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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行韬头也不回,随意说道:“我再玩段时间,凑到整点,你等会再送我回家。”
“回家……?”王熙臣问。
林行韬飞快地回头看他一眼,就转回去,笑着说:“对啊,我不想走回去,虽然没多少路……哥你开我那辆帕加尼送我回去呗。”
王熙臣发现自己不认识林行韬了。
这个在他面前笑得神采飞扬、在他家里玩游戏玩得自然随意、驱使他开车驱使得任性骄纵、叫他哥叫得亲昵熟悉的人,根本不可能是林行韬。
“赵略?”他尝试问。
赵略没有理他,这个年纪还留着的细碎额发被耳机压了一半在眼帘与头顶,而他的目光却穿透有些凌乱的头发,笔直而专注地投射在屏幕上。
王熙臣看得入了神,看着他玩游戏过了一个整点,过了半小时说自己还是要凑到整点,然后过了下一个整点,又要再凑半个小时。
王熙臣说不清自己的感觉,这个人对自己来说是陌生人,然后只是坐在沙发边上看他打游戏,自己居然就再也不想做别的事。
“算了,我在这里睡吧。”赵略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
他在本来就可以作为床的沙发上睡着了,没有换衣服,穿着一件一看就特别熨帖以及昂贵的羊绒开衫。
开衫表层的每一根毛在客厅放暗的灯光下都纤毫毕现,干净而均匀,没有一颗打结的线球,而离远了些,他的周身都围上一层朦胧的光圈。
王熙臣大概察觉到自己在做梦,只是梦境中赵略被灯光和毛衣映衬得柔软的脸却和衣服的细节一样令人记忆清晰,永不忘怀。
在这个时候,王熙臣发觉自己不受控制地动了。
他轻轻地给赵略盖了条毯子,把游戏关掉,把灯光调得更暗,随后坐在沙发的另一边,坐着闭上了眼睛,又过了一会,他从屁股底下抽出不小心被自己压住的外套,搭在了身上。
羊绒大衣是基础款的色调,剪裁精良,质地就是王熙臣也得说一句上乘,只是将它轻轻抽出来,表面便仿若水波漾过。
被大衣上干燥冷冽的雪松味包裹,近二十年的记忆在王熙臣的脑海里混乱地交杂、复苏。
他努力地窥视着那些王熙臣与赵略在一起的时光。
时光倒流,在赵家举办的一次聚会上,王熙臣忽然记起了属于自己的一个记忆。
他见过小时候的林行韬。
当初他看到林行韬的时候,他们都一样是尚且能被大人牵着手的孩子。
林行韬被他的妈妈抱在怀里,向着门外快速地离开。
他甚至不能得到宴会上一颗被很多孩子吃腻了的糖果。
他似乎瞧见了被他的舅舅从王熙臣手中抢去准备给他但又还了回去的糖果,他并没有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到准备出国为止,王熙臣已经很久很久没见过他了,而林行韬根本不知道有一个人叫王熙臣。
赵行懿说林行韬已经长大了,从吃糖果的年纪长成从球场上叱咤风云的英俊少年。
但是王熙臣看着尝试了许多极限运动、会很多很多东西的赵略。
赵略醒过来,对他掷来一个令人心情一下子明媚的慵懒笑容。
王熙臣却一下子颤抖了手。
林行韬,你的篮球哪里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最后几段有借鉴余光中《珍妮的辫子》。
番外还有一章,感情会比较狂野(?),预警。
当初我认识珍妮的时候,
她还是一个很小的姑娘,
长长的辫子飘在背后,
像一对梦幻的翅膀。
但那是很久,很久的事了,
我很久,很久没见过她。
人家说珍妮已经长大了,
长长的辫子变成卷发。
昨天在街上我遇见珍妮,
她抛我一朵鲜红的微笑,
但是我差一点哭出声来,
珍妮的辫子哪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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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可以,但要先给钱。排雷雷点太多,请集美们自带排雷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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