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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克莱斯听不得有人贬低蝙蝠侠,哪怕是蝙蝠侠自己。“你能。你剥离了恐惧,你选择将力量还给我。”“那是因为我知道自己选的路走不通,我必须将唯一的希望寄托给你。”布鲁斯盯着达克莱斯的眼睛:“我是人类,有着人类劣性根。我了解自己的贪婪,我的意志并非完美无缺。重来一次,我的选择可能会不同。”达克莱斯皱起眉,坚持道:“你是最好的,你不管怎么选择都是最好的。”“我不是最好的,剥离神格的疼痛让我恐惧,我不想承受第二次。”布鲁斯叹息:“原谅我的软弱,我还没做好接受力量的准备,请再给我一些时间。”他怎么能用这样柔软的表情,说这种几近哀求的话?这是犯规!达克莱斯撇了撇嘴:“好吧,一百年够吗?”“最多50年。”蝙蝠侠总不能工作到90岁。达克莱斯低头嗅了嗅怀里的花,“你赢了,我就是爱你爱得不得了,没你不行。”布鲁斯轻声道:“我亦如此。”达克莱斯追问:“爱我爱得不得了,没我不行?”布鲁斯轻咳一声,眨了眨眼,给达克莱斯一个k:“是的,甜心,我没你不行。”达克莱斯顿时眉飞色舞,又强行拉下脸:“严肃点,我在跟蝙蝠侠谈话,你别插嘴。”布鲁斯看了眼窗外,车子停在了韦恩庄园的大门口,阿福不会来打扰他们。“我知道你爱我更甚于蝙蝠,你甚至愿意为我做试卷。”布鲁斯抄袭当年达克莱斯挤到蝙蝠侠怀里的行为,把自己挪到达克莱斯身上。感谢定制豪车的伟大设计,智能座椅可以往后移,驾驶座勉强挤进了两个大男人。“不,我不愿意,我那是无聊了才随便做做。”达克莱斯抱着布鲁斯的腰喊:“给我下去,我还在生气。”“蝙蝠侠惹你生气跟我有什么关系?”布鲁斯理直气壮将占空间的花束丢开,捧着达克莱斯的脸:“亲爱的,腿好疼。”达克莱斯一手盖住布鲁斯的嘴不给亲,一手捋起布鲁斯的裤子,撕开新型材料定制的外骨骼支架,抚摸尚未长好的伤处。布鲁斯感受神力涌入带来的温暖,疼痛疲惫都被驱散。他贪婪地抱怨:“我更喜欢治愈之吻。”达克莱斯故意说:“怎么办,我不想用被蝙蝠侠玷污过的嘴亲吻你。”布鲁斯舔舔达克莱斯的掌心,又叼住蜷缩起来的手指:“我不介意。”达克莱斯被布鲁斯压在放倒的驾驶座上,嗅着车内越来越浓的欲望气息:“朋友之间不会亲嘴。”“我们不是朋友,”布鲁斯从裤兜里掏出一个小巧的丝绒盒子,“你知道我不想跟你做朋友。”达克莱斯已经看到盒子里的戒指。对人类来说非常珍贵的n金属,能容纳一定的神力。布鲁斯拿出了戒指,一手抓住达克莱斯的手。“达克莱斯,我很自私,不想成为恐惧,你能成为一个韦恩吗?”“这是求婚?”达克莱斯的眼睛物理性亮起光。“是的。”布鲁斯看着达克莱斯的眼睛,认真且霸道的说:“我希望成为你的锚,成为你离开前需要报备的那个人,我想名正言顺地将你的画像挂在韦恩家族墙上……请说‘我愿意’。”达克莱斯叉开手指。“我愿意。”“感谢你的仁慈,吾爱。”布鲁斯将戒指套进达克莱斯的左手无名指。达克莱斯控制自己不要笑得太灿烂。“我以为你不会拿出来。”达克莱斯顿了顿,“你在犹豫,你还没做好准备。”布鲁斯亲吻达克莱斯的手指。“我永远都在犹豫,再多的准备都不够,但我更不想错过。”达克莱斯转了转戒指,将铭刻bw花体字的戒面转到最上方,举起手,细细打量。“你在戒指里放了定位器。”“请确保它信号稳定,我希望每时每刻都清楚你的位置所在。”布鲁斯理直气壮地说着不那么正直的话。“我有更好的办法。”达克莱斯一手插进自己的心脏,摘下神核之上最早盛开的那朵玫瑰。虚幻的玫瑰遇到空气便化为鲜活的实体,花瓣呈现蓝色,一如布鲁斯的眼睛。135“这是用爱浇灌出来的花,代表我们的感情。除了它,我想不出还有什么更适合做戒指。”达克莱斯将玫瑰放到布鲁斯掌心。接触到皮肤,鲜花收缩融化,变成一个戒指,跟祂指间的样式差不多,不过bw的花纹换成蓝宝石。“戴上它,你的生命就不再属于你自己,我不会给你变心的机会,也不存在离婚,你要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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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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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