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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起初还不理解张虎,如今看着手里的钱,却是相信了自己儿子的目光。他们十文钱买了唐宓编的背篓,却用十二文钱的价格卖了出去。白赚了六文。“虎子,你去催催二粮啊!”张虎的母亲梁氏,“让他多编几个送过来!”“哎呀娘啊!”张虎咂舌,“这可不是唐粮编的,是他妹妹做的!”“这小丫头力气小,两天能编一个就不错了!催了也没用!而且她也答应我了,有了就会送过来!”梁氏虽然没有见过唐宓,却听过这个丫头的事,可如今怎么感觉,这丫头和传闻里完全不一样啊。看来,传闻就是传闻,还是要亲自了解。唐宓虽然没去张家的铺子,却带着蛐蛐笼子等东西去了仁和书局。她刚说出来是来找李贺的,书局的管事就双眼放光,“哎呀姑娘,您可算来了!”“你要是不来,老朽都要去下河村找你了!”:香扇仁和书局的掌柜,便是李贺的父亲李财。李财这些年仗着头脑聪明,赚了一些家底,又娶了自己的意中人,日子过的美滋滋的。就在一个月前,李贺从外面带回了一个篮子,可向来喜形不于色的妻子却意外的喜欢这个篮子。后来李财才知道,原来这篮子不止编的精巧,而且一个月后才会隐隐泛黄。再过几日就是妻子的生辰了,李财想再买一个篮子哄妻子开心。“这次有六个蛐蛐笼子,一个篮子!”唐宓笑着把东西从背篓里拿出来后,又问,“掌柜的,你还收别的东西吗?”李财闻言却是眼前一亮,可表情也依旧镇定,“什么样的?”唐宓从背篓里拿出布包,打开后露出里面的扇子,“是竹扇!”“这竹扇用的竹子很好,有一股香味,可以让人睡的更好!”说着,唐宓把扇子递给了李财,“掌柜的,你可以闻闻!”李财有些惊讶,他和镇上许多人不一样,他可是去过京城开过眼界的人,什么样的稀罕物没有见过?可唐宓手里的扇子却和他见过的不一样,扇面是用竹篾片串起来的,打开后能看到扇面雕刻了兰花。这种扇子做工十分的精细,显然这小姑娘是费了不少心思的。最重要的是,这扇子放在掌心里有丝丝的凉意,像是玉一样。一股淡淡的香味在扇子打开后,渐渐的弥漫出来了。虽然很淡,但是闻着却让人觉得安宁。的确是个好东西。李财看完后,便询问,“姑娘这扇子怎么卖呢?”“掌柜的你肯定是个仁慈的,才能教出李贺少爷这样诚心、出众非凡的人!”唐宓的声音甜甜的,“您看着给就行!”“往后若还有其他的物件,我都先送您这边来。”李财却是哈哈大笑,没人不喜欢听好话。他和其他商人不一样,做生意不止是做一笔,他看的出来眼前这个小姑娘的手艺是真的好,所以也没压唐宓的价格,“小姑娘你看这样行吗?我给你二百文!”“不瞒你说,你就是去县城里也未必能卖出这个价格!”一把扇子二百文,这个价格的确出乎了唐宓的意料。这扇子做起来虽然累和费时间,可一个月能做个两把不是问题,那么一个月下来就是四百文。她听哥哥说,父亲最厉害的一个月,也就赚了不到三百文钱。“好!”唐宓自然同意了,作为添头,她还送了李财两个草蜻蜓和草蚂蚱。只是李财的心思都在扇子和篮子上面,这草蜻蜓和草蚂蚱还真的瞧不上,故而也没有多惊喜。唐宓知道往后草蜻蜓、草蚂蚱怕是不好卖了,不过还好李财收扇子,还表示往后有扇子可以继续送来书局里。等出仁和书局出来,唐宓看着钱袋子里的铜钱,却是笑眯了眼。她已经从彭翠的嘴里打听到了,村里启蒙的孩子送到李夫子那边,一年的束脩是九百文钱,笔墨纸砚学生们要自己负责。李夫子学问好,上河村有几个孩子,都在李夫人开的学堂里念书。彭翠还说,苏亭当年也是多亏了李夫子提携才有了如今的作为。虽然苏家都说是镇上的先生教的好,可下河村的村民们显然更喜欢李夫子。“是表侄女吗?”有个人的声音响起。唐宓书顺着声音发出的方向看过去,就瞧见胡三木站在不远处。“还真是你啊!”胡三木显然对唐宓很有好感,因为唐宓编的蚂蚱和蜻蜓,他的几个孩子都很喜欢,“你怎么一个人来镇上了?大谷和二粮呢!”“大哥去码头上忙了,二哥在家呢!”唐宓回道,“三表叔你来的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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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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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