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阿尔弗雷德将毯子抖开给蝙蝠侠盖上:“蝙蝠是群居生物,睡吧,希望阴冷的洞穴能给你几分安全感。”蝙蝠侠在管家的坚持下慢慢闭上眼睛。·哥谭警局。似乎整个哥谭的媒体记者都跑来了这里,密密麻麻的长枪短炮蔚为壮观。不怪他们这么热情。最近蝙蝠侠心情不好,黒邦都变得老实了许多,哥谭已经连续两个月没发生超级大案。移动头条布鲁西宝贝因为养子之死这个月都没有出门,那些抢银行、卖药、走私违禁物品的案子哥谭人早就不爱看,追逐销量的媒体几乎想闯阿卡姆问问超级反派们有没有越狱计划。深渊实验室一案伤亡太大,场面极其惨烈,进入现场的警察和医护众多,消息根本盖不住。媒体像闻到血腥味的鲨鱼蜂拥而至,不能靠近案发现场,就在警局门口直播,各个都号称有独家内幕爆料。达克莱斯是被吵醒的。周围乱糟糟的说话声就算了,耳朵里还总响起滴滴声,声音一下长一下短,一下快一下慢。达克莱斯不懂摩尔斯电码,但通晓语言是神的本能,大脑接收信息后,自动将之转化为语言。【灰鹰,这里是黑狐,收到请回答……】“安静。”旁边几个吵吵嚷嚷叫着要等律师的深渊幸存者发现达克莱斯醒了,齐齐闭上嘴巴。有警员走过来检查。【总部已派遣专人接应,保持静默,等待……】耳朵里的声音还在滴滴不停。好吵啊。达克莱斯动了动,发现自己双手被铐起来。没有什么能束缚伟大的黑暗君主。达克莱斯双眼射出源自钢铁熔炉的压缩高温——在祂认知里,变种人眼睛能放激光,氪星人眼睛能放热射线,祂的眼睛能放高温切割刀同样正常。“滋滋——哐当!”手铐落地,切口像激光切割一样平整。“热视线!”“镭射眼!”靠近的警员吓得后退摔倒,大声呼叫支援,边抖抖索索地掏枪。外面的警察闯进来,某个踹门的小警员跑得比防暴警还快。达克莱斯旁若无人地扭扭脖子,摸了摸脖子上材质特殊的颈环。有奶油巧克力味,是蝙蝠给祂的零食。达克莱斯抓住颈环,调用了一些力量,拉扯颈环。“滋滋——”颈环发射电流,酥麻的感觉从颈椎冲到尾椎骨,又延展到四肢,耳朵里的滴滴声都被电停了。舒服!达克莱斯愉悦地摆弄新玩具,突然闻到一股清新的麦片味。靠近的小警员将摔倒的同事转移到身后,发现达克莱斯盯着他,微笑着举起双手,示意自己没有拿武器。理查德·约翰·格雷森,小名迪克,曾任一代罗宾,现已单飞成夜翼,普通身份是布鲁德海文的小警员,因公借调到哥谭警局帮忙。达克莱斯微微偏头,看着迪克缓缓眨了下眼——不知道为什么,有点想听这个人类叫祂爸爸。爸爸是孩子父亲。我想听他叫爸爸,所以他是我的幼崽?我能生崽吗?不对,我就算能生崽,生的不可能是人类吧?达克莱斯有些混乱。谁是最乖的狗狗达克莱斯仔细观察眼前的迪克。迪克经常游走于危险之中,背负黑暗,跟死亡搏斗,和蝙蝠侠一样散发可口的甜美气息。是番茄味麦片。番茄麦片容貌英俊,外形饱满鲜活,挺括的衬衫塞进裤腰里,更显得身材挺拔强健,臀部的弧线明显得让人想拍拍试试手感听听声响。达克莱斯的审美跟人类大体上相同。迪克的身体比克莱约翰逊要优秀得多,也许,可能,适合成为祂的新衣服!达克莱斯的眼睛开始发光。物理上的发红光。“卧倒!”迪克大声呼喊,并飞扑上前将达克莱斯反摁到地上,熟练地跪压上去,死死压住达克莱斯的脑袋不让祂转头。达克莱斯喜新厌旧地抛弃现有身体。祂吸取上次抢蝙蝠侠身体的教训,没有直接吞掉迪克,而是以人类不可见的灵魂形态,谨慎地探出一条精神触须,从迪克摁住祂的掌心潜入对方体内。(o_o)?迪克的手臂里藏着一个带有蝙蝠侠气息的小玩具。不会跟蝙蝠有关吧?达克莱斯迟疑了一秒,拎“灵魂”入住的行动稍微放缓了些,精神触须停在迪克大脑之外,无声无息地探进去查看。迪克的灵魂像一只活泼的蓝色大鸟,扑棱着翅膀冲祂叽叽喳喳叫。可爱,想往大蓝鸟嘴里塞食物。达克莱斯还没行动,就见一团巨大的蝙蝠阴影从大蓝鸟身后冒出来,展开双翅龇牙低吼,如同护崽的母兽,凶恶极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