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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伸长小胳膊,一把将那银针夺下,嫌弃地看了王万里一眼。王万里本来大怒,但瞧见姜果果那一双凌厉而万分睿智的眼睛后,王万里什么脾气也没了。乖乖嘞,这小女娃儿的眼神也太恐怖了叭?方才与她对视,让他有一种在仰望医学泰斗的感觉。那是一种绝对神圣不容侵犯的眼神,任何一个医者见了,怕是都得怀疑自己。王万里擦了擦虚汗,连忙退到一边。少年郎的家人们见此,都是脸色大变,想要上前阻止,却是被王万里一个眼神又挡了回去。于是这里间呜呜泱泱站着的人,各自都将心提了起来。王万里有这种感觉,他可能要见证奇迹了。而少年郎的家人们则各个心颤的不行。早知道刚才就应该听从王大夫的意见,赶往金武城的。现在好了,要将自家孩子的性命交给一个刚断奶的小娃娃手里,这叫什么事儿啊!奈何王万里的人品和医术在整个镇子都是远近闻名的,他们又不好在这节骨眼上翻脸。于是那个心慌啊……此时,姜果果已经捏着一根银针刺入了天枢穴。下针那一刻,她丝毫没有犹豫,快狠准的手法简直惊呆了王万里。三下五除二,姜果果便将剩余银针都送入少年体内。半晌,少年终于苏醒过来,侧过身子猛地吐出一口黑血,原本青乌的脸色一下子好了许多。“好了好了,我儿醒了!”少年郎的父亲喜极而泣,一直掉嗓子眼上的一颗心终于啪嗒落回肚子里。王万里不敢置信地上前把了通脉,发现这小子体内的毒的确没了,不禁抬头看向姜果果。这小神医究竟出自哪家?这么棘手的中毒之症就这么轻松破解了,完全碾压他们这些老郎中啊!姜果果面不改色目不斜视,无论这周围落在她身上的目光有多炙热,她都习以为常了。在前世,她可是医术界顶尖尖儿的人物,这样的目光她见的多了。不多时,姜果果取下银针,把主导权让给了王万里。等送走那些千恩万谢的人后,王万里当即朝姜果果俯首作揖,行了个恭敬的礼。“小神医,在下王万里,想请求小神医帮忙引荐您的师尊,我想……拜师!”哦豁,姜果果眉头一挑,盯着王万里稀疏的发顶撇撇小嘴。哪来什么师尊?都是借口而已。她严重怀疑,这世上能与她比肩的医师,怕是根本不存在。你让我上哪儿给你找一个比我还厉害的师尊出来?于是姜果果只好装模作样道:“咳咳,这个嘛,我家师尊他老人家不收比他年纪还大的徒儿,王老爷子您还是死了这条心吧。”“这……”王万里顿时垂头丧气蔫吧了,但很快又精神起来,突然抬头目光炯炯地盯着姜果果。姜果果登时一阵汗毛竖立,双手抱着自己小小的身躯,退了一步。“你,你要干嘛?”王万里老脸扯出一道菊花笑,搓搓手期待道:“那不如,小娃娃你当我师父?”灵田里种药姜果果一听,顿时疯狂摇头。“不成不成,我长这么大还没收过你这么老的徒弟呢!”前世,她的确是有三个徒弟,各个长得赛天仙,似神祗。她的收徒标准,不光需要资质好,还得长得俊,再不济也得是个声音听了能让人怀孕的。眼前这老头又老又不好看,牵出去多没面子?不要不要,她不想要。王万里一听,顿时老脸耷拉下去,却是不死心,开始耍起了无赖。“小娃娃,你就答应我吧?你想,如果我成了你徒儿,这医馆不就是你的了吗?这里的所有东西不也都是你的了吗?你想要什么药材种子,做徒弟的都给你弄来。”“要吃糖葫芦吗?徒儿给你去买?烧鸡也行啊,隔壁镇子有家糖糕做得甚好,徒弟也给你买来孝敬你,还有……”王万里像大灰狼引诱小红帽一样,对姜果果发出了一个个糖衣炮弹。在王万里看来,虽然眼前这小女孩医术比他强,但到底还是个娃娃,用骗小孩的手段哄哄一哄,说不得能行。一般没啥见识的小屁孩肯定早就上勾了。然而姜果果:……她看上去很好骗?还有,这大爷怎么说着说着,全跑吃得上去了?难不成她的脸上写了“吃货”二字?姜果果实在没想到这小老头这么渴望成为她的徒弟,说到最后,连这医馆的地契都拿了过来。噗通一声,“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老头儿猛地跪在了姜果果面前,手里捧着那黄纸黑字的地契,那是一点也不心疼,相当的虔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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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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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