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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蒙点头应是:“少族长说的是,陆先生确实是我们的贵客,我会告诉其他族虫,一定好好敬着的。”达蒙去找少族长交差,陆辞安把水稻相关的注意事项和后续种植写了下来,交给几个队长。不需要他一直盯着,以后时不时来查看一下就行。陆辞安打算叫一些虫跟着自己,他亲自在星球上寻找新食物。让虫族的虫自己找食物,效率真的太低了。只是——陆辞安总觉得自己好像忽略了什么。中午,陆辞安回到临时搭建的驻地,隔着老远,都闻到一股烤玉米的香味儿。这味道熟悉的很,陆辞安十分惊喜,难道是有虫找到了玉米?“你们吃的什么,怎么味道这么香?”陆辞安内心猜测是玉米,心情很是激动。然后陆辞安就看到一个个金属签子上,插着一个成年雌虫拳头大小的……黑疙瘩?陆辞安傻了:“这是什么?”瓦文拿着一个烤好的香瓜递给陆辞安:“我们新找到的一种食物,烤起来特别香,给它取了名字叫香瓜。怎么样,是不是很贴切?”陆辞安呆呆的接过香瓜,仔细闻了闻,真的非常像烤玉米的香味,沉默了片刻道:“……确实挺贴切的。”要不是这么多虫在面前,陆辞安恨不得震惊的跳脚,怎么回事,似金似玉的玉米怎么变成了黑不溜秋的疙瘩瓜?瓦文见陆辞安愣神,以为对方被食物的样子吓到了,解释道:“小陆,你别看这东西黑乎乎的,其实没烤之前是白色的,见了火才变成这样,我们都吃过了,虽然是没录入的新品种,但很好吃,也没有毒。”陆辞安没怀疑这东西有毒,他只是没法接受,蓝星的玉米和异界的玉米相差太大了,这里的玉米这么变成了这样?陆辞安安慰自己,或许这并不是玉米,只是香味有些像而已。这样安慰自己,陆辞安觉得心里好受了很多:“你们在哪儿找到的这种食物?刚开始是什么样的?给我仔细说说。”瓦文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这东西不是他找到的,他是闻着味儿过来的,只负责吃。兰登推开瓦文,达蒙是大队长,交代他们这些小队长要对陆先生恭敬,道:“陆先生,这东西是莱利和他的小伙伴找到的。”陆辞安这才想起来,除了第一天他带着莱利找食材,这几天都没看到他的影子。兰登道:“一开始他们是追着一只鸟兽过去的,想抓一只鸟兽,看看这种兽的肉好不好吃。然后他们就发现这只鸟兽飞到了一处灌木丛中,不知道鸟兽在干什么,莱利走上前才发现这只鸟兽扒拉出一个黑色的土球,用鸟嘴将土球的外壳啄破,露出里面白色的果肉,正吃的欢。”“莱利觉得鸟兽都喜欢吃,吃了也没什么不适,或许能作为他们以后的储备粮食,几个小雌虫从土里挖出来好几大桶的土球运了回来。”“这土球去掉外面黑色的外壳,里面的白色果肉很是香甜,生吃也没有问题。这是莱利发现的,这东西烤起来非常香,他就给取了名字叫香瓜。刚刚我们发现烤香瓜很好吃,没忍住就多吃了几个。”说到没忍住多吃了几个,几虫脸上都露出了不好意思的神情。多吃了几个,大概是亿点点吧。不过这个烤香瓜虽然卖相不好,但闻起来真的香喷喷,味道也是绝佳,又香又甜,从没吃过食物本味这么好吃的东西。陆辞安点头,了解了整个过程,心道:看来,让雌虫去找新食物,还不如让莱利那帮小雌虫去找,效率更高一点。陆辞安道:“莱利在寻找新食物这方面很有天赋啊,不如派几个雌虫跟着他们,一方面可以保护他们的安全。另一方面,莱利虫小做不到的事情,几个雌虫也能帮忙。”几虫有些不好意思,自然没有不答应的,他们是队长,手下派出去的虫找了好几天才找到一种画像上的食物,而莱利只是贪嘴出去抓鸟兽,就碰到了一种新食物,莱利确实在找食物上很有能力。在虫族,只要有能力,不管他是雌虫雄虫,还是小虫崽,都会受到重用。相反,没有办好事情的虫,那就是废物。瓦文插了一嘴,道:“也好啊,莱利有能力,从今天开始他就是寻找食物队伍的队长了。”陆辞安眨了眨眼:“队长?他这么小,会不会草率了一点?”瓦文一边啃烤香瓜一边摇头:“不会,莱利这是立了功,立了功就要行赏,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我们不能因为他是未成年就剥夺他的功劳。”其他虫在一边也跟着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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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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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