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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解开,要不然有你好看的。”齐盈警告他。“别想了。”江寄川再一次掐灭了齐盈的期望,他看着齐盈写满不服的脸,不由勾唇道,“现在知道不合适了,给我下药的时候,怎么没觉着不合适呢?”“下药,你说什么呢?”齐盈看他是疯了,不是这人蓄意勾引自己吗,怎么还上升到下药了,他是那种没品的人?“别装了,我知道的还多着呢,你老实待着。”江寄川终于找到自己的手机,见齐盈仍不服气,解开锁对着齐盈就拍了张照。“你干什么?”这种狼狈的状态被拍下,还不如死了。齐盈眼睛红的厉害,一双瞳孔却在看到江寄川握着手机的手时微微颤了一颤,身体绷得很紧,呼吸也有些重。江寄川把手机揣兜里,对他道:“你放心,只要你不找我和家人的麻烦,我绝不外传。你骚扰我,我揍你一顿,咱俩扯平了。我要走了,你好自为之。”江寄川说完,抬腿就往门外去了。齐盈看着敞开的大门,眉头一蹙再蹙,眼中有几分失神。兔崽子跑的挺快,扯平?怎么可能扯平,他一定让江寄川后悔今天做的一切。。“喂,小声,你怎么一天没接电话呢,还想着找你玩呢?”说话的是原主的发小洛鸣州。江寄川记得这个发小对原主还行,就是原主跟齐盈谈上以后,就满心满眼只有齐盈,再放不下别人了,好几年都没联系。这会儿江浔声应该是刚考完试,连成绩都没出,要是没有遇见渣攻,其实一切都挺好的。江寄川坐在公交车站的凳子上,抬头看着晴朗的天,心下有种很不真实的感觉。抛妻弃子的爸,冷漠的妈,破碎的他,还有为了虐受而存在的渣攻,小说里每个人物看起来都很扁平,江寄川觉得自己的父母挺好的,两个人是很勤劳的农民,每次他去学校,他们总会给塞一大堆土特产进他的包里,那些室友跟饕餮似的,能吃得一点不剩。一想到这些都离自己远去,心里还有点儿惆怅。要是早知道会穿进来,他就不那么一目十行的看了。“昨天担心你,我可哪儿都没去,你在哪儿呢,我找你打会儿游戏去。”“你来接我吧,我在……”江寄川报出了公交车站的位置。半小时后,洛鸣州骑着自行车来了。江寄川看见洛鸣州,不由得眉头一皱:“怎么是骑车来的。”这大热天,骑车得热厥过去。洛鸣州穿着衬衫和牛仔裤,正是好年华的人,随便一穿都很亮眼。“就一小段路,能热死你怎么着。”他说着,低头看了江寄川身上的黑色衬衫一眼,“诶,你这件衣裳很贵吧,背着我偷偷发财了?”“贵?”能有多贵,小助理随手买的一件衬衫而已。洛鸣州见他疑惑,点了点头,抬手整了整他肩膀上打褶的地方,伸出手道:“得七八千吧,之前跟我姐和姐夫逛街的时候,见过这个牌子。”“七八千?”江寄川听见这句话,眼都绿了。他寒窗苦读那么多年,实习的时候,每个月倒贴医院一两千,毕业了也还没挣到七八的工资。齐盈一件衬衫都七八千,还真是好日子都给他一个人过了。“你不知道啊,那你这衣服打哪儿来的,你昨天没回家?”洛鸣州看向江寄川的目光多了些思索,这小子别是被哪个少爷小姐给看上了。江寄川看他那眼神儿,就知道这人心里在想什么。“聚会喝多了,在同学家睡的。”“你哪有那么有钱的同学?”洛鸣州大他一届,俩人一起长大的。就江浔声这个死性子,别说有钱的朋友了,普通朋友都没几个。他那父母,跟没生过他一样,什么都不关心,更不可能给他买这么好的衣裳。“只见过几次,衣裳算是借我的,等洗好了还得送回去。”江寄川随便编了一个理由。洛鸣州虽然不信,但看出来江寄川不想继续解释,也就没问了,只好奇道:“这衣裳得水洗还是干洗啊。”江寄川没理他,心说这渣攻的衣服没一把火烧了就行了,还管他干洗水洗,洗洗睡吧。俩人骑车先往家里去。江寄川坐在自行车后座愣神。昨儿晚上他是打痛快了,眼下虽然不后悔,但心下总觉得会有点儿麻烦。他看小说一目十行,只看了个大概剧情,谁叫什么都记得不是特别很清楚。只依稀记得,这俩主角好像纠纠缠缠一直掰扯了一百章。按理这个齐盈这么个有钱人,非得跟江浔声纠缠个什么劲儿。简直是脑袋里被迫植入了渣攻芯片的机器人,还就渣江浔声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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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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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