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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家敢养那么多猪,是因为程家承包了下河村的一片荒林,里面种了不少喂猪吃的野菜等东西。唐家可没这个家底。不过这话,唐谷终究没有说出口,他想着如果码头上没事做,就去山里开荒地,再种点红薯、玉米。“等再过几天,我再编些小玩意去镇上卖了,换些鸡蛋回来!”唐宓继续说,“等家里的老母鸡抱窝,再孵一些小鸡!”“咱们家后面不是有片竹林吗?我瞧着这竹林里有不少虫子!等小鸡孵出来,就放在竹林里养,若是怕小鸡不见了,就把周围围起来。等娘生下弟弟或妹妹后,这些小鸡也长大了,刚好给她补身子!”唐宓抿嘴笑了笑,似乎已经瞧着竹林里四处窜动的小鸡崽了。唐谷只是点头,“嗯”了一声。夜里的山村十分安静,他借着月色走在前面,手里握着一根棍子,怕草丛里有蛇窜出来吓到了唐宓。他虽不擅长言语,唐宓却明白,兄长对自己的好。两兄妹回家后,唐宓又把方才跟唐谷说的事情,原原本本的讲给唐大石和姜氏。唐大石默不作声,姜氏却笑眯眯的点头说好。二哥唐粮闻言也附和着说,“最近家里也没什么活,等猪崽送过来,我和小书每天多割一些猪草回来就好!不过是顺手的事!”唐书也点头,握着唐宓的手摇晃着,声音悦耳动听,“姐姐,等今年过年,咱们家也有猪肉吃了!”其实每次过节,唐大石都不会亏待家里的孩子,春节的时候更是会买一些羊肉回来给孩子打牙祭。唐书这样说,无非是让唐宓放心。唐宓见家人如此支持自己,也缓缓的松了一口气。夜里的饭是唐粮亲手做的。乡下人没有什么君子远庖厨的观念,只是唐粮做的饭菜的确比不上姜氏做的可口。猪蹄还放在厨房,猪下水也没有动。唐宓准备明儿亲自去厨房做饭,让唐粮忙自己的活去。翌日,程氏带着彭翠和李狗儿亲自来了唐家。程氏握着姜氏的手,说感谢唐宓救了李狗儿。厨房内,彭翠瞧着砂锅里的猪下水,眼睛都直了。“这真是猪下水啊?”彭翠看着砂锅里炖着的东西,不止没有半点奇怪的味道,反而是香味扑鼻,“小宓啊,你这是怎么做的?”因为婆婆娘家养的猪多,彭翠也没少沾程氏的光,逢年过节都能吃上猪肉。只是这猪肉比不上羊肉,始终有一股膻味,只能打打牙祭。程家每次杀完猪后,猪下水大多是送给屠夫带走,要么就是选择喂狗了,很少会拿出来吃。在彭翠的记忆里,这猪下水就是脏东西,臭的熏死人了。“是呀!只要洗干净了,味道很好的!”唐宓抬起手拿出一个碗,夹了一筷子递给彭翠,“你尝尝?”彭翠不是个嘴馋的,可又受不了这猪下水的香味往她的鼻子里猛钻。她倒是没说话,反而是旁边的李狗儿开口了,“丑姐姐,喂我!”彭翠一听这话,抬起手来就拍了拍李狗儿的头,“怎么说话的,叫唐姐姐,不准说丑字!”唐宓倒是不介意,乡下年纪小的孩子大多都喜欢学嘴,别人说什么,他们也跟着说。毕竟人之初性本善,不过几岁的孩子,哪有那么多心眼?“唐姐姐!”李狗儿捂着头,可又实在是太馋了,一双圆溜溜的小眼,就这么盯着唐宓。唐宓直接把碗筷递给他,结果孩子尝了一口,小眼就瞪的更大了。也太好吃了。李狗儿抬起眼还想吃,可又害怕母亲会揍自己,只能这么直勾勾的看着唐宓。彭翠又气又好笑,李狗儿是李家的第一个孙儿,平日里家里什么好吃的,从来不会少了他的。婆婆程氏更是连镇子上卖十文钱一个的小点心,都给他买。可如今,他却对唐宓煮的一锅猪下水念念不忘。唐宓见状,干脆直接给彭翠舀了一大碗,让她带回去给孩子吃。彭翠本想拒绝,可又耐不住儿子眼巴巴的看着自己。等程氏从主屋出来,瞧着大儿媳领着大孙儿端着一碗黄豆闷猪蹄和一碗猪下水的时候,羞的老脸都红了。她本来送了二十个鸡蛋来感谢人家,现在倒好,又端走人家两大碗吃的!“不过是些不值钱的吃食,程婶你别嫌弃!”唐宓见程氏颇为尴尬,又道,“过些日子,还得给你添麻烦呢!”程氏“哎”了一声,心想着得催问下娘家那边什么时候能送猪崽过来。从唐家回来后,程氏在尝过碗里的吃食后,顿时就明白了大孙儿为什么喜欢这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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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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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