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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是爱做梦的。提姆理智知道不可能,依然怀疑红头罩网友是杰森,毕竟红头罩对蝙蝠侠那么的熟悉。……午餐结束,孩子们一个个神奇失踪。布鲁斯嘴上拒绝,但造型师的团队到了后,还是坐下任人把自己修理成光彩照人的哥谭甜心布鲁西宝贝。“老爷,约会愉快,注意安全。”阿福将几个四四方方的可疑物品塞进布鲁斯的衣袋。布鲁斯掏兜试图把东西丢出来。阿福不赞同地看着他,“老爷,你真的没想过吗?”布鲁斯夹着小包装的手指像被烫了一下,已经夹出一半的东西又落回口袋内。好吧,他不需要在管家面前装,毕竟他是没羞没臊的布鲁西宝贝,而不是阴沉沉的冷酷无情蝙蝠怪。他还挺期待的。自己跟自己约会,有意思。“一段稳定的感情有助于稳定你的精神状态。”阿福给布鲁斯别上领针,叹息道:“夜晚和白天的身份过于割裂非常危险。”047玫瑰餐厅位于哥谭新城区的山顶,能俯视城市最繁华钻石区,楼下餐厅楼上酒店,是著名的情侣胜地。哈维大手笔地包下餐厅。蝙蝠侠手笔更大,直接让阿福把整个山头买下来提前清场。山本来是韦恩家租出去的,餐厅和酒店也是韦恩集团旗下的合作企业,钱相当于左口袋进右口袋。布鲁斯严格按照约会礼仪,提前十五分钟抵达玫瑰餐厅。杰森的礼仪同样来自阿福的教导。兰博基尼和劳斯莱斯在玫瑰餐厅门口相遇,达克莱斯和布鲁斯同时从车里下来。蝙蝠侠不再对双面人紧追猛打后,哈维的资产找回了一些,劳斯莱斯是他以前的座驾,不过开车的人是杰森。达克莱斯推了推遮住半张脸的超大时尚墨镜,抱着大捧蓝玫瑰走向布鲁斯。布鲁斯则拿起放在副驾驶位的大把红玫瑰,无视微型黑暗神力探测仪在耳中疯狂响起的警报声,绕过达克莱斯,将花塞到没有下车的司机怀里。布鲁斯手臂撑在打开的车窗上,弯腰冲呆滞地杰森眨了下眼,声音里像含着蜜:“嗯哼,红头罩先生,我从上次分离就开始期待重逢……这次请记得留下名字和住址,亲爱的。”啧,老头子还是一如既往的小心眼,明知道达克莱斯是谁,却装傻忽视达克莱斯。杰森忍住想打喷嚏的冲动,将布鲁斯塞过来的玫瑰丢回去,打断布鲁斯的话:“认错人了。”布鲁斯承认他是故意的,他想确认杰森的状态。杰森的反应让他觉得陌生。杰森应该愤怒咆哮,甚至朝他挥拳开枪。而不是这样冷静到平淡,就好像已经有了更重要的人或者事,蝙蝠侠和韦恩不再是他的全部。是的,当然,杰森离开前就已经找到自己的方向,是迫不及待想要离巢的鸟。心底的蝙蝠侠在说:杰森需要一个详细的检查。“是吗?”布鲁斯焦躁担忧的情绪溢出来,话说得更直接:“你看来很眼熟,像我的一个孩子。”杰森终于扭过头正视布鲁斯。“是那个很有名的理查德·格雷森?还是有潜力继承韦恩集团的小德雷克?”布鲁斯没有从杰森语气里听出仇恨厌恶或者别的什么。他看不懂杰森的眼神,那里面的怀念和追忆,就好像他才是遭受苦难死而复生之人。布鲁斯认真说:“是杰森,杰森·彼得·陶德。”“那个犯罪巷的混混小子呀……我记得他已经被埋在六尺之下。”杰森被布鲁斯悲伤的眼神刺到心口疼,说话却更刻薄:“抱歉,我说到你的痛处了吗?但那是事实,韦恩先生,我只是大众脸。你看,我的年龄足以做他的父亲。”布鲁斯快哭了。达克莱斯看不下去了。“别欺负他,杰森。”杰森瞪圆眼睛:我欺负他?要数数刚才几句话的功夫,他往我身上丢了多少监听和定位吗?达克莱斯将蓝玫瑰塞给布鲁斯,热情介绍杰森:“这是我儿子,杰森·布莱克。”谁的儿子?!布莱克是什么鬼?!两个人同时看向达克莱斯。达克莱斯就好像不知道祂刚才抛下的炸弹有多炸裂,将墨镜推到头顶,露出布鲁西宝贝的漂亮脸蛋。“布鲁斯,你看,我们长得这么像,连儿子也很像,这是一种缘分。”“……泥脸!”布鲁斯尖叫着拉开车门,想把自己往杰森怀里塞。装得太过了,能不能要点脸?杰森残忍地拒绝布鲁斯的求救,并将布鲁斯趁机黏他身上的窃听和定位丢回布鲁斯衣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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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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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