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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这世道,自求多福都难,纵有那怜悯心,也不敢轻易强出头。老头儿孤立无援,浑浊的眼里含着泪,掘强地不松手,像是下了必死的决心一样,死也不将马卖了。姜果果见此,怒从心中起,见那家丁模样的人便不是好东西,自己明明也是个当牛做马的下人,却没一点同理心,祸害起垂老村人来一点也不知羞耻,反倒嚣张不可自拔。姜果果活了两世,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她当下捏住一根银针,果断朝那小人腿根子扎去。让你趴那儿软上一天一夜!银光微微一闪,无人察觉。银针被姜果果使得炉火纯青,悄无声息地扎了那小人腿根子一下。对方吃痛,“嘶”的一声弯下腰,表情瞬间变得痛哭狰狞起来。紧接着他惊恐地发现,自己身上的力气仿佛一下子被抽空,一点儿力气也使唤不上,身上不断有冷汗冒出,很快就脸色惨白,跌倒在地,比被他强买马的老头还虚弱。众人见此不由一惊,但谁都没注意到姜果果的小动作,所以一致以为是报应来了。老人家脸上一喜,虽然不知道这人为何刚才还气焰嚣张,这会儿像快死了一样,但无论如何,他得救了。轻松从对方手里抢下马绳,老头挣扎着想要逃离,但年纪大加上腿上受了伤,剧痛让他一下子又跌了回去。看着两人这般模样,周围的群众都心慌起来,总觉得这地儿邪气,吓得连忙退出好几米远,只敢远远地看热闹。姜果果并未后退,孤零零站在马车旁,小小却肥肥的身影显得尤其醒目。好心人发了善心,一个劲儿朝姜果果招手。“女娃子快走,那地儿不能待。”姜果果并未理睬,而是淡定地走到老人面前蹲下,伸手摸了摸老汉受伤的腿。老人家一下认出了姜果果,颤抖着身子将怀里那一个鸡蛋,另附几个捂得热乎的铜板递来,老脸写满了祈求。“乖娃儿,老头我能不能求你个事儿?帮我去村子里找我儿子大牛来?”看着那一只布满岁月老茧的枯手上躺着的鸡蛋和铜板,以及老人那绝望的眼神,姜果果心里五味杂陈。这周围明明有这么多同为村人的泥腿子,老人家却不敢求救,只能将渺茫的希望寄托在一个奶娃子身上。这世道得有多凉薄……无声叹了口气,姜果果将老汉的手推了回去。“老爷爷,你忍着点痛。”老汉以为姜果果不帮,又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一时有点不知所措。但下一秒,当一根银针刺破了伤口,剧痛传来时,老汉终于反应过来。他苍老的眼睛不敢置信地瞪大,这小女娃,难不成是要给他治腿?此时,好奇的围观群众越来越多,纷纷又围拢过来。但姜果果体型壮硕,恰好用身体挡住了为老汉治腿的动作。所以众人只大致知道这小女娃在给老汉治疗,但不知是如何治的。“一个那么大点的小娃娃,她能把这老头子的腿治了?”“怎可能?这女娃子看着也才五岁的样子,还是个乡下的泥娃子,字都认不得,怎可能会治病?”围观者都不信,但人群中却有几双深邃的眸子,并未露出如众人那般嘲讽的眼神,目光灼灼地盯着姜果果忙碌的背影。不一晌,老汉突然忍不住痛呼了一声。但在这之后,他发现自己的腿竟然可以走动了!姜果果见老汉腿骨上的血包没了,这才收了银针,恢复孩童般稚气的模样,俏生生道:“老爷爷,咱回家,您再带我一程吧。”老头儿虽然心头一万个震惊,但也知道为了这女娃子好,不能表现出什么,于是连忙点头起身,一瘸一拐地上了马车。“要得要得,女娃儿快上车,咱们回家。”老汉一扬鞭子,那老马仿佛是知道了什么,扬蹄一声嘶叫,撒丫子就朝城外狂奔起来。扬起的尘土溅了那倒地的小人一身,他想要挣扎,却依旧像一滩烂泥,只能眼睁睁看着老汉和那突然冒出来的小肥仔走远。围观者更是震惊地看着那扬长而去的马车上那道小胖的背影,久久都不散。马车上,姜果果终于扬起小恶魔的笑。以强凛弱?欺压无辜老农?老娘今天就让你趴那儿软上一天一夜,看你日后还敢不敢猖狂!她不知道的是,在她离开没多久,那小人就被一行人抬走,腿上那一个小小的针眼也被发现了去。等远离了布衣镇,确定暂时安全后,老汉突然咧嘴笑道:“女娃娃,你真厉害,老头我欠你一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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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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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