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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什么呢,那么专注。”容翔有些好奇。他刚才连着叫了好几声,这才让小媳妇儿回过神来。“黑子那样的狗,你还能再找来一只吗?”毛小羽没回答容翔的问题,反问道。容翔摇头,“生它的那条母狗死了,那家主人也不知道和他家母狗配种的是谁家的狗。”它爹是狼!毛小羽差点脱口而出。反正大丫的记忆里是没有和黑子长的一样的狗的。唯一的解释就是那条死了的母狗胆子比较大,竟然跑去勾引狼了。所以说,黑子是狼狗一脉的祖宗?!“那真的太遗憾了,我也想养一只和黑子一样厉害的狗子。”毛小羽叹了口气。她是真的觉得遗憾,现在也只能寄希望在黑子身上了,等他的后代出生了。反正她是没有黑子它娘的魄力的,不说她能不能与狼沟通,就说如何让一只狼和狗相处,她都做不到!难道她还能强迫它们在一起吗?这一点都不现实好不好!“你常去找黑子玩,它自己在家也挺无趣的。”容翔还指望着自家的狗子能帮自己在小媳妇儿面前加点分儿呢。“到是可惜了,它应该时常出来跑跑才对。”毛小羽为狗子抱不平。黑子那样的狗子,就应该属于大山。天天关在家里守家,确实有些糟蹋了。“我一出来就一天,家里全靠它守着了。”容翔也是没办法。难道为了让黑子能上山疯跑,他还得再养一条狗子代替它看家不成?万一再养一只母的,到时候和黑子下一群小小狗,在他家院子里满出跑,他一个不留神就能被绊一跤的那种!容翔摇了摇头,拒绝那么恐怖的画面。他虽然不讨厌狗子,但这也不妨碍他拒绝自己变成一个狗子饲养员。毛小羽叹了口气,实在不行到时候她就去买一条看着顺眼的狗子。也不必向黑子那么凶悍,能看看家,陪她娘解解闷的就行!把黄精放进布袋,俩人收拾了一下,继续出发。一路上毛小羽并没有在教容翔认识草药。教的太多,她怕容翔也记不住。与其这样,还不如等看到有贵重药材的时候在教呢。容翔也不闲着,捡着自己认识的山珍采摘。“那里有两朵猴菇,等等啊。”容翔指了指不远处的大树上方。其实毛小羽到现在也不清楚自己到底穿越到了哪里。要说现在她生活的地界,倒是和现代的东北差不多。但听闻这里的冬天也不算太长,所以又有些不同。容翔借力使力,几个跳跃就窜到了树上。双手个捧着两个硕大的猴头菇,又一个纵身跳下,到了毛小羽面前。“给你,晚上炖了吃。”容翔递到毛小羽面前。这猴头可是养人的很,小媳妇儿吃了还能补补身。毛小羽伸手接过,她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猴头菇呢。以前倒也没少吃,但那都是经过厨师烹饪过的,“这个也太美了。”雪白而肥美的猴头菇,甚是好看。“你要是喜欢,以后采到都给你送去。”容翔并不稀罕这个。他一个厨艺渣,做出来的也不好吃。而且这猴头一次并不会碰到太多,他以前也就是在家里晒干,等攒多了再拿去镇上卖掉。“好啊,下午打一只野鸡回去,晚上给你炖好吃的。”毛小羽一想到晚上有好吃的就直流口水。想必今晚又能吃一顿好的了!打一只野鸡对于容翔来说那可是很容易的,“行,野鸡交给我了。”又能吃到小媳妇儿的厨艺了,这算不算意外之喜?又往里走了一个多时辰,容翔就提议往回走了。毛小羽后来就没有什么收获了,只找到了一小朵灵芝。这朵灵芝年份并不大,毛小羽打算留下不卖了。等她炮制好了,到时候切片煮水喝,也能养养身体。“走吧,咱们还要去抓鱼呢。”毛小羽估算了一下时间。现在应该是中午时分,太阳这不就在天空正中央挂着呢么!“容大哥你饿吗?”毛小羽问。早饭他俩可就是边走边吃的。一人吃了两个鸡蛋,她又吃了半个白面馍馍,容翔吃了一个,后来又把她吃剩下的半个白面馍馍也吃了下去。容翔脚下一顿,“我没事,你要是饿了就先吃两个鸡蛋垫垫?”容翔想去水潭抓条鱼,给小媳妇儿烤鱼吃的。毛小羽摇头,光吃鸡蛋噎的慌,她早上的两个鸡蛋就喝了大半水囊的水了。要说毛小羽最不喜欢什么食物,那绝对是鸡蛋黄了。小的时候有一次差点被鸡蛋黄给噎死,后来就有了心理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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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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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