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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古代,就是现代看病也是难的很。这古代又没有抗生素,纯中药的药性慢价格又贵,百姓们不是病的厉害都忍着不肯来。到晌午的时候,高老头义诊结束,满头大汗坐在椅子上,他捋了捋胡须:“盼儿小娃,你们家三娃子的腿啥样了!”盼儿接过高老头递过来的茶:“高先生,我此次前来为的就是我们家三宝的腿伤。”她从怀里取出自己制作的接骨丹:“先生可给瞧瞧,我这药如何?”高先生接过,他先放在鼻尖闻了闻,眉头一蹙:“有当归补血之类的药材?”盼儿点头,高老头又道:“只是,还有一些药材熟悉,我却不说不上来!”“我加了一味接骨草。”“接骨草?”高老头震惊:“我年少在京城见过,是从西边引进过来的,可种子发芽的几率很小,后来我朝便没了接骨草,都是从外引进。”“盼儿小娃,你可真厉害的,这接骨丹的成效我看特别的好!”盼儿心中甚是满意,她对自己的医术很有把握,可是这个家实在是太穷了。她想让高老头也知道这味药的成效。“高先生,我想开作坊推行这味药。”可别是那只舔狗啊高老头听到这话,惊愕的看着盼儿。“盼儿小娃是说量产?”在盼儿拿出这接骨丹,他看过药效后,高老头也有这想法。可是他张不开这嘴啊,自己若是提出来,姑娘家不愿意,多没脸啊!“嗯。”盼儿点点头:“虽然您的医术高超,可是没有良药,伤着还是很难病症好的利索。”现代医术先进,摔伤只要百天便能好个利索,可是在这个朝代可不是如此。基本上摔伤了腿,这腿便不会好利索了,腿上有伤这干活都不中用了,一个家基本就没啥劳动力了。高老头听到这消息,高兴的差点儿蹦起来。他身为医者,能研究出有效的药针对病症,他自然是高兴的。高老头随即让药童将平掌柜喊出来、。这平掌柜虽说是掌管整个苏氏医馆,也高先生乃是少东家从京城派过来的。高先生同意了,平掌柜也觉得盼儿这接骨丹效果很好。便都同意了。“那咱们就商谈商谈这合同的事!”平掌柜一脸笑意。和苏氏医馆合作了这么多次,盼儿是绝对的相信。“一切就有劳平掌柜了。”平掌柜拿了纸笔在旁边写合同,而高老头则沉迷在这颗接骨丹。他拿了水将接骨丹分解化成水,又闻了闻气味,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中药材是难闻难喝,可是对医者来着,他们是爱这种味道的。高老头品尝了一小口,赞不绝口:“盼儿小娃聪明,还特有的加了蜂蜜!”他并没有特意的问出盼儿这接骨草丛哪里弄来的。这各人自有各人的法子。平掌柜将写好的合同给了盼儿。“合同双方各拿一份,盼儿姑娘您这边负责生产,我们苏氏医馆负责出货,我们双方三七分!”盼儿还算是满意,虽然接骨草要她出,她找人制作,可她没有销路,苏氏医馆有京城的人,后期销路绝对的广,相比之下三七分她还是沾了光的。“盼儿小娃,我们苏氏医馆三,你七!”“啊……”这下换做是盼儿惊愕了。高老头笑道:“你上次送的极品徐长卿帮了我们少东家很大一个忙,我们少东家同意交代过,不可亏待了你。”少东家——姓苏?盼儿突然间想到原书中,不就是有个姓苏的——苏明寒,原书女主苏倾城的大舔狗!天下第一富商。盼儿有些心惊,她嘴唇颤颤巍巍的问:“您……您家少东家叫什么名字!”老天爷保佑,可别是那只舔狗啊!“苏明日!”高老头提起自家少东家,满脸的宠溺。——苏明日!谁啊!原书中,根本就没有这个人啊!盼儿低头仔细的想,想起来了。苏明日——那只舔狗的嫡兄,他出场的次数不多,可每次出场都因容貌惊艳众人,只是天妒英才,他身患病症早早的过世。怪不得自己想不起来。“吓死我了!”盼儿拍了拍胸腹,幸好不是那只舔狗。若真是那只舔狗,她都要扇自己两巴掌。多年看宅斗小说的惊艳,大户人家的宅斗可是凶险的很:“高先生,您家少东家的身子如何!”高老头此时更是惊愕。这盼儿小娃是如何知晓少东家的身子不好?盼儿看高老头疑惑的表情看着自己,深知自己说错了话。忙打哈哈:“我也就是随口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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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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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