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视野没问题。骗自己也没关系,怎样都无所谓。就算承认也无所谓。承认什么呢?不是不得不开枪。是想要开枪。我想要射击。关于木兔的答案“现在玩的话就不……“现在玩的话就不收你钱了。”坐在板凳上低头摆弄着气球枪的男人抬眼看了过来,我下意识移开视线,没想到还是被发现了。当我还在犹豫到底是老老实实道歉,还是装作无事发生径直走开的时候,他突然这么说。气球摊的老板跟附近那家cd店的老婆婆一样。是个大方的好人。我得出结论。既然对方都这么说了,直接离开反倒成了失礼,于是我牵动着脚步,走到那个被我路过了无数次,却一次都没有真正靠近过的小摊跟前。台面上还有两把枪,我没有选择,而是按照距离拿起离自己最近的那把。也没有什么姿势可言,我只是学着那些正儿八经消费过的人,把枪托架在肩上,脑袋朝枪体靠近。老板看了我一眼,没说话。我暗自吞咽着不存在的口水,莫名有些紧张,还有些兴奋。看上去很蠢吧,这种拙劣的模仿。但是这次,同样的想法没有困扰我太久,因为我的注意力很快就被瞄准框内的世界全部占据——那个世界真的好小。比待过的任何一间出租屋都小,比躲过的任何一间扫把间还小,比衣柜小,比床底小,比我见过的任何一个世界都小。小到不允许注视它的人有半分松懈,更别提被胡思乱想扰乱心绪。最重要的是,很清楚。不仅是视野,当冰冷的重量和皮肤融为一体,不需要思考,我本能地作出反应——砰。因为靠得足够近,而震动本身也会给声量增幅,所以这次的枪声,比围观时听到的任何一声都要响——但我没有眨眼。心跳加快,呼吸也变得急促,但不是难受。很奇妙的感觉。就像随风飘走的风筝被树枝挂住,顺其自然地想要停留。是自然现象吗?我无意识地继续看向那个锚点,一个红色的气球。就在我准备再次扣动食指时,理性回来了。体验过一次,就够了吧。不能对无法继续的事情上瘾,难以维持的快乐只会在回忆里变成负担。想到这里,我松开食指,也放下手中的存在,准备跟人道谢——“这不是还没打完吗?就当是帮忙了。”“啊?可是,我是第一次玩,之前没有试过”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明明只要说一句‘我打不中’就好了。“继续用那种姿势,迟早能打中的。”那种姿势“算了,要是不想玩了放在那边就行。”说完,他又低下了头。在我为数不多的回忆里,成田先生总是低头摆弄着那些退役的步枪,当时我不知道他为何沉迷与此。枪械爱好者?我有过这样的疑问。但听到那句话的时候,我问自己的不是这个问题。不想玩了吗?怎么可能。就算一直打不中,我也会一直开枪。直到子弹耗尽。“不行了啊。”“果然是运气吗?”“但晋级还是没问题的吧。”不需要那位数学很好的同学提醒,也不需要通过周遭的议论来判断,在枪声不断响起,子弹一点、一点消耗的时候我就有这种预感。下午的结果应该和上午不一样了。但具体差了多少,我心里也没有定数。而且射击不是考试,不是‘及格’就能通关,相应地,就算‘不及格’也不一定会被淘汰。因为标准并不恒定,决定结果的不是数字本身,而是数字与数字间的比较。所以还不至于丧气。退席后,正好看到准备上场的紫式同学,因为还有人在射击,她只向我点了点头,我也给出相同的回应。签完字后,我和两位教练坐在一起等待最终的结果,期间我也朝木兔在的地方看了一眼,他很高兴我看了过去,和之前一样朝我挥手,这次是两只手。这让我想起那些喜欢用张开翅膀、或者展开某个存在感最强大的肢体来宣示存在感的动物。有些是为了吓退敌人,有些只是单纯地高兴才这么做,还有些是为了求偶。什么鬼。我甩甩脑袋,本意只是想利用不存在的离心力甩掉这些不适合出现在的赛场上的杂念,但突然的奇怪反应好像吓到了坐在我旁边的铃木老师——“小光,你头晕吗?不会感冒了吧?”“啊,没有,我只是”只是什么呢。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