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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儿天色不早了。几个人还得回家做饭,便要离开。盼儿回屋,装了三个小袋子,一个袋子里装了三十文钱,走出屋,笑着给三个人:“拿上,祝我们天长日久!”三个人纷纷拒绝:“这咋行,不行不行!”她们能跟着盼儿学做锅盔馍已经是天大的福气了,咋还能要钱呢。盼儿执意要人收下,三人无奈之下,收了银子,心里打定了主意,一定要好好的跟着盼儿姑娘干。看着三个人离开,盼儿将锅盔馍放进了空间内。煮了玉米粥,薅了把小葱,凉拌了一碟豆腐,四宝敞开了肚皮吃个欢快。五宝则是细嚼慢咽。二宝在山上捡了不少的蘑菇,盼儿看着那颜色鲜艳的蘑菇不敢吃。便留着喂鸡。二宝吐槽:真是个贪生怕死的。看着孩子们吃饭,盼儿去屋子里,收拾三宝的碗筷。三宝斜靠在床边,他看着大嫂。想起这些天整个家里的变化,他从不相信大嫂到绝对的信任。三宝伸手指了指床边的一个柜格:“大嫂,那里边有五百两银子,都是大哥之前打猎赚的,你都拿去用吧!”——五百两!真有钱啊。二宝嘴角都是颤抖的……那……那可是大哥的钱,可是五百两银子啊!他想进屋子,阻止三弟的行为。可是他的脚却不听话,站在屋子门口。盼儿不为所动:“那些钱放着,那是你大哥的钱。”三宝却拧了拧嘴:“大嫂,大哥都是你的人,他的钱也都是你的。”呃——盼儿揉了揉三宝的小脑瓜:“你躺着歇息吧!大嫂去看看福宝。”那些钱,算是这个家的最后保障,她是不会动的。三宝却倔强的说道:“大嫂,大哥的命,我的命全都是你救回来的,我们都是你的,我们的一切都是你的!”是啊!我们的命都是你救回来的。二宝握了握拳头,身子微微颤抖。三宝说着就要挣扎着爬下床。今日大嫂在院子里招工,说做番茄酱,还有做锅盔馍,他在屋子里都听到了。他不能帮大嫂太多的忙,可是这些银子一定要给大嫂。盼儿无奈,忙拉住了三宝:“好好,我去拿!”打开柜格,里边有两个大大的包袱,一个比较重,盼儿打开是一沓子的银票还有一些散碎的银子,沉甸甸的,不止五百两银子。另外一个包袱比较轻,盼儿出于好奇也打开看了。里边放着一个通体碧翠的镯子,看成色怕是价值连城,还有几件孩童的小衣裳,锦缎料子都是东河镇没有的东西。盼儿也没放在心上,将包袱又包好了,塞进了柜格里。“好了,这些银子大嫂拿了,三宝你放心了吧!”三宝这才点点头,小脸上都是笑。二宝站在门口,他素然的脸上炸开,荡漾着笑容。心中猛然诈起一个声音。——好样的二宝。不对!为何他会觉得大嫂拿了银子,他会赞同。二宝摸不清楚自己的想法,使劲的摇摇头。盼儿趁人不备,便将银子全都放进了空间内。这也是她为何拿银子的原因,这么多的钱放在家里不安全。盼儿不会做针线,又央求张嫂帮着给福宝做了几套小里衣,还有一些尿布。福宝每天吃了奶膏乖乖的睡觉,从开始瘦拉拉的小人儿,现在白胖白胖,小脸泛着红晕,四只朝上躺在床上,脱光光了后,福宝勾着头就要翻身。盼儿忙的拉着福宝的小手手。才一个月大的娃儿,咋能翻身呢,最迟翻身也得三个月。换了一套红色的新衣裳,更觉得福宝跟个福娃一样,圆溜溜的大眼睛盯着四处到处,似是会说话一样。每次只要看到福宝,不管有多累,盼儿的心都要融化了一样。抱着小福宝躺在床上,捏着她的小脚脚,柔软光滑。而二宝转身往灶房走去。他走到门口,恍然间想起了什么。不对……这个女人虽然长的跟大嫂一样,可是她的行为举止跟以前的大嫂判若两人。想起在镇子上听到的小人书。“四宝,你说大嫂是不是狐狸精变的,专门来吃小孩心。”咦,你咋黑的跟块碳二宝在门口来回踱步。对,一个人不可能会又这么大的变化,一定是狐狸变的,听村里的老人说狐狸专门喜欢吃坏小孩。二宝摸了摸自己的脑袋,他是坏小孩么?不行,他不能做坏小孩,他要是被狐狸给吃了,他大哥会伤心的,三弟四弟五弟都会舍不得自己的。二宝重重的握了握拳头:加油小少年,不能成为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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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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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