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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人对唐宓的手艺深信不疑,唐宓说能吃的东西,必定能吃,所以李家人吃的津津有味,还时不时夸赞几句!唯有周莲一脸苦色,她又馋鸡肉,可又害怕这菌子有毒,最后只能硬着头皮吃了几块鸡肉。只是家里人多,鸡肉分给男人更多一些,周莲只吃几块鸡肉肯定吃不饱。最后她愁眉苦脸的说,“娘,我不吃菌子!”“爱吃不吃!”程氏对周莲向来没好脸色,“一顿不吃也饿不死你!”这菌子的味道是真的好,周莲的话无意是扫了桌上人的兴,连向来偏袒周莲的李三郎,都没有帮妻子多说一句话。周莲有些委屈,最后只能啃了两个地瓜,灰溜溜的下了桌。………无论是李家人还是唐家人,都对这顿菌子做的菜肴很是满意。等晌午一过,彭翠又想约唐宓去山里。唐宓忙着做紫竹伞,她只能告诉彭翠,“明儿清晨再去!”此时太阳太大,进山多有不便。而且,她还想赶紧把紫竹伞做好。伞骨已经做好了,现在差做伞面了。唐宓擅长画花木和人物,却不擅长画山水,她打算去镇上的书铺问问油纸,然后画个白梅在扇面上。彭翠见唐宓这样回答,也没好意思再纠缠。她倒是想一个人去山里,可是没有唐宓,也没人帮忙认君子,她怕采一背篓的毒菌子回来,简直是得不偿失。……唐书在学堂里,学的极其认真。他虽然年纪小,却明白他能坐在学堂里读书认字,是兄长和姐姐忙碌干活换来的。而且,最近唐宓还喜欢问他一些字怎么写,他要是不努力学习,还真的回答不了姐姐的问题。唐书和唐谷、唐粮不一样,他并不像唐谷那样不喜欢说话,也不像唐粮那样可以入乡随俗,他在对待读书上面,起初是自己研究,若是真的不明白,也会自动去问李夫子,丝毫不畏惧夫子会嫌弃他笨,留下不好的印象。李夫子上了年纪,在很多时候,讲课都不会太细。但是因为唐书总是来找他,他在对众人讲课的时候,会特意放缓语速,还会把课本里的内容掰碎了细细的讲。也是因为他这样,李狗儿、唐书还有文九,在读书上更是有尽了。文九依旧不爱说话,文修明不在家的时候,他大部分是在李夫子家里吃饭,偶尔会吃唐家给唐书送来的饭菜。像今日,唐宓特意送来的菌子,文九就很爱吃。不止文九喜欢,连李夫子也很满意。故而,李夫子在课堂上抽问唐书的次数比往日更多,会让唐书主动背诵千字文,又问他这些字要怎么写。李狗儿吓的拍了拍胸脯,想着还好自己的娘做饭菜一般,若是李夫人吃了满意,没准自己也要倒霉的和唐书一样,时不时被抽问了。文九更是低着头,像是他这样李夫子就瞧不见他一样,恨不得挖个坑埋了自己。好在,唐书是个争气的,李夫子问的东西,他大部分都能回答上来。“很好!”李夫子对众人说,“读书是为了明理,是为了开阔眼界,不单单的是为了功名利禄和轻视他人!”孩子们虽然年纪小,却都很能听进去李夫子的话。像唐书,他就很佩服唐宓不用算盘就能算出很多数字,而且一文不错。李夫子是很喜欢唐书的,但是学堂里不止有像唐书这样年纪的孩子,有些的年纪比唐书更大,和唐宓差不多一个年纪的。这些人看着唐书的眼神便若有所思了。太阳渐渐的落山了。唐书把书本放进篮子里,又把笔墨放好,才把篮子上面的盖子盖上。这篮子是长方形的,里面还有暗格,是唐宓亲手编出来的,唐书很是喜欢。不止唐书有,连李狗儿和文九都有一个,他们很是珍惜。在和李夫子说了告辞后,三个孩子才朝着家里走去。“喂,唐书,停下!”“唐书,你做什么?我喊你呢!”从孩子们的身后传来几个少年的声音。唐书没有停下脚步,这几天,这几个少年一直找他,说要找他问一些事情。可是唐书那有空搭理他们,他要早点回家里看书,得好好努力学习。“喂,癞蛤蟆的弟弟,我喊你呢,你是聋子吗?”“姐姐是个癞蛤蟆,弟弟是个聋子,哥哥也是个瘸子,还真是一家人啊!”:动手唐家这几年并不算富裕,唐书自出生后,家里虽然不会饿着他,但是也只能说是能勉强填饱肚子。像肉类的和白面等东西,几乎只有逢年过节才能瞧见。唐书前段日子才满了七岁,可和李狗儿、文九站在一起,却比他们还要瘦小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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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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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