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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福宝白日睡的多了,圆溜溜的大眼睛盯着翻来覆去的大嫂。小福宝心想:大嫂难道跟我一样,在发愁这家里漏风的屋顶。她的小手手揪着盼儿的大手,粉嫩嫩的小嘴唇“噗噗噗”的吐口水。【大嫂、大嫂,不要慌,日头落了有月光,咱们这屋子赏景美的很呢!】真是个吃穿不愁的福娃娃。盼儿拉着福宝的小手,贴在自己的脸上,小娃娃儿柔嫩的皮肤摸着可真舒服啊。细嫩细嫩的,光溜溜的。小福宝喜欢自家大嫂这样握着自己的小爪。原来被人关心竟然是这样的感觉啊。她当神兽的那些年,向来独来独往,还被人嘲笑说无情冷血。她也不想的啊,可是她乃是盘古开天辟地留下的神兽,位份极高,她想亲近别人,别人也不敢亲近她呀。小福宝“嘟嘟嘟”着小嘴唇,嘴角都是口水,被握着的小手,要借着盼儿的力气站起来。盼儿给吓了一跳。“乖乖,你还是二个月大的娃儿,可不敢起来,小心伤着腰了。”小福宝却是“滋滋滋”的吐口水玩,开心大笑。盼儿的脑海里突然闪现一个异样的想法。她神识一动,抱着福宝就进了异能空间里。前一秒,福宝还在漏风的屋子里,这转眼,就看到到处绿油油的蔬菜瓜果。福宝瞪着黑乎乎的大眼睛,看不完了。这是啥地方啊,这么的好玩啊,这是大嫂种的番茄,原来大嫂每天采摘的番茄就是在这个地方种的呀。嗯,大嫂努力的种番茄酱都是为了给福宝买奶膏吃。,那福宝也应该回报大嫂点好处才行。【大嫂,我来帮帮你。】福宝白嫩嫩的小爪子朝着小番茄一指。盼儿就看到,那原本跟指甲盖大小的番茄,竟然“突突突”一下子变的跟西瓜一样大。呃——这个未免太大了吧。听到大嫂的心声,福宝噘了噘小嘴,朝着那番茄又指了指。盼儿就又看到那番茄变“小”了些。福宝看到空间内,那么多小番茄,她小爪子指指这个,探探那个。没一会儿,那番茄树上,全都是跟红薯般大小的番茄。个个色泽鲜艳,块头大。盼儿惊愕的瞪了眼睛。他们家福宝……这本事还真是不小呢。盼儿伸手摘了一个。张嘴吃了口,这汁水多,而且味道甜,不像之前的番茄有些酸。原本,空间内有一汪灵泉水,灌溉了灵泉水的番茄苗长的快,番茄果子个头也大。可跟福宝的超强技能相比。真是弱爆了。这神兽不愧是神兽啊。福宝看到大嫂脸上那满意的笑容。她噘嘴“嘟嘟嘟”的也高兴。大嫂高兴,她福宝就高兴。咦……这些苗子竟然是药材的味道。小福宝眨巴着眼睛,她好像在睡梦中听到过,大嫂要做药丸。难道大嫂就要用这些药草?福宝肥嘟嘟的小手指,指指接骨草小药苗苗,那接骨草“嗖嗖嗖”的长的跟黄蒿那么高,根茎发达叶片肥沃,咦,这边还有人参。她以前作为神兽,四处转悠的时候,就听人家说,这人参可是百药大王,能将死人救过来。福宝觉得,她是个爱心乖宝宝。小手指、指、指。那人参速度飞涨,块头大的地下的人参形都要蹿出来了。福宝玩的不亦乐乎。指指这个,探探那个,没一会儿,这异能空间内长的满满的。这是空间第一次长满,盼儿就觉得神识有些困倦,头也有些懵懵的。这异能空间跟她的神识捆绑在一起,若是空间内的植被长满不采摘。她的精神气就要弱了一些。盼儿见福宝还打算指个没完。就忙的拉住小福宝的手。“福宝乖,可以了呦。”大嫂的声音软软的甜甜的,福宝好喜欢听。福宝伸手将自己的小手放在盼儿的脸上,她捏了捏盼儿的鼻子,又扯了扯嘴唇。【福宝听到了,大嫂。】盼儿笑着点点头、。两个人出了空间,窗外月光明媚,斜照在窗台上,洒在屋内,亮出一点点光芒。盼儿将福宝放在床上。这前一秒,福宝还活蹦乱跳的,这会儿,小小的身子蜷缩着,头顶冒出一缕缕的白烟,越来越多。盼儿心下一惊:“福宝,你这是咋了。”【大嫂,刚才太贪玩了,我的灵气不够用了。】福宝颤巍巍的声音。盼儿心疼极了,她忙伸手去捂那些跑发的烟气。“那咋办,福宝!我给你捂着,不让散发。”【我睡一觉灵气就恢复了。】福宝头顶上的气越来越多:【幸好之前,我整整睡了两个月,这灵气攒的足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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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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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