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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圣孙的恩情还不完(第1页)

村民们嘲哳难听的齐唱声与浓粥的香气一起飘荡,骚扰着霍恩的耳朵与鼻子。

这首歌其实就是村民最常唱的谢饭歌。

每年冬临节大家都要齐聚在村子的前厅中,在巡游神甫的主持下,围着长木板桌唱这首歌。

霍恩将原有的曲调加快了速度,改换了部分歌词,好不好听不重要,重要的是得唱得整齐和大声。

这同样是塑造秩序和纪律的一环。

用一条手帕擦着后背的汗,霍恩依旧能感觉到心脏在砰砰地急速跳动,他今天一下午都在让娜的指导下练习骑士呼吸法。

霍恩已经受够了手无缚鸡之力的感觉了,一段呼吸法可能不算什么,但至少有了一些保护自己的力量。

可说实话,霍恩对呼吸法确实不在行,他上辈子是小镇做题家,对体育一窍不通,这呼吸法先要剧烈运动和力量训练,然后又突然做瑜伽。

反正霍恩练了一下午了,丝毫没有感觉到让娜所说的“冷热”两种气息。

霍恩抬起头,看向棚子外面,下午的时候终于停了雨,可没想到只是间歇性的,傍晚又开始淅淅沥沥地下了起来。

这时,在霍恩的视线中,一个少年端着一碗米粥走了过来,应该是布萨克提前盛好的,叫人送来。

接过木碗,霍恩低头,用勺子在其中搅合了一下,果然在最底部发现了一只鸡腿。

这便是今日的晚餐了。

这粥是用五十磅米果、二十磅浆果,十磅野菜蘑菇,三条鱼,两只山鸡以及七八磅橡子面加水熬成一百五十磅的粥。

狩猎队的能吃肉,采集队的能吃一碗,而其余的人都只能吃半碗。

一下午的时间,狩猎队二十人打到了两只山鸡,这战绩不算好,霍恩大致能理解,毕竟时间紧任务重互相之间还没有磨合好,出现这种情况很正常。

过段时间,狩猎队应该就能有不小的产出了。

可很快,杰什卡便给他带来了一个不妙的消息。

“你说的猎物很少是什么意思?”霍恩皱起了眉头,放下了手中的木碗,“是有人在捣乱吗?”

“不不不,就是字面意思。”杰什卡的神色同样凝重,“圣孙子老爷,您知道的,按理来说,夏末秋初是猎物最多的时候。

可这森林里却看不见多少动物的脚印和动物小径,连兔子和田鼠都找不到,只有鸟雀,这太诡异了。”

“只有鸟雀……”霍恩摩挲着下巴,那上面已经有了一层短硬的胡茬。

千河谷以山丘遍布河湾纵横而闻名,一些主要的道路必须通过桥梁,一般不管是教会的赈济还是国王的赈济,亦或者是其他有活力社会组织的赈济,都会集中在城镇地区。

霍恩想要润走,第一步肯定是到城镇附近,不管是购粮还是租马车护卫都得在城镇。

这两天雨水正在慢慢变小。

一般来说,雨停之后,大约一到两周洪水就会退去。

可要等到道路能通行,还要再等一两周去修复桥梁,尤其这次洪灾这么严重。

霍恩他们最少撑两周,最晚得撑四周。

单靠鸟雀的话,以目前的粮食的储量和采集队的产出,是绝对撑不到那时候的。

不应该啊,这林地高堡大主教两三年才派专门的猎人来一次,森林里的动物应该很多才对啊。

这些猎物能够提供可贵的肉食,蛋白质与油脂,配合野菜橡子面等食物,一头和鹿差不多体型的动物够二百多村民吃一天的了。

黑松林虽然不大,可三四十头中型大小的动物总该有吧?

“你们明天再往更深处走一走,我和让娜跟你们一起去。”思考片刻,霍恩用勺子敲敲空荡荡的碗底,“我倒要看看是怎么个事。”

“是,圣孙子老爷。”

杰什卡刚走,布萨克就迎了上来,在他身后还跟着六個孩子,五男一女。

他们面色灰暗,嘴唇干裂发白,像一根根豆芽菜,头大身体细,披着烂布条一样的衣服。

这应该就是各个十户内的孤儿。

“圣孙子老爷,这便是各十户内的孤儿,四个流民出身,两个公簿农出身,我挑选过了,没有残疾,牙口也好。”

布萨克是少见上过教会安日学校甚至还差点进入撒林会学院的武装农,做起事来条理分明,后勤上的事情管理的井井有条,挑选孤儿的事情,做的同样周到。

“你们都多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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