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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寄川吃饭很快,看着也很香,小嘴儿嚼嚼嚼,筷子净挑着荤的夹,素的看都没看一眼。“你不吃饭,光看我干什么?”江寄川确实一口绿菜都没吃,之前上班的时候净干体力活,一整天手术下来,也就靠吃几口高热量的快乐一下。“追你啊,不了解喜好怎么追。”齐盈大言不惭。江寄川听见这句,夹菜的手停了停。虽然知道这齐盈的人设就是喜欢江浔声,但他还是想试图劝一下,“我不喜欢男人,就算喜欢男人,也不会喜欢你这样的,趁早死心。”就算齐盈不是纸片人,齐家需要的也是一个门当户对的联姻对象,他这样身后空无一人的只会成为齐盈众多情人中的一个。他们两个本来就不是一个阶层,没必要为了所谓的感情相互兼容,这样对两个人来说都会很累。“那你喜欢什么样的?”齐盈问了一句。他其实并不在乎江寄川喜欢什么样的人,这世上比他有钱的没他长情,比他长情的没有他有钱。更何况他宽肩窄腰大长腿,天底下不会有比他更好的选择。“我喜欢……”江寄川虽然没怎么谈过恋爱,但也没喜欢过男人,他想了想,随便往窗外一指,“我喜欢那样的。”齐盈低头,只见楼下停了辆骚粉色的帕拉梅拉。车前头,一个戴墨镜的男人正低头看着手机。楚思年?“你喜欢他?”齐盈的语气登时就变了,跟谁踩了他尾巴似的。“嗯,对。”江寄川头也不抬的说了一句,他不知道底下那人是谁,但只要不是齐盈就行。齐盈听见这个回答,眉头紧皱,饭也吃不下去了。楚思年是他哥的发小,当红的电影明星。那天谈生意楚思年也在,难道江寄川那晚是打算勾引楚思年,发现他不是楚思年,所以才生气?想到这儿,齐盈一把放下了筷子,“他可不是什么好东西。”“你就是好人了?”江寄川都懒得提他那些好事。又相亲又养小情人儿,齐盈的情人,应该比他吃过的米饭都多吧。齐盈扯了扯嘴角,用左手端起面前的茶杯,恶狠狠喝了一口,“没他恶心。”他刚大学毕业,多干净一个人。楚思年能比得上他?齐盈不爱管他哥的事,他是打心底里看不上他哥那帮发小。一个个沾花惹草的,到一个地方能养一个情人,什么东西都是,江寄川居然喜欢这种人。“你品味不怎么样啊。”齐盈头一次骂江寄川。江寄川抬头,觉得齐盈多少有点儿无理取闹。“你不用上班吗?”江寄川问了一句。他记得小说里的齐总挺忙,也就晚上回来折腾一下江浔声。半夜上完床还得回公司,挺上进的。“明天上。”齐盈没好气儿的说了一句。一想到那天晚上江寄川喝的醉醺醺的是想勾引楚思年,他气的鼻子都歪了,肯不得当场咬江寄川一口。江寄川挑了挑眉,接着吃饭。齐盈这才发现江寄川已经吃了四碗米饭了,这小子看着瘦,吃的倒是不少,怪不得力气这么大,比他家保镖都能打。“怎么吃这么多。”齐盈问了一句。江寄川没有回应,他不太习惯吃饭的时候说话,齐盈接二连三的跟他搭茬,让他胃里有些不舒服。他这人天生冷情,不会谈情说爱,跟人建立不了太亲密的关系。刚才齐盈那种酸了吧唧的话,也让他不适应。“不吃了。”“吃饱了?”“听饱了。”江寄川放下筷子,抬头看向齐盈。齐盈这个人不愧是娇养大的贵公子,单单是坐着都让人觉得气度不凡。江浔声喜欢这样的,眼光确实不错。江寄川打量齐盈,齐盈也在看江寄川。江寄川俊的很,唇红齿白,双眸含星,不说话的时候,身上带着不爱搭理人的疏离感。越是不想搭理人,齐盈就越想去搭理他。“白天睡饱了,晚上去玩儿吗?”别人是好了伤疤忘了疼,齐盈伤疤还没好,就已经忘了疼。“不去。”江寄川觉得齐盈已经忘记自己受伤了,又吃想川菜,又要去玩,干脆坐个火箭上天得了。“那干嘛,回家?你可没钥匙。”“回你家,用一下你电脑。”“成。”。今天该出高考成绩,江寄川打算抓紧琢磨琢磨报个什么志愿好。当年报医学院单纯是年轻,对各个专业没什么了解,这回他要好好看看。江寄川细细盘算着,一切美好的计划,终结在他看到江浔声成绩的那一刻。他发誓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差的成绩,他这辈子只见过清仓甩卖衣服打五折,从来没见成绩打五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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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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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