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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说,达克莱斯拥有临时小团队的绝对控制权。哈维跟泥脸去绑架韦恩,达克莱斯跟杰森交代计划。【等他们把人绑过来,你再去救,趁机跟韦恩相认,让他相信你是他复活的儿子,留下证据发给蝙蝠。】杰森不相信计划这么简单。达克莱斯的重点在后面:【你就说你不想回家,然后我以韦恩的身份搬出庄园跟你同住。只需要五到七天,我就能调低灵魂的维度,跟韦恩完全同调,黑暗神力检测仪再升级十次八次也发觉不了。】犯罪巷里但凡能活过十岁的人都想不出这么弱智的计划。杰森建议先把蝙蝠侠分裂成两个,再给蝙蝠侠套上智障光环,达克莱斯成功的可能性也许会达到百分之一。杰森用看大聪明的眼神看达克莱斯。达克莱斯拍拍杰森伟岸的胸膛:【放心,韦恩毕竟是你的养父,我会好好安排他的灵魂。】杰森:……行吧,祝你成功。039布鲁斯·韦恩在照镜子。“所以,布鲁西的目的是勾引黑暗君主?”布鲁斯问镜子里的人。镜子里的人不赞同地看着他。布鲁斯继续自言自语:“啧,我没有跟男人上过床。”“等等,他可能复活了杰森?好吧,如果他真的带回杰森,我可以牺牲一下,但我不想成为被上的那个。”“你不想改变跟他的关系?那跟我有什么关系?他不是都跟你求婚了吗?我不介意三人行……好吧,狗不行,嗯,哈维也不行,太熟下不了手。”“我希望他不要附身在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上面……”韦恩已经远离社交圈一百三十七天。压抑得太久的人格突然被释放出来,时间仿佛回到刚埋葬杰森的时刻,属于父亲的愤怒和悲伤让布鲁斯忘记怎样笑。嘴角上扬,再上扬一点,再轻浮浅薄一些……这是布鲁西宝贝,是一个花花公子,一个草包阔佬,一个享乐主义者,一个追寻刺激又不想承担责任的混蛋。布鲁斯深深吸了口气,扣上蓝色的竖条纹马甲,整了整白衬衫上的宝石领针,松了松收得过紧的温莎结,披上深蓝的外套,朝镜中人露出微笑。他已经不算年轻,眼角出现了细纹,不管怎么努力让笑容甜蜜又天真,眼中的疲惫都难以隐藏。这不是身体的疲惫。达克莱斯的超级治疗一如既往的高效,他的身体在一夜之间快速好转。疲惫的是灵魂。“也许我该为您重开一节伪装课,轻浮浪荡的韦恩可不会有这么深沉的眼神。”阿尔弗雷德走过来,帮布鲁斯涂遮瑕膏盖住黑眼圈,毕竟布鲁西宝贝的光彩照人关系到韦恩集团的股价涨跌趋势。布鲁斯已经习惯管家优美的英式嘲讽。他抬头不再看镜子,然后蝙蝠侠又冒出头。“阿福,有监控拍到哈维的眼睛里出现红光。”“可能达克莱斯先生只是想给你一个惊喜。”阿福安慰总有些阴阳怪气:“需要我打扫出一间客房,或者为您的主卧提供双人用品吗?”布鲁斯不接阿福的话题,沉声道:“记得猫头鹰法庭吗?那个藏在哥谭童谣里的阴影。它可能真实存在,哈维加入了它们。”布鲁斯一直以为他对哥谭的足够了解,这次追踪哈维的足迹为哥谭掀开一层面纱,才发现城市的阴影里还藏着远比他能看到的更深的黑暗。猫头鹰饲养不死的怪物当作杀手,而杀手的身份匹配到已经亡故几十年的死人。他有些担心,杰森的尸骨落在达克莱斯手里,最坏的可能是成为黑暗君主的外衣,如果落在猫头鹰手中……布鲁斯的脸上满是属于蝙蝠侠的阴沉肃穆。“抓捕猫头鹰是居住在洞穴里那只蝙蝠的工作,韦恩今天的工作是让人见见他优秀的被监护人,以免提摩西少爷下次代您参加会议时,因为身份被那些倚老卖老的人嘲弄。”·哥谭市立图书馆。消失了近半年的韦恩从兰博基尼里出来,身边跟着黑发蓝眼的小德雷克。布鲁斯轻轻按了按孩子的肩膀,似是在安抚对方别紧张,然后冲密集的闪光灯露出属于哥谭甜心的微笑。上帝啊,韦恩明明已经是好几个孩子的父亲,俊美却丝毫不减当年,尤其是眉宇间隐约的丝丝忧郁,让人心底都跟着酸酸甜甜。提摩西·德雷克的黑发蓝眼让记者们露出心照不宣的暧昧眼神。哥谭甜心的口味果然没变。当然,他们说的是收养儿子的口味,别的就不一定了。美艳的花花公子封面女郎崴脚往布鲁斯怀里摔,哥谭甜心却没有搂住投怀送抱的美人,而是绅士地扶着对方的手臂将人送到同伴身边,仿佛不知道对方就是被同伴推向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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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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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