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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比赛,我总是在场外一个人找地方待着,等到时间差不多了才走进等待室——然后也是一个人坐在那边发呆。这倒不是因为紧张过度导致的头脑空白,虽然‘完全不紧张’这种话从我嘴里说出来大概也没有人会相信。但那样的反应的确是我故意为之。目的是为了尽可能清空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以便在接下来的正式比赛中保持专注。毕竟,就像铃木老师说过的,这可能是我唯一的武器了。好吧,我也不确定他的原话是不是这样,但在我听来都是差不多的意思。但是没有用。不论我在赛前如何对自己的精神进行各种意义上的‘深度清洁’,那种如飞蚊症般给人带来困扰的症状还是会在最关键的时候出现——不是在眼前,而是在耳边。蚊子。在我更小一点的时候,大概是在小学。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状况还要更糟糕,甚至可以说是最糟糕的时候了。我还记得当时租住的那间屋子,是类似于半地下室的构造,但却不是专门的地下室,只是因为相对低平的地势和不讲究的建房习惯造成的低洼。我对阳光没有特别大的需求,但如果住在完全照不进阳光的地方,还是会有很多难以忽略的困扰。尽管我已经很努力逼自己去忽略了。蚊子就是其中之一。尤其是在夏天。低平、潮湿、透不进阳光而当然昏暗的室内——简直是这种生物的安身之所。但可惜不是我的,而且一般来说,就算是天性喜爱亲近自然的人,估计也很难跟蚊子友好相处吧。明明谁也不是非要吃掉谁不可,彼此却成为天敌般的存在。大概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不喜欢睡觉了。所以后来,入睡也开始变得有些困难。即便是我,也难以做好自己根本不喜欢的事,即便是本来也做不好什么事的我。但这次真的不是我的问题。我承认我喜欢钻牛角尖,喜欢用已经过去、或者根本没发生的事情自寻苦恼,但那个时候的我还不至于有那么多奇奇怪怪的想法,虽然我很羡慕那个时候的自己。是蚊子的问题。咬人就算了,好好涂药膏就没事。但唯独它们环绕在身边时发出的声音——实在是难以忍受。而且这种声波攻击,在那个时候几乎是无敌的存在——如果我们真的是天敌,那在这场较量中,人类输得很彻底。隔着纱帘组成的城墙、巧妙避过自以为是的电蚊拍、对所谓的特制药水更是熟视无睹。如果那天不是特别困,我会干脆放弃抵抗,睁着不知道是不甘心还是已经麻木的双眼,愣愣地待到天亮。好在这样的较量没能持续太久。人类再次通过科技的进步战胜了敌人,各种驱蚊器和驱蚊物品的更新迭代让这些原本被它们不屑一顾的产品终于发挥了作用。不过我觉得更重要的是,后来我们搬出了那间房子。因为那些不愉快的夜晚,那是我唯一不留恋的‘旧屋’。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当我端起气步枪、瞄准、准备射击的时候——又出现了。蚊子。又出现了。但这次没有人类站在我这边,因为这不是全人类的问题,那些‘蚊子’也不是真实存在的。是我自己的问题。这次的‘它们’,是我亲手制造的。不知道是不是卷土重来的缘故,这些复仇者们简直强的不像话。如果之前还只是觉得烦躁的话,当我发现在这些声音的笼罩之下,自己根本什么也做不了的时候。来不及产生厌烦,恐惧已经先一步将我吞没。就连气压也变低——不,准确来说,这份压力更像是另一种东西。不是空气中的,不是陆地上的——是来自深海。‘可惜。’‘只有她一个人吗。’‘如果还能更稳定一点就好了。’‘只有你一个人吗。’‘嘶’‘又是这样啊。’‘怎么又是一个人。’‘没办法呢。’‘只剩你一个人了啊中岛,没办法,那就只能’‘好像有点可怜啊。’我在这里。我被声音组成的海,被海里的声音难以忽略的重压,压在地心深处。别说扣动扳机,连呼吸都变得困难。但心跳还狂跳不止,可能是本能的垂死挣扎。但这份出于本能的自救,没能让我制造出生机、希望,或者类似的其他事物,这些好不容易产生的勇气,都被我拿来强装镇定了。我很庆幸自己平时不太喜欢笑,所以这种时候,不笑也不会狼狈地太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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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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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