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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烧的越来越厉害了,药吃下去一两个钟头怎么都该起效了,怎么现在跟没用似的。江寄川又在卧室待了一会儿。闻逸的温度越来越高,头疼的直皱眉。“疼……”这人嘴里终于发出点动静。江寄川去摸他额头的时候,闻逸凭本能握住了他的胳膊,“疼,妈,好疼……”烧晕了。江寄川想了想,推开闻逸的手,起身去弄了几块毛巾,一块放在他脑袋上,另外几块放在了他胳肢窝和腘窝。齐盈进来的时候,江寄川正掀开闻逸的被子一角在散热。“还不睡?”齐盈走过来问他。江寄川摇了摇头,“等他体温降点儿,我就睡了。”“你这么操心干什么。”齐盈心说自己在国外那会儿,不论生什么病,挺挺就都过去了,哪儿那么矫情。“生病多难受啊。”江寄川记得有年夏天自己发过一场高烧,那会儿没人照顾他,吃什么药都不顶用,足足烧了三四天,人都快烧蒙了。之前在家里,总听老一辈说发烧要捂汗。那次把自己捂得温度越来越高,才知道一直捂着不散热,后果会更严重。“你先睡吧,我一会儿就过去。”江寄川对齐盈说了一句。说到底也是背过希波克拉底誓言的人,要想做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尚需一些时间。齐盈看他这关心样儿,恨不得躺在那儿的是自己,“睡不着,一会儿我去弄点儿吃的,你吃不吃?“吃,快去吧。”江寄川打发了齐盈,给闻逸换了一遍毛巾,等到点儿了,又给他喂了一遍药。正收拾着,一个身影悄悄溜了进来。“逸哥会死吗?”江寄川抬头,发现说话的是刚才那个少年。管家带他洗了个澡,换了身衣裳,这会儿看起来干净多了。“不会,只是发烧。”江寄川这才发现刚才那医生光顾着看闻逸,没给这孩子处理伤口。这两人坐的同一辆车,闻逸跟他伤的差不多。“你把柜子上的药箱拿来。”江寄川吩咐了一声。那孩子听见江寄川的话,忙过去把药箱拿来,放到江寄川的手边儿。他以为江寄川要给闻逸找药,没想到江寄川直接拿了碘伏棉球,开始给自己处理伤口。带着凉意的棉球在伤口上停留了一会儿,孩子看向江寄川的眼睛晃了晃,身子也僵的很。江寄川发现这人胳膊上有点儿旧伤,随口问了一句:“这个是怎么弄的。”“烫的,烟烫的。”江寄川听见这句,皱了皱眉,他觉得齐盈找人看着钱教练的做法是对的。对女人和小孩儿下手,这个男人比畜生还不如。“你们现在过的好点儿了吗?”江寄川又问他。少年点头了点头,“好,姑姑跟他离婚了,逸哥经常来看我们。前几天听说他被抓走了,是因为却城那件事吗。”“嗯,他犯法了。”“哦。”孩子看起来不太懂,但是孩子眼里满是高兴。能从这样的环境里脱身,往后就是再难过,也不会比前些年难过了。江寄川处理完这人的伤口后,摸了摸他的脑袋,让这人早点儿去休息。“我陪你吧,我不困。对了,我叫凌越,您叫我小越就行。”孩子眼睛亮亮的,满是真诚。江寄川很少见这么乖的孩子,也就没赶他。凌越趴在床边,一边看着闻逸,一边跟江寄川聊天。江寄川从凌越口中得知,闻逸着些天一直在自掏腰包接济他们一家人。这人叛逆归叛逆,心还挺好。“逸哥说让我好好读书,以后考上了大学,他就供我读。”“你在读高中?”凌越点了点头,一双漂亮的眼里带着几分坚韧,“我在班里能考前三,以后到了大学会努力拿奖学金,不会拖累逸哥的。”“你有这份心,算他没白帮你。”江寄川不知道这孩子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但君子论迹不论心,今晚的事确实是他帮了闻逸。凌越看着他,犹豫了好久,才问:“您和刚才那个很凶的哥哥是一对吗?”“是。”江寄川伸手摸了摸他的脑袋,他原本是不想在这小孩儿面前说这些的,但既然问了,也没必要撒谎。“男人和男人也能在一起吗?”凌越又问他。“也……能。”“这样啊。”凌越眼睛亮亮的,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小孩子思量这个有些太早了。“饿不饿?”江寄川转移了话题。他已经忘记自己的高中是怎么度过的了,印象里自己被圈在寄宿制的学校里,除了上课就是考试,属于那个年纪的叛逆期好像从未到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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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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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