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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听说跟孕妇多接触,就能招来孕信。孟娇便每天过来给不方便行动的何倩做饭。本是善意之举,却在孩子被带走后,成了刺向原主的箭。滤镜破碎后,他断子绝孙1何倩(黎月)靠着门框,打量着这个瘦弱的女人,看上去活力满满,浑身都是劲。锅铲都快抡出火星子,香味从锅中传出。孟娇看到何倩,将人赶出厨房,“月份都这么大了,怎么还往厨房跑,快出去,油烟该呛得你难受了。”何倩重新坐回沙发,之前忘记问小狸花原主的愿望是什么了。小狸花道,【原主没定什么任务,她知道钱双福铁了心要送孩子,这个孩子注定留不住,她只想知道孩子过的好不好,养父一家有没有虐待他。】“没有任务,那我就自由发挥了。”【好的,宿主。】何倩想,先不说陆成因为救了钱双福导致失去生育能力,单单说这两人这么多年都没有孩子,指不定就是其中一方有问题。她不想把陆成这种人往坏处想,可人心是最不能猜的东西。谁又能保证不是陆成早就知道自己不能生,所以在关键时刻替钱双福挡了一下,顺势要下了这个早就窥伺已久的孩子。不过嘛,这件事说来说去都是钱双福的错。看看原主的想法就能知道,这不是个不懂事的。如果钱双福一开始就跟她坦白,她不会不同意替他还了这份恩情。毕竟她还可以再生,可恩情难还。更何况这个孩子跟着陆成两口子也算是陆成的福气,这两口以后都不会有自己的孩子,那就一定会把这孩子当眼珠子来疼。千错万错,都怪钱双福不肯说,还算计原主。这般会算计的人,就不配让原主给他生孩子。抚摸着肚子,已经做好了把这个孩子给陆成孟娇两口子。至于钱双福,这个孩子送人了,那就再也别想有孩子了。等何倩回过神来,饭桌上已经摆好了饭菜。孟娇招呼着,“倩倩,想什么呢?这么出神,我都叫你好几声了。”何倩装作很担忧的样子,“我这心里不踏实,总觉得要出事。”一说到爱人,孟娇这心里也跟着七上八下的。她没敢跟何倩说,这几天都睡得不安稳,半夜被噩梦惊醒。害怕何倩的肚子出事,扶着她往餐桌走,安慰道,“我们家老陆跟我说这次的任务没有太大的危险,你就把心放回肚子里。你现在最重要的就是保护好自己,和肚子里的孩子。”何倩点头附和,“也对,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两人沉默中吃完饭,孟娇还要帮她收拾碗筷。何倩拦住即将起身的孟娇,“我来吧。总要你帮忙,我一点都不动,这可不行,懒惰在生产时是致命的。”她这样说,孟娇也就不再动手。收拾了碗筷,何倩拉着孟娇去遛弯。“我跟你说,饭后遛弯有助于消化,对身体好。”孟娇有些紧张,自从何倩的肚子跟气球一样吹起来后,就没怎么出过门。如今钱双福又不在身边,要是何倩出了意外,她可就成了罪人。但她又不是何倩的谁,何倩非要出去,她也拦不住。只能扶着何倩,要是发生意外,她也能及时垫在何倩身下。何倩走的很稳,速度也不快,两人慢悠悠的一直走到太阳快要下山。将人安全送到家后,孟娇深深松了口气,快步往家的方向走。(黎月)在此之前从来没有当过孕妇,一下午的时间让她知道孕妇原来这么难。侧身躺在床上,有些喘不上来气。可是痛苦远不止这点,尿频,腿抽筋等等问题在她快要睡着时接二连三的找上来。不得已花费积分屏蔽生产之前的一切难受,后半夜才睡了个好觉。许是她刚来的壮举,接下来的几天孟娇都是做了饭后就走,不肯多留。弄得何倩想跟她说说话都没工夫。不过她这几日也没闲着,将钱双福的资产探查得一清二楚。家里的钱都被他藏在隔出来的小书房里,不只是钱,还有各式各样的票子。都被何倩收进空间,放了一些假的伪装。同时,她也经常出门跟邻居们聊天,先让这些人对她产生好的印象,这样钱双福若是再想栽赃,可是不行的。毕竟原主的死亡,可就包含着这些因素。刷了好几天的好感度,总算是让这群人对她改观。已经有好几个人夸她懂事,善良。这天傍晚,何倩又拉着孟娇出门跟各家的媳妇婆婆聊天。结果就看见有个小同志朝着他们跑过来,准确来说是冲着她身后的房子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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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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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