说,正在崩坏。

在越过布曼森的外围布防的时候,他想起两周之前,他率领着联盟军的一支队伍穿过这道防线,那时候他满腔的豪情壮志,只觉得自己能在这千军万马之首,以如此孱弱的血肉之躯改变这个国家积贫积弱的历史。

他那时候真的以为自己会是个青史留名的英雄。

即便他出生在维特鲁再平凡不过的贫农家庭。即便他从小被贵族地主欺凌,住过马棚被马踩断过腿骨,被贵族小少爷当过狗,亲眼看着自己的母亲被当做货物送走,自己的父亲被割掉了器官。即便他从泥潭里爬了起来,满身血污,饥肠辘辘地走线千里偷渡到了蓝湾,祖坟冒烟了被他的老大捞了起来救回了一条贱命,还得小心掩藏着他那一口维特鲁口音,生怕被人发现后被赶回去。

即便他是个再心大不过的人,那些血淋淋的记忆也已经基本褪色了——在这一点上,他和他的那位总统嫂子倒是有相似之处,都不是那种会沉浸在过往中任凭仇恨逐渐发烂发臭的拧巴人——但他依然是希望,自己能成为改变这个国家、挽救国民于水火的英雄。

至少,不要再有像她母亲一样被送到新黎明驻军那里被践踏至死的女性,不要再有像他父亲一样为新黎明高官提供器官的人牲,也不要再有像他一样半辈子都活得不像个人的普通维特鲁人。

他不希望自己的同胞们,从生到死,眼眸都平静浑浊如一滩愚昧的烂泥,就如同他们毫无意义受苦受难的人生那样。他不奢望人人平等,他只是希望,至少当一个清白的人不想死的时候,这个世界允许他继续活下去。

他是个头脑简单的人,最初,他把一切苦难归咎于穆家王室对新黎明无底线的跪舔,他的信念就是推翻王室——仿佛只要把这个“罪魁祸首”弄死了,他们的生活就一定会好起来,他的国家就会富强起来。

他是怀抱着这样一个伟大的幻想,在革命夜,于枪林弹雨中视死如归地冲破了布曼森的防线的。

此时,他坐在主驾上,副驾坐着曾经被他视作神明的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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