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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垃圾就像开盲盒,陆辞安还是很感兴趣的,一时间玩的不亦乐乎。最后还是奈尔伊南看不下去,发话道:“既然已经巡视一遍,那我们就出发吧。”奈尔伊南原本只是想开着飞船在星域转一圈,对这片星球有些印象,现在已经耽误很长时间了。“这就要走了吗?”说实话,陆辞安还真有点舍不得。开盲盒真的挺有意思的,一直开一直爽。“梵德拉星球的地下拍卖在半个月后,再不出发就赶不上了。”奈尔伊南解释道。听到是有任务,陆辞安瞬间支楞起来,像个斗志昂扬的小狮子:“走,立刻出发。”不过,梵德拉星球在哪儿?之前陆辞安看过星图,但帝国的地盘很大,根本记不住。“我们去帝国的地盘,会不会被皇室的虫发现?”陆辞安还是有些担心的。之前南哥被抓是因为逃跑的队伍中出现了叛徒,但再怎么说虫皇也是拥有许多军队的,如果一心想要抓捕,难保不会被对方发现踪迹。只有千日做贼的,没有千日防贼的。他们出去收集物资,肯定会因为身份带来的问题受到掣肘。奈尔伊南明白陆辞安的担心,安抚道:“我们去的星球不是普通星球,上面的交易不受帝国管辖。”奈尔伊南这话说的颇有深意,陆辞安仔细琢磨一番,便想通了其中关窍:“黑市?”奈尔伊南点头。陆辞安明白了,黑市交易是违法的。黑市中的交易并不受帝国保护。黑市交易凭本事说话,你的拳头如果够硬够强大,能活着从里面出来,就算强抢也没有虫会阻拦。反之,太过弱小,不仅货物会被抢走,甚至连你这个虫都会被当做货物卖出去。机遇与风险并存,就看进入的虫有没有这个能力。《资本论》中说: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资本家就会冒险;如果有百分之一百的利润,资本就敢不顾生命危险去做;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资本会践踏一切法律。黑市上的交易就是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在这里,只要你足够强大,虫命任由你践踏。……但这么说也就骗骗那些初出茅庐,没有见识的虫。黑市之所以是黑市,是见不得光的,黑市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背后的虫只会将其牢牢攥在手心里。完全掌控这个销金窟的虫,会让那些没来历的去踢馆子吗?不可能的。说不定某位莽兄刚抢劫完,转头就让背后的虫给枪杀了,就跟赌场一样。黑市里虫情复杂,稍有不慎就是万劫不复。这么可怕的地方,奈尔伊南为什么会带陆辞安这么个累赘过来?说他是累赘都是夸奖,陆辞安不仅没阅历没心计,他还没武力值。要是一个机器虫,关机了随便扛着跑,关键时刻还能扛到前面挡抢,扔出去阻拦敌虫的步伐。陆辞安有什么用?他要是雄虫,还能出卖一下色相,可惜陆辞安是个雌虫,还是个没有贩卖价值的畸形虫。陆辞安不知道,他还傻乎乎的。达蒙和瓦文也不明白,少族长把陆先生当未成年虫崽,竟然让小雌虫来这么血腥的地方。但奈尔伊南是少族长,在达蒙眼中,大概少族长这么做,有他的道理。奈尔伊南并没有解释。达蒙在看到少族长拍了拍陆辞安的肩膀时,有些明悟,大概是想让小雌虫长长见识吧。“没想到,帝国还有黑市。”帝国法律这么严格,雄虫保护法的书籍厚的跟砖头似的,竟然还存在黑市这种不法之徒存在的地方?随后陆辞安又觉得不足为奇,毕竟虫皇的脑子不清楚,这样的虫作为虫皇,那些虫民的脑子估计也拎不清。奈尔伊南点头:“没什么好奇怪的。”陆辞安皱眉,他知道任何国家任何一个地方,就算律法多么的严明肃清,总会有黑暗的地方,却没想到虫族会将整整一个星球来作为黑市的窝点。“一整个星球作为黑市,为什么帝国没有发现,也没有来清剿这群星盗?”陆辞安是真的疑惑,虫皇都没办法忍受日渐壮大的雪莱族,为什么会放任这么一个犯罪窝点?混乱星球有一群星盗,梵德拉星球的黑市不也是星盗?这群悍匪之徒对虫命视若草芥,比起星盗有过之而无不及,虫皇也不下令来剿匪。达蒙有些怜爱的看了一眼陆辞安,好心解释道:“不是帝国没发现,而是他们在其中也掺了一脚。”陆辞安了然,有虫皇这么一个坏虫带头,真是任何事情都不觉得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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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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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