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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谷倒是没什么怨言,他是家里的长子,这些都是他该承担的,可是——唐谷想到这里,又看了一眼脚上穿着的新布鞋,心里却十分的内疚。他是个没用的,赚不了什么钱补贴家里,连鞋子都要妹妹给自己买。唐谷默不作声,唐大石知道他的性子,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的人,也没有继续问下去。厨房里,唐宓熬好了大骨汤,又从门口的菜地里拔出一些蒜苗清炒了猪肝,这几日因为天气渐渐的热了,姜氏的胃口不好,唐宓还特意把一些瘦肉做成了肉丸子!在剁肉的时候加了鸡蛋,故而这丸子不止鲜嫩爽口,更能让人胃口大开。唐宓前世一直独居,闲来没事的时候就喜欢琢磨着怎么弄吃的,她做的饭菜不止好吃,更是色香俱全。“唐姐姐!唐姐姐!”屋外响起了孩子的声音。唐粮在院外喂鸡,抬起头就瞧见村长的大孙子李狗儿老远就开始朝着这边嚎,他的身后还跟着彭翠。李狗儿是个孩子,跑起来的速度却不慢,只是眨眼间的功夫,他就跑到了唐家的院子里,又喊了一声,“唐姐姐!”唐宓从厨房里走了出来,瞧见李狗儿跑的气喘吁吁的样子,不由得笑眯了眼。“你来的巧。”唐宓瞧着李狗儿那张小脸红润的样子,哄着他道,“我今天做了吃的,等会你也尝尝?”李狗儿听的两眼放光,朝着厨房就走了过去。好在彭翠的速度也不慢,她一手挎着个篮子一手拽着李狗儿,故作生气的说,“你娘我饿着你了?”李狗儿看着彭翠,嘟嚷道,“娘还说跟唐姐姐学了做饭的手艺,结果味道却一点也不一样嘛!连爹和爷爷都说,还是唐姐姐烧的菜好吃!”彭翠一听,脸都红了。这小东西挑嘴就算了,居然敢在外人面前埋汰你娘!彭翠抬起手就要去揍李狗儿,唐宓却赶紧拦了下来,她纠正李狗儿的话,“可不能这样说!”“你娘整日忙里忙外的,不止要照顾你,还要给家里做饭!你啊,就是嘴养刁了,吃习惯了好的,偶尔吃下青菜,才会觉得好!”李狗儿年纪小,还没有被送到学堂里去,但是碍于和李夫子家住的不远,偶尔还是会听李夫子说一些道理。他虽然听不懂,但是却觉得唐宓说啥都是对的。他转头看向彭翠,抬起手扯了扯彭翠的衣衫,声音软绵,“娘,你不会生我的气,对不对?”彭翠有些哭笑不得。这孩子,真是人小鬼大。不过也不怪李狗儿会如此,她刚踏进唐家院子的时候,就闻见了厨房里传来的一阵阵香味,简直让人垂涎欲滴。“我听说你娘没什么胃口,喜欢吃酸的东西,就摘了一些果子过来!”彭翠来唐家可不是来蹭饭的,她掀起篮子上面的布,露出里面鲜嫩可口的樱桃,“这东西酸甜酸甜的,最是开胃了!”樱桃这东西可是个稀罕物,不是因为它的树木难长出果子,而是因为一旦长出果子,就有鸟类来破坏。彭翠的父亲是个瘸子,为了让家里的孩子吃点好吃的,就差睡在樱桃树边上了。就算他这么做,其实能摘下来的果子也不多。这些年彭翠没少贴补家里,彭家人拿人手短,每年都会送樱桃来李家。恰好今年樱桃送来后,程氏想着姜氏有身孕,便让彭翠分了一些拿过来。“这可使不得!”姜氏从屋内走了出来,她赶紧谢了彭翠的好意,“这东西可太贵重了!”樱桃是好吃,可价格却比羊肉还贵。“姜姐姐这说的也见外了,这些果子不过是我家树上长的东西,不值几个钱的!”彭翠把篮子往姜氏怀里一推,又道,“当初若是没宓姐儿,我家狗儿怕是……”彭翠说到这里,顿了顿,“你就收下吧!”话都说成这样了,姜氏也只好收下了彭翠送来的樱桃。不过彭翠这一趟也没白走,她回去的时候又端了两大碗菜和一些小鱼干。程氏看着彭翠手里的东西,顿时有些哭笑不得。“奶奶!”李狗儿拿着小鱼干飞速的跑到程氏的身边,抬起手把鱼干放在她的嘴边,“你尝尝!”“这鱼干可好吃了,是唐姐姐亲手做的!”程氏见大孙儿固执的抬着手,也不好拒绝他的好意,低头就咬了一口。小鱼干炸的酥脆,因为加了香料的缘故,入口当真是唇齿留香。程氏眼前一亮,觉得唐家这小姑娘做饭的手艺还真的是不错,丝毫不比镇上的馆子里做的菜差,怎么从前就没发现呢?就在此时,隔壁的文九从院子那边探出身子,朝这边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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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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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