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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外头仔仔细细看了三遍,才在门口的桌子下看到半截通着电的电线。此时屋子里,门外的杀人魔已经破门,刚一踏入,迎面就被浓硫酸自头顶而下,头顶冒起白烟,杀人魔发出哀嚎。接二连三的出现意外,刀疤脸明显着急。掏出锤子,哐哐砸玻璃。杀人魔缓过劲来,那眼神恨不得吃了文雨可两人。举着刀奔着两人来,却被满地的胶水拦住去路。显然刀疤脸已经跟他通过气,在胶水里寻找通电的电线。杨永乐嘚瑟道,“别找了,没放电。”可杀人魔没听,往胶水里扔了东西。文雨可没看清他扔的是什么,那东西很快陷进胶水里。杀人魔一直都没有被警方抓到,就不是个简单的角色。目光停在那东西上,很快就发现了不对劲。小心试探,这才发现是胶水。“你们两个不会以为用一点胶水就能把我困住,那也太小看我了。”“是吗?”文雨可手里的木棍指了指沙发边,“胶水到这里呢!”另一边,刀疤脸已经砸碎窗户。见识到杀人魔的惨状,他没有贸然进屋。在窗户下面发现一根线,拉动机关,人躲在窗外。乒乒乓乓过后,刀疤脸才迈进厨房。窗户上头的硫酸掉下来的那一刻,刀疤脸立刻跳到地上。虽然躲过了硫酸,但他踩在油上滑到,身上扎满了图钉,一壶滚烫的热水浇在身上。滑稽的小丑在油里畅游;他的同伴脱掉衣服铺在胶水上。这样做确实有点效果,可杀人魔体型有点大,一脚踩上去立刻陷入胶水中。两三步后,胶水缓慢而又稳定的流淌在衣服上。杀人魔急忙又脱下一件衣服扔进胶水里。如此反复,他才走到胶水的中间,还有一半的路程。上身已经脱没了。他是前进不行,后退也不行。尴尬的站在胶水中央。胶水也不会给他机会一直停在原地。杀人魔松开鞋带,大步跑。他计算的很好,鞋和袜子可以给他机会渡过胶水。但现实是残忍的,他摔倒在胶水里。哪怕半个上半身已经脱离胶水范围,也终究挣脱不开,将他牢牢的固定在胶水里。杨永乐拎着小锤子,在文雨可的鼓励下,一下一下砸在杀人魔的脸上。解决了杀人魔,刀疤脸终于摆脱厨房满地的油,推开了门。拎着刀,擦着嘴角的血,“真没想到你们两个竟然能搞出这么多事。”文雨可摇晃着手上的杯子,笑得一脸灿烂,“你要不要猜猜看,我手里的是什么?”刀疤脸道,“不管你拿着什么,现在你们都必须死。”杨永乐朝着他泼硫酸,被刀疤脸闪身躲过。“你父亲害死了我大哥,今天我就杀了他女儿,给我大哥报仇。”文雨可也朝着刀疤脸扔杯子,刀疤脸自信闪躲,却被浓硫酸正中眼睛。刀疤脸痛苦的蜷缩着,文雨可撇嘴,她扔的杯子自带定位功能,真以为随随便便就能躲过。这次,文雨可让杨永乐推着她来到刀疤脸跟前,接过杨永乐手中的小铁锤,笑着砸死了刀疤脸。时间辗转来到九点十分,隐约间传来警察的鸣笛声。两人相互看着,杨永乐松了一口气。观看两人的观众也发着弹幕,恭喜杨永乐即将解脱。偶尔有两个弹幕飘过,被掩盖在众多恭喜之中。“你们还活着吗?”门外传来梁宇的声音,探头探脑。见两人还好好的站在客厅,眼神古怪。“太好了,你们还活着。”文雨可消除了卧室里的水,让杨永乐去卧室里躲着,等警察来了,直接跳下去。“不是已经结束了吗?我们只要坐在这里等警察来就好了。卧室里不是还有连着电的水,我怎么过去。”文雨可的目光一直在门口徘徊的梁宇身上,“那你留在客厅等着被梁宇弄死,我用着你父亲好不容易求来的机会活下去。”这样说着,她也这样做的。控制轮椅朝着卧室走,留下一脸懵的杨永乐。“你,你真的,要代替我?”如果一个世界算一辈子的话,这是她活着的第四世,头一次遇见这么蠢的女主。在得知她父亲的工作以及被报复的原因时,她那为数不多的良心使她主动放弃,不去剥夺他人的机缘。妈的,这个傻逼女主,真是气死她了。既然她那么蠢,活着也是浪费空气,不如把机会让给原主。穿过卧室的门,回头看了一眼,差点没气死她。这个蠢货竟然主动递东西,帮助梁宇渡过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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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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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