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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陌生人眼中,我现在是路人背景板。”达克莱斯将茶色墨镜推到头顶,冲提姆微笑着眨了下眼。祂今天按照人类审美收拾打扮过,那头在阳光下能发光的铂金长发用蓝色发带仔细束起来,修身的米色西服三件套,胸前佩戴玫瑰,让祂看起来仿佛刚从婚礼现场走来。“哇哦。”提姆小声感叹:“你今天的打扮非常……典雅。”“史蒂夫提供的建议。”达克莱斯拉了拉系得太紧的温莎领结。“难怪。”提姆对达克莱斯上个世纪传统绅士风格着装表示理解。“难怪什么难怪,小孩子思虑太多会长不高。”达克莱斯拍了拍提姆的头。提姆很有礼貌地忍住了白眼:“上次你还说睡眠不足长不高。”因为你成年后身高没达到兄弟们的平均值,仅比迪克好一点。达克莱斯搭着提姆的肩膀,往十二年级的社会学教室走。卡珊德拉正在上令人昏昏欲睡的社会学课,老师在上面枯燥地念着书,学生在下面为放学后的社团活动预热,教室后面纸团乱飞。“咚咚。”打开的教室门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达克莱斯摘下了墨镜,露出黑暗君主那张令人震撼的脸。没人注意祂身边跟老师道歉的德雷克少爷,正处于中二时期的青少年们都被那双钻石般的眼睛擒住视线,鼓动的心脏快从喉咙里蹦出来,庞大的恐惧正在一点点吞噬他们。卡珊德拉看看达克莱斯,又看向提姆,无声询问。“卡斯,达克来接你回家。”提姆温和亲昵地欢呼卡珊德拉的小名。凝固的空气被打破了。达克莱斯收回削弱版的灵魂震慑。祂不想收获一群中二狂信徒,没有对小孩子用神力,只是稍微拨动周围的磁场,制造恐惧紧张。“亲爱的卡珊,你看起来瘦了。是不适应学校生活?还是有人让你不开心?”达克莱斯走向默默收拾书包的卡珊德拉,不疾不徐的脚步像踩在众人的心脏,声音仿佛缠住众人的灵魂。教室后面突然蹦出几声抽泣。曾经对卡珊德拉桌上写过脏话,对她拉过眼角、开过嘲讽的人被吓哭,更有两个生出恶念,但还没来得及行动的橄榄球队员直接尿裤子。卡珊德拉抬头静静地看着达克莱斯。她跟达克莱斯相处的时间不多,但她们很亲近。达克莱斯总在蝙蝠群叫她“小公主”“好姑娘”“我的宝贝”。夜巡之时,黑色的小鸟在她身边飞舞,卡珊德拉感觉到无处不在的温暖、包容的注视,连吹在脸上的寒风都带着温柔,偶尔还能听见悠扬的乐声。卡珊德拉安静且信任地望着达克莱斯,阅读达克莱斯的身体语言。她的大脑内仿佛塞入柔软蓬松的云,灵魂得到一个温暖的拥抱,热烘烘的甜蜜气息里沁着淡淡忧伤。“我很好。”卡珊德拉轻轻抱了抱达克莱斯。达克莱斯拥抱回去,一手拂过卡珊德拉课桌,桌面被尖锐利器写着侮辱性文字。“虽然你不在意,但恶念就是恶念,不能放任它们膨胀,坏孩子就应该得到惩罚。”卡珊德拉不确定达克莱斯说的坏孩子是谁,她感觉到责备之下的担忧,因为她没有保护好自己。她曾是杀手,是强大的兵器,同龄人的恶意对她来说比哥谭的雨更无足轻重,她并未从中受到伤害。也许达克莱斯的责备与担忧,只是透过她冲向某个正受着伤的人。卡珊德拉想了想,回头看一眼因为她的无视而越来越过分的某个团体,突然抬手拍碎自己的课桌,并将最大一块碎片挑飞到空中,然后抬腿重踢。碎裂的木片擦过小团体老大的耳朵,深深扎入墙壁。——功夫!教室里响起整齐的抽气声,有人晕过去。卡珊德拉再看向达克莱斯,小姑娘清丽秀美的脸上依旧没有表情,像个安静的东方娃娃。“漂亮的示威。”达克莱斯鼓掌:“力量不只能用来保护别人,也要用来保护自己。”……哥谭高中校长室。手持拐杖的布鲁斯·韦恩正在教导打断同学肋骨的斯蒂芬妮。“保护自己是一件正确的事,但我建议,在你控制不住自己力道前,尽量攻击不容易造成死亡的部位,打断手脚就好……”133校长对韦恩纵容孩子打架没有任何意见。韦恩刚捐赠学校一个橄榄球场,没有人会对金主有意见。至于另一方的家长,恨不得亲手打断孩子的手脚来表示他们的态度。达克莱斯几人的到来,打断校长室内和乐融融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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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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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