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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贫,赶路。”言简意赅的几个字,几虫瞬间不再想东想西,跟着奈尔伊南的步伐往黑市走。走了快一个小时,前面还是一马平川的平地,根本看不到建筑物的存在,陆辞安喘着气,不知道还要走多久。事实上,他们走的并不快,这还是其他三个虫估量着陆辞安的体力在照顾他。“快到了,再坚持一下。”陆辞安疲惫的点了点头。然后又走了十来分钟,前面依然是一马平川,陆辞安:“???”合着快到了就是给我走下去的动力?拿个胡萝卜在前面逗驴?“南哥,你干脆告诉我还有多远距离吧。”陆辞安终于忍不住了。一路上,他怕附近会有陌生虫出没,不敢言语,怕给他们惹祸,结果走了一个多小时还没见到市场的半点影子,更没看到一个虫影。黑市即便没有小山高,一片建筑群也十分显眼吧,难道不知道望山跑死马这个道理吗?目前的情况是他们连山都没看到。陆辞安面色古怪,他们该不会要跨越小半个星球吧?那不得走几个月时间啊!等他们回到自己的地盘,他刚种下的农作物岂不是要收获两轮了?或许没有他看着,庄稼直接颗粒无收,下一季干脆也不用种了。陆辞安有些惆怅,两条腿赶路真不是人干的事,如果能有个代步工具就好了。“到了。”耳边熟悉的声音响起,陆辞安猝不及防,差点一个踉跄栽到地上。陆辞安稳住身形,看着前方空无一物的地方,迷茫道:“到了?”然后陆辞安就看到奈尔伊南往左走了一步,踩中了一个平平无奇的石头。只听“咔擦”一声,前面平坦的地面突然裂出一道大口子,一个向下的楼梯呈现在陆辞安眼前。陆辞安悟了,他明明知道黑市见不得光,竟然还忘了黑市肯定是在地下经营的。不过,陆辞安觉得这实在是多此一举。梵德拉星球好歹是个星球,用一整个星球来隐藏黑市,已经很夸张了,还有必要把黑市伪装到地下吗?其实,先在地面上建一处建筑群,然后再将黑市隐于地下,不是更隐蔽吗?是怕梵德拉星球不够有问题,黑市不够明显吗?陆辞安真是要笑不活了,梵德拉星球也算宜居星球了,这么一个好好的星球,没有虫住已经够有问题了,结果他们还把黑市弄到地下。真的很浪费啊!随后陆辞安又想到梵德拉星球的黑市是在皇室以及几个大贵族面前上了名册的。陆辞安暗道:怪不得呢。“怕黑?”黑暗中,雌虫更能调集起自己的五感,此时奈尔伊南的五感高度集中,发现了陆辞安脸色不对劲。陆辞安摇了摇头,小声回答道:“我就是觉得这个黑市的伪装做的太敷衍,果然是上面太纵容了。”奈尔伊南有些哭笑不得,拍了拍对方道:“一会儿进去了,少说少看。”陆辞安秒懂,他这是又说了不该说的:“明白,上去之后我就做个聋子、瞎子和哑巴。”奈尔伊南失笑,他倒也没有这么严苛,不过想想陆辞安的活泼,他又觉得这样似乎也挺好。“也不用这么夸张,你若是看到喜欢的,等找到落脚的地方再告诉我。”奈尔伊南难得这么好脾气,大概是自拉伦哈星球逃出,他们一路都很好运,一切都在朝好的地方发展,他的心情也变好了。陆辞安点了点头:“好啊。”等真的从黑暗中出来,进入梵德拉星球的黑市,陆辞安决定他今天做聋子哑巴可以,瞎子还是可以通融一下的。果然不愧是贵族开的黑市,和在拉伦哈星球见到的街道就是不一样。那时刚穿越过来,陆辞安以为自己是在做梦,梦中竟然有如此鳞次栉比的地方。当时的场景,犹如昨日历历在目,可对比眼前的景象,根本没法比。如果不是今天亲眼所见,陆辞安还真当那日的梦幻之景是心中白月光,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高楼林立,光影闪烁,头上一颗近在咫尺的太阳悬挂在半空。虫工创造的拟真能力真是达到了登峰造极,陆辞安不禁又赞又叹。一座座高耸入云的巨楼在虫造云彩中穿梭,从上到下,一寸寸细看下去,陆辞安发现远处的一栋栋大厦下面竟然没有落地,是悬空的!这比他想象中的未来科技城还要来的震撼,悬空离地的建筑,简直像个神话。悬浮高楼,蓝星也可以做到,但蓝星是办法总比困难多的伪科技。这里不一样,他不是科技与狠活,这可是真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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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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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