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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进来。盼儿甚是惊讶。原本空间只是二十平的大小,灵泉池水也不大,可现在哪空间有一百来平,灵泉水也变大了两倍。她在山上挖到的那株人参种在空间内,此时,周围引发了不少,而且一看都是百年的人参。接骨丹是盼儿特意种在空间内,密密麻麻的一大片,颗颗高大粗壮,上边接的红果子,也比之前在山上见到的要大。空间的变化如此的大,盼儿甚是吃惊,她在想,为何空间会如此的变化,是因为小福宝的缘故,还是说这个空间有提升大小的功能。将这想法压在心里,等之后试探一番便知道了。盼儿摘了一个红果子,放在嘴里品尝。味道酸酸的,不过水分很大。看着这么大一片的接骨草,这跟苏氏医馆的合作迫在眉睫了。从空间内出来,就看到三宝已经能扔下拐杖,自己走路了。也不枉费每天给三宝换药,喂接骨丹。腿瘸的这些天,三宝的饭量大,个头也长高了不少,胖乎乎的看着特别的结实。扭头看到大嫂,三宝憨憨的笑道:“大嫂,你看我的腿好了,我能扔了拐杖了!”看到三宝眼眶中的泪花,盼儿伸手摸了摸三宝的小脑袋:“三宝真棒。”沈晏卿回来后,已经不允许孩子们去山上砍柴了。二宝没啥干,就和石头在院子里帮工人们做番茄酱。沈晏卿抱着哇哇哇大哭的福宝从外头回来。满头的汗:“福宝这娃,这几天不让我抱,这是咋回事!”【哼哼哼……福宝不喜欢大哥了,谁让大哥光让福宝喝水,尿尿哗啦啦……】盼儿伸手接过福宝,抿嘴笑儿不语。沈晏卿扭头看到在练习走步的三宝。他伸手摸了摸自己胳膊上被狼咬的伤口,想到当时是因为福宝不小心尿在了上边才好的那么快。心中突然有个异样的想法。他嘿嘿一笑,走到三宝的跟前:“三宝,你想不想自己的腿好的快点。”福宝的尿真有用有新鲜的狼肉猪肉,院子里种了一些芫荽、大葱、小白菜等,张嫂送过来一把金针菇。晚饭,盼儿便打算给孩子们做烧烤吃。没有烧烤的炉子,就用几根铁块架在,用石头垒成的三角灶上。猪肉选五花肉,切成薄薄的片状,狼肉的肉质要比猪肉硬一些,所以就切成圆状块头小一些,类似羊肉串。见盼儿在院子里忙活个不停。几个娃儿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贪吃的小四宝撒腿小腿跑到跟前,喜滋滋的问道:“大嫂,你这是给我们做啥好吃的!”盼儿笑道:“我们做烧烤吃!”“烧烤?”听到吃的,三宝眼睛都亮了。二宝要比几个孩子沉稳些,他拉着四宝,不让弟弟去火跟前,却也是迟疑的问道:“大嫂,是要烤这些肉吃?”盼儿点点头:“我们二宝真聪明!”炉子上点了火,将刷了油的猪肉放在上边,油呲呲呲的声音便炸了开,一面烤了一会儿,半熟状便翻另外一面,这另外一面熟的就快了。没一会儿,这院子里都是香气。鲜美的大肉,还有紧zhi的狼肉,那香气真的是馋哭了隔壁的小孩。石头在自家院子里,闻到那香气,口水都流了下来。好想去盼儿婶子家。却被自家娘拉着,进了屋子内。“大嫂,啥时候能吃啊!”四宝拍着小肚肚:“不是四宝贪吃,是小肚肚想吃,小肚肚馋的不停的叫唤!”三宝向来爱吃肉,扯开肚皮也喊了起来;“大嫂,我肚子里的馋虫都要出来了,哇哇……啥时候熟啊!”二宝撇嘴:“几辈子没吃过肉一样的馋,没点出息。”可下一秒,就蹲在盼儿的跟前:“大嫂,我看着猪肉快要熟了。”五宝性格内向,却也是眼巴巴的看着那烧烤架子。沈晏卿站在不远处,看着孩子们围聚在盼儿的跟前。对盼儿是一点戒心都没有,说着最普通最为简单的话。可是,就是这样的家常话,才能看的出来,盼儿平日是多么疼爱这些孩子。所以孩子们才会如此的喜欢盼儿。他走上前,沉声说道:“我来!”便让盼儿去一边上。盼儿揽着福宝和几个娃儿坐在小板凳上。火候加大,将肉片全都放在上边,孜然调料加上去,火呲呲的声音,那烤肉的香味儿,没一会儿就飘的整个牛家村都是。“这是谁家啊!这么香啊!”“肯定是沈大家,你没见他上午,扛了两头夜郎和野猪回来。”“哎,嫁了个会打猎的男人,就是有口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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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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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