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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着自己的样子,像是见到了最熟悉的人一样,有种一眼万年的感觉,当真是奇怪的厉害。“你别怕!”这人似乎也知道自己唐突了,他伸出手指着唐宓的背篓问,“你背篓里的鸡枞菌卖吗?”这下唐宓愣住了,这人怎么知道这些都是鸡枞?她记得,村里的人都喊这些东西叫——毒物!唐宓愣住了,心里却慌了起来!:奇怪的男子这人即使戴着面具,却依旧是一副和善的样子,他似乎也察觉到了唐宓的害怕,又主动往后退了几步,声音温柔的几乎滴出水来。“是我冒昧了!”他说,“只是这鸡枞菌是个好东西,我失态才会如此!”唐宓瞧见不远处还能瞧见有村民路过,才回答,“林子里还有不少,公子若是喜欢,还可以去捡,不比买我的!”男子愣了愣,抬起手放在唇边,失笑道,“可我不擅长这活!”“不如这样……”他想了想,又继续说,“姑娘捡这些鸡枞菌回去,想必会做鸡枞菌!等你烧好了,我再来买?”为了表示诚意,这人从袖口里拿出一个钱袋子,从里面数了二两银子递给了唐宓。这下,唐宓真的傻眼了。这人是疯了,还是在逗她玩?只是这人的眼里噙着一种奇怪的笑,这种笑莫名让唐宓觉得有些熟悉,像是在哪里瞧过一样。他的话语像是带着蛊惑一样,唐宓本来都抬起手了,可最后还是撤了回来。她皱眉,“这些鸡枞菌我不卖!”“是吗?”这人眼里的笑意微减,但是却丝毫没有觉得被戏弄,反而是继续问,“那以后若是做了,或者家里吃不完,会卖一些吗?”这人太奇怪了!更奇怪的是温和的眼神!唐宓心里嘀咕,怕是真的遇见神经病了。不过碍于礼貌,唐宓只是回了一句,“以后再说吧!”“那我如果想买你烧好的鸡枞菌,要去哪里找你呢?”这人又问,“你给我留个地址?”若是旁人如此咄咄逼人的问了这么多话,唐宓肯定要走了。可奈何这人真的十分懂礼仪,说话也有分寸,况且唐宓更清楚,自己的脸上这么大一块胎记,别人肯定不会对自己见色起意,所以她琢磨了一会才道,“如果公子一定要买,明儿就去镇上安巷里找我吧,我家在哪里有铺子,叫唐记杂货铺!”男子点了点头,“多谢!”唐宓说完,这次再也没去林子里,而是拔腿就走。她走的急匆匆的,似乎像是被人追赶一样。好在男子也没追上去。等唐宓一走,从暗处走出来一个穿着暗紫色衣衫的少年,他瞧着唐宓远去的方向说,“六哥,你这是做什么?”“我请你去翼州吃烤全羊你不去,特意快马加鞭的跑回乡下,买……毒物吃?”男子脸上的笑意敛去,却没有去接这人的话。“不过你身子真的没事吗?你昏睡了一个月,大夫都让你好好休息,可你倒好,还急匆匆的跑回来!你要是哪里不舒服,就记得和我说,我去给你找找文家那个小大夫给你扶脉,你别看他年纪小,他啊……”男子打断了少年的话,“让你查的事,你查到了吗?”“没什么线索!”少年叹了一口气,“我们回去再说?”站在荒野的竹林外,还真不是什么聊天的地方。少年想了想,又朝着方才唐宓消失的方向看过去,嘀咕着,“这姑娘我瞧着有些眼熟,她要是没胎记,真的像那位……”“回去!”男子打断他的话。………唐宓没有听见两个人的谈话,她背着一背篓的鸡枞菌和猪草朝着家里走去。等她到家里的时候,唐粮已经回来了。姜氏正在给唐粮熬药,院子内只有小鸡崽‘叽叽喳喳’的声音。“妹妹!”唐粮坐在门口,一瞧见唐宓就说,“你快过来!”他笑的很勉强,像是用了极大的力气才压制住腿上传来的疼痛,可惜他泛白的唇出卖了自己。唐宓瞧着很是心疼。她想,一定要给唐粮看好腿疾,花再多的银子都可以。“二哥!”唐宓走到他的身边,蹲下身子,“是不是很疼!”唐粮一脸错愕,他看着身边的妹妹,心里却暖暖的。他以为自己瞒的很好,连父母和大哥都没瞧出来,唯有妹妹会说破。家里人从来没嫌弃他是个残废,还很关心他。“其实,不……”唐粮刚想说不疼,可瞧着唐宓的眼神,只能换了一句,“不是很疼,就一点点啦!”他说完后,便从袖口里拿出一朵绒花递给唐宓,“你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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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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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